周易程朱傳義折衷卷六
元趙采撰
程子曰:物相比附則為聚,聚,畜也。又相親比則志相畜,小畜所以次比也。畜,止也,止則聚矣。為卦巽上乾下,乾在上之物,乃居巽下。夫畜止剛健,莫如巽順,為巽所畜,故為畜也。然巽隂也,其體柔順,唯能以巽順柔其剛健,非能力止之也,畜道之小者也。
朱子曰:小,隂也。畜,止之之義也。上巽下乾,以隂畜陽,又卦唯**一隂,上下五陽皆為所畜,故為小畜。又以隂畜陽,能繫而不能固,亦為所畜者小之象。
小畜:亨;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。
程子曰:隂陽之氣,二氣交而和,則相畜固而成雨。陽倡而隂和,順也。若隂先陽倡,不順也,故不和,不和則不能成雨。雲之畜聚雖密而不雨者,自西郊故也。東北陽方,西南隂方,自隂倡,故不和而不能成雨。
朱子曰:内健外巽,二五皆陽,各居一卦之中而用事,有剛而能中,其志得行之象,故其占當得亨通。然畜未極而施未行,故又有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之象。蓋密雲,隂物;西郊,隂方;我者,文王自我也。文王演易於羑里,視岐周為西方,正小畜之時也。筮者得之,則占亦如其象云。
愚按:文公云:小畜以巽之柔順畜三陽,畜他不住,亨。是說陽緣隂,畜他不住,故得亨。此得小畜之義。蓋乾是十分剛健,豈為巽順所畜?其志必行,其道必亨,而後止也。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。雲而密,必雨之道也。密而不雨者,何也?蓋隂陽相薄,然後成雨。密雲隂氣,西郊隂方,巽風又東南吹之,雲為風散,如何會雨?又以爻變言,上九變則為坎,坎即雨也。外卦未變而有變之道,故曰密雲不雨。至上九則變矣,故曰既雨。既處中互兑,故云西郊。
彖曰:小畜,柔得位而上下應之,曰小畜。
程子曰:言成卦之義也。以隂居四,又處上位,柔得位也。上下五陽皆應之,為所畜也。以一隂而畜五陽,能繫而不能固,是以為卜畜也。彖解成卦之義,而加曰字者,皆重卦名,文勢當然。單名卦,唯革有曰字,文勢然也。
愚曰:以六居四,雖為得位,而非尊位。雖以一隂而上下五陽應之,然非中也,故曰小畜。若大有柔得尊位,又大中而上下應之,斯為大矣。
健而巽,剛中而志行,乃亨。密雲不雨,尚往也。自我西郊,施未行也。
程子曰:以卦才言也,内健而外巽,健而能巽也。二五居中,剛中也。陽性上進,下復乾體,志在於行也。剛居中為剛,而得中又為中。剛言畜陽則以柔,巽言能亨則由剛中。以成卦之義言,則為隂畜陽;以卦才言,則陽為剛中。才如是,故畜雖小而能亨也。畜道不能成大,如密雲而不成雨。隂陽交而和,則相固而成雨。二氣不和,陽尚往而上,故不成雨。蓋自我隂方之氣先倡,故不和而不能成雨,其功施未行也。小畜之不能成大,猶西郊之雲不能成雨也。
愚曰:健而巽,以二體言也。乾剛健而為巽所畜,畜他不住,况三以剛中待之,乾雖在下,迹不行而志行矣。曰尚往也,言乾剛之性所尚在往,未即受畜也。曰施未行也,雖未底乎雲行雨施,言未則見其終必也。昔之言易者有爻變之說,以小畜之爻觀之,外卦巽也,上爻變而為隂則坎也,坎即雨矣。在卦未變而有變之道,故曰密雲。爻至上九則變矣,既雨既處,自其變言之也。說易者知其必變,往而求用,是以其志必行,其道必亨,故曰尚往。尚如尚志之尚。
象曰:風行天上,小畜;君子以懿文德。
程子曰:乾之剛健,為巽所畜。夫剛健之性,唯柔順為能畜止之。雖可以畜止之,然非能固制其剛健也,但柔順以擾繫之耳,故為小畜也。君子觀小畜之義,以懿美其文德。畜聚為藴畜之義,君子所藴畜者,大則道德經綸之業,小則文章才藝。君子觀小畜之象,以懿美其文德,文德方之道義為小也。
朱子曰:風有氣而无質,能畜而不能久,故為小畜之象。懿文德,言未能厚積而遠施也。
愚曰:懿文德之謂小畜,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之謂大畜。此句只重在懿字上。揚雄曰:浸以光大,不亦懿乎?言文王未得位之時也,故曰懿德,美之未著者也。文德,如誕敷文德、矢其文德,均此文德也。然彼乃大功效,小畜只可懿美之而已。此是以巽之柔文,得乾剛些子之意。
初九:復自道,何其咎,吉。象曰:復自道,其義吉也。
程子曰:初五陽爻而乾體,陽在上之物,必剛健之才足以上進,而復與在上同志,其進復於上,乃其道也,故云復自道。復既自道,何過咎之有?无咎而又有吉也。諸爻言无咎者,如是則无咎矣,故云无咎者,善補過也。雖使爻義本善,亦不害於不如是則有咎之義。初九乃由其道而行,无有過咎,故云何其咎,无咎之甚明也。
朱子曰:下卦乾體,本皆在上之物,志欲上進,而為隂所畜。然初九體乾,居下得正,前遠於隂,雖與四為正應,而能自守以正,不為所畜,故有進復自道之象。占者如是,則无咎而吉也。
又曰:復自道之復,與復卦之復不同。復卦言向前不見了這陽,如今復在此,這復自道,是復歸他本位,從那道路上去。言初九乾體,居下得正,雖與四為正應,而能自守以正,不為四所畜,復歸他本位。
愚曰:聖人欲明陽不受畜於隂之義,故於履、小畜二卦反復明之。小畜、履之反,初本在上,二本在五,三本在四,故初、二皆以復言。三則受畜而不得復者也,故不言復。復自道是復他本位,又從那道路上去,是不為隂所畜也,何咎之有?故曰何其咎,以見无咎之甚明也。其義吉也者,以見其吉之非幸也。
九二:牽復,吉。象曰:牽復在中,亦不自失也。
程子曰:二以陽居下體之中,五以陽居上體之中,皆以陽剛居中,為隂所畜,俱欲上復。五雖在四上,而為其所畜,則同是同志者也。夫同患相憂,二五同志,故相牽連而復。二陽並進,而隂不能勝,則遂其復矣,故吉也。曰:遂其復,則離畜矣乎?曰:凡爻之辭,皆謂如是,則可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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