睽卦(火泽睽卦)【艮宫四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兑下:错艮综巽|先天:东南|后天:西方|天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太阳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38卦-睽卦䷥火泽睽卦(兑下离上)-(元)胡震撰《周易衍義•卷九》
【原文】睽,小事吉。
【原文】《彖》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,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,睽之時用大矣哉。
睽者,睽乖離散之時,非吉道也。以卦之才,善於處睽之時,而小事吉也。故彖先釋睽之義,次言卦才,終言合睽之道,而贊其時用之大。夫運天下之大謀,濟天下之大難,成天下之大功,而無不吉者,必其至明足以達合睽之理,必其至剛足以行合睽之道,必其至仁足以盡合睽之情。成湯處夏季之睽而輯寧邦家,武王處商季之睽而寵綏四方,此其才德之可以濟大事也。其或巽懦不武而不能一人心,暴戾不和而無以協人心,昏暗不明而無以照人心,則家庭之睽且不能合,何足以為生民立極而合一世之睽乎?幽、厲不能致周於小康,靈、獻不能保漢祚之少延,此其才德不足以濟大事也。今以睽之卦才言,但可小事而不可大事者,以卦象釋卦名言之。離,火之性炎上;兌,澤之性潤下。二物之性違異,故為睽中少。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,亦睽之義。
程氏曰:二女同居不同行,言睽者本同也,本不同則非睽矣。以卦德、卦變、卦體釋卦辭言之。兌說在内而和說内藴,離明在外而文明外著。和說而麗乎文明,處睽之時,雖未必能合天下之睽,成天下之大事,然免於乖戾之禍,是亦小事吉也。以卦變求之。柔進而上行,自離來者,二之柔進而上行於三;自中孚來者,四之柔進而上行於五;自家人來者,二柔進於三而四柔進於五。以其寛裕温柔之道,居睽之時,雖不能運剛健之德以立天下之大事,然用之以和乖戾之情,是亦小事吉也。五以柔順得中而應乎二,二以剛中而應乎五,雖不能一天下之睽,然不至于矯亢過中而甚天下之睽乖,是亦小事吉也。
或曰:五以明而應剛,不能致大吉,何也?
曰:五隂柔雖應二,而睽之時相與之道未能深固,故二必遇主于巷,五噬膚則无咎。天下睽離之時,必君臣陽剛中正,至誠協力而後能合。秦之叔季,天下土崩,人心瓦解,漢高帝非蕭、曹、張、陳、韓、彭、英、盧之臣,豈能合天下之睽?
彖曰:天地睽而其事同也,男女睽而其志通也,萬物睽而其事類也。睽之時用大矣哉!推物理之同以明睽之時用,乃聖人合睽之道也。見同之為同者,世俗之知也。聖人明物理之本同,所以能同天下而和合萬類也。天高地下,其體睽也,然陽降隂升,相合而成化育之功則同也。男女異質,睽也,而相求之志則通也。生物萬殊,睽也,然皆得天地之和,稟隂陽之氣則相類。物雖異而理本同,故天下之大,羣生之衆,睽散百殊,而聖人為能用之。處睽之時,合睽之用,其事至大,故曰大矣哉。此卦其變為蹇卦,其象火上澤下,不相交合,睽異之象,其占小事吉也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上火下澤,睽,君子以同而異。
上火下澤,二物之性違矣,所以為睽。君子觀睽之象,於大同之中,知其所當異也。夫聖賢處世,在天理之常,莫不大同。於世俗之所同者,則有時而獨異。盖於秉彞則同矣,於世俗之失則異也。不能大同者,亂常悖理之人也。不能獨異者,隨俗習非之人也。要在同而能異耳。中庸曰和而不流是也。
洪氏曰:同於理而其事異,同於治而其政異。同其所可同,不同其所不可同,君子之睽也。孔子於彖傳言睽中有合,所以濟睽也。於象傳言同中有異,所以用睽也。文公曰:伯夷、柳下惠、伊尹三子,所趣不同,而其歸則一。
【原文】初九:悔亡,喪馬勿逐,自復。見惡人,无咎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見惡人,以辟咎也。
處睽之初,固當合君子以免悔尤,不可絶小人以招咎也。與君子同行者,處睽之正經;與小人不相絶者,處睽之大權。初九當睽乖之初,剛動而無位,居下而無應,固疑有悔,其道不能以自行,則疑有喪馬之象。然睽離之時,同志者相親,同難者相謀,同道者相合,以初之剛應四之剛,是雖在下獨立,不能有行,而在上有應,則有以輔其行矣。是其悔之所以亡,喪馬勿逐而自復之象也。然世之所以睽者,以小人衆而成睽,使君子衆而小人寡,則又何睽?初九居睽之初,以位則下,以應則孤,我之勢猶微,小人之勢猶盛,苟不量力度勢,而遽有絶小人之意,則害己者衆,何以禦之?謗已之來,何以違之?為初九謀,當廣閎度量以容接之,雖不與之相通以私情,亦不失之狹隘。使其可化耶,則革姦宄為忠良,變仇敵為腹心可也;使其不可化耶,寛和无以怒強暴,沈晦无以招禍患,亦无咎也。昔者孔子能合顔、閔同志之賢,而不避陽貨道路之見;孟子能合樂正、萬章之徒,而不避王驩朝暮之見,亦此意也。
象曰:以避咎也。睽離之時見惡人,所以免避怨咎也。无怨咎,則有可合之道。
或曰:臯、夔同德,豈可通四凶?周、召同朝,豈可通管、蔡?曰:初九之見惡人,豈諂媚以附姦,容悦以竊位?揖遜之禮,不忘於交際之境;寛弘之量,足以藏垢而納汙。禮從宜,使從俗,不得不然。君子所為,亦如此耳。
文公曰:睽之諸爻,多說先異而後同。
【原文】九二:遇主于巷,无咎。
【原文】《象》曰:遇主于巷,未失道也。
巷者,委曲之塗,非邪僻由徑也。遇者,逢遇之謂,非枉道詭遇也。在睽乖之時,隂陽相應之道衰,而剛柔相失之意勝。二以剛中之德在下,上應六五之君,道合則志行,成濟睽之功。然當睽之時,須至誠以感動之,以善道宛轉,將順其美以覬其合,故曰遇主于巷,如此則无咎。夫得君於治世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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