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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周易上经】第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(坎下坤上)-(唐)史徵撰《周易口訣義•卷一》

师卦(地水师卦)【坎宫归魂卦|坤上:错乾综坤-先天:北方-后天:西南|坎下:错离综坎|先天:西方|后天:北方|天位:太阴|人位:太阴|地位:少阳】 【周易上经】第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(坎下坤上)-(唐)史徵撰《周易口訣義•卷一》 【原文】師,貞,丈人吉,无咎。 【原文】彖曰:師,眾也,貞,正也,能以眾正,可以王矣。剛中而應,行險而順,以此毒天下,而民從之,吉又何咎矣。 【原文】象曰:地中有水,師,君子以容民畜眾。 【原文】初六:師出以律,否臧,凶。 【原文】象曰:師出以律,失律,凶也。 【原文】九二:在師中吉,无咎,王三錫命。 【原文】象曰:在師中吉,承天寵也;王三錫命,懷萬邦也。 【原文】六三:師或輿尸,凶。 【原文】象曰:師或輿尸,大无功也。 【原文】**:師左次,无咎。 【原文】象曰:左次无咎,未失常也。 【原文】六五:田有禽,利執言,无咎。長子帥師,**輿尸,貞凶。 【原文】象曰:長子帥師,以中行也;**輿尸,使不當也。 【原文】上六:大君有命,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。 【原文】象曰:大君有命,以正功也;小人勿用,必亂邦也。 師貞,丈人吉,无咎者,師者,衆也,軍旅之名,法長之義。故陸績云師為衆首,法長而行是也。以師為正,故曰師貞,丈人吉,无咎者,丈人謂嚴毅德長之人,可以監臨於衆,故曰丈人也。夫興師征伐,必須有功勞,即无罪咎,故曰吉无咎也。 象曰:地中有水,師;君子以容民畜衆者,緣地能包水,亦猶為師之主,容納於民也。君子為衆之長,當含小過,不尚絶嚴,容納民人,畜聚於衆也。 初六:師出以律,否臧,凶者,律,法也;否,破敗也;臧,有功也。初六為師之首,必須齊整師旅,而不失法律者也。若其失律違法,雖見獲功,徒勞而已。故否之與臧,皆見凶也。 九二:在師中,吉,无咎。王三錫命者,九二以剛德處中,為君委任,故曰在師中也。既為君所任,任大役重,必須有功,无功即凶,故曰吉无咎也。吉者,有功之辭也。王三錫命者,以其能招萬邦而有功,故君王三度錫賜其命。 六三:師或輿尸,凶者,六三體質柔弱,而復乘剛,又无應援,若使之行師,必見喪敗,故曰輿尸而歸凶也。 **:師左次,无咎者,以隂得位而无其應,无應即不可征伐也,得位則可以自處也。夫為帥衆而處,必須量其便宜,取其右背山陵,前左水澤,而次止之,則无咎也。又云左是偏將處之,右是上將有主,死之權也。 六五:田有禽,利執言,无咎。長子帥師,**輿尸,貞凶者,以柔處尊,不先威猛,只是物來先犯者也。猶如田之苗稼,為禽所犯,故用執之言語,問其情誅,亦无咎,故曰田有禽,利執言,无咎。六五體既柔弱,不可自行攻伐,故任用長子帥領師衆也。若任之**,則致輿尸之凶。故莊氏云:長子謂 九二:德長於人也。**謂六三,德劣於物也。 上六:大君有命,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者,上六處師之極,即是有功之人,既有功勞,即天子錫之爵命矣。若其功大,開國為諸侯;若其功小,使之承家為卿大夫也。若山入有功,但錫之金帛,不可任之以位,故勿用小人,必亂邦也。大君為天子,亦喻大人有天命,用之開國,小人无命,止於為盗。

【周易上经】第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(坎下坤上)-(唐)史徵撰《周易口訣義•卷一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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