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易经网

(明)熊過撰《周易象旨決錄•卷七》雜卦傳

(明)熊過撰《周易象旨決錄•卷七》雜卦傳 雜卦者,韓康伯云:雜揉衆卦,錯綜其義,或以類相同,或以異相明也。朱先生有言:雜卦反對之義,惟反覆則吉凶、禍福、動静、剛柔皆相反也。予按其義指,未能使心怡然。 吳幼清曰:錯揉其次,依文王反對之偶,而不仍其先後之序,故為雜其義,以明六十四卦所主之爻。然吳氏亦有不能用其說徧通之,或通之而不暢,顧其得者多,予是之。文中子讚易至雜卦云:旁行而不流守者,可與存義矣。於戲至哉!俞氏自姤至乾為羲易,自乾至未濟為文易,自乾至夬為孔易,尋其言,亦非无見者。 乾剛坤柔,比樂師憂。 乾主上九,坤主上六,比樂師憂,皆一陽統五陰之卦也。比一陽在上,為顯比之主;師一陽在下,為行險之帥。虞翻謂三失位輿尸,故憂,非也。 臨、觀之義,或與或求。 吳幼清曰:二陽浸長,上陰不以勢臨而與之,以俟其進。四陰已盛,然不進逼陽,統率三陰居下,求觀九五中正。其解是已。龔氏謂上臨下,下臨上,已觀物,物觀已,非也。俞氏謂二陽在内,方進而臨在外之四陰,是我出而與人。二陽在上,將去而四陰在下,仰觀之,是人望而求我。臨觀人之義未明矣。 屯見而不失其居,蒙雜而著。 屯、蒙皆二陽之卦,陽、䧟一也,而位不同。屯陽見於上卦二陰之中而為主,下一陽動乎險中,而利居貞。蒙陽雜於下卦二陰之中而為主,其上一陽止於險外,以貞示人。郭京以雜作稚,恐不必然也。 震,起也。艮,止也。損、益,盛衰之始也。 張文饒曰:方陽交陰而生也,離三附震之四,變艮之七,坎、離相遇,老陽成物,則艮復反震之四,故為震起艮止。夫張氏殆一道乎?起止者,主陽言之耳。張說鑿矣。龔氏云:損之終必益,則損乃盛之始;益之終必損,則益乃衰之始。吳氏非之。按李鼎祚:損泰初益上,衰之始;損否上益初,盛之始。其說近之。但損泰三往上,非泰初;益否四益初,非否上耳。關朗曰:始盛者由衰而益,始衰者由盛而損。 大畜,時也;无妄,災也。 以艮畜乾而可者,艮為上主,而力足以畜大,故云時也。吳氏必指大壯之四往上者,非也。以乾行震而不利者,震為下主,以上主者為時,則下主者災矣,是上下之分也。吳氏以為九不處三而三失牛,亦是,非也。虞翻謂大畜五之復二成臨時,捨坤二,故時。无妄上之遁初,子弑父,故災。益支蔓紆曲,不可詰矣。 萃聚而升不來也。 萃、升皆四陰之卦,萃一陰為上卦之主,而三陰聚於下;升一陰為下卦之主,而三陰往於上。李鼎祚升**來之二,吳氏謂萃以觀四往上,升以臨三來初,亦鑿矣。不來者,主陰而言,易以上為往,下為來也。 謙輕而豫怠也。 虞氏以怠作怡,曰:豫樂祖考,故怡。 項氏曰:此以怡時烖來叶爾,怠亦未嘗不叶。平上去入之分,自沈約始,贊易時固未分也。陽在下卦,自抑而為謙之主,故輕。陽在上卦,自亢而為豫之主,故怠。 噬嗑,食也;賁,无色也。 噬嗑、賁皆三陰三陽之卦。噬嗑中陽,在頤居下卦震動之上,食也。賁中陽,文剛而光輝於艮實之内,无色也。吳氏謂噬嗑自否變,賁自泰變,殆謬說也。色謂一色,文則无一色矣。 兑見而巽伏也。 關子明曰:兑,見也,以其陰柔外形乎?巽,伏也,以其陰柔内藴乎?朱義本之。張文饒曰:方陰交陽而生也,兑二得離之三,變巽之五;及其成也,巽五得坎之六。離坎相遇,老陽成物,巽復反兑之二,故為兑見巽伏。夫張氏鑿矣。 隨,无故也;蠱,則飭也。 吳幼清曰:隨初九為主,聽二陰自隨而无所作為。蠱初六為主,承乾父體壞而有所整治。 剝,爛也。復,反也。晉,晝也。明夷,誅也。 孫奕示兒編:誅當作昧。明出地上為晝,明入地中為昧,得反對之義。關氏曰:蒙昧者,厥道求乎明。明夷亦昧也,非不明,蓋傷之爾。孫義取此。 井通而困相遇也。 巽之上爻主塞,坎水之下流,而坎水乃出在上,蓋塞而後通者也。兑之下爻主塞,坎水之上源,而坎水適在下,正遇其塞,所以困也。吳幼清謂井初九升五而坎水上通,困上九降二遇陰而揜,亦非是也。 咸,速也。恒,久也。渙,離也。節,止也。解,緩也。蹇,難也。 吳幼清曰:咸九三不上感正應,而下感近比,欲速感也。恒初六以柔巽處卑下,妻道之可久者也。渙九二坎水在巽風之下,為風所離散。節九五坎水在兑澤之上,為澤所節止。解九二坎䧟在内,震則出險而動於外,内險已解緩也。蹇九五坎險在外,艮則見險而止於内,外險方艱難也。 暌,外也。家人,内也。 虞翻曰:離女在上故外,女正位乎内故内,謂二五陰爻也。關朗曰:明乎外者物自暌,故曰暌外;明乎内者家自齊,故家人内也。 否、泰,反其類也。 括蒼龔氏曰:否、泰以類相反,故爻言疇、言彚。 吳幼清曰:否三四相易為漸,泰三四相易為歸妹。漸四復反於三,就其同類之陰為否;歸妹四復反於三,就其同類之陽為泰。故曰反其類,以反訓歸。予謂吳氏蓋執主爻之說為支蔓矣。 大壯則止,遯則退也。 大壯剛以動而曰止,非其象矣。止蓋正之誤字也。大壯之勢,陽上而不已,遯則陽退。諸家之說,紛紛悉牽會,无足取也。 大有,衆也;同人,親也。 項氏玩辭曰:大有、同人,皆以離之中爻為主。在上則人歸乎我,是之謂衆;在下則我同乎人,是之謂親。隆山李氏曰:離為火,火性炎上,上而趨乾,故曰同人親。 革,去故也。鼎,取新也。小過,過也。中孚,信也。 吳幼清曰:革六二離火在内,而兑澤燥渴,尾閭沃之,火去其澤之故者也。鼎六五離火在上,而巽木生之,燧改薪傳之,火取其木火之新者也。小過九四主也,而為六五所過,蓋陰盛能過,陽衰不反也。中孚**主也,而為九五所信,蓋陽實能感,陰虚能應也。 豐多故親寡,旅也。 荀本豐多
完整内容需VIP查看开通VIP查阅
付费内容
售价:11 积分

登录注册购买
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

发表评论

还没有评论,快来说点什么吧~

付费内容
售价:11 积分

登录注册购买
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