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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周易上经】第24卦-复卦䷗地雷复卦(震下坤上)-(明)熊過撰《周易象旨決錄•卷二》

复卦(地雷复卦)【坤宫一世卦|坤上:错乾综坤-先天:北方-后天:西南|震下:错巽综艮|先天:东北|后天:东方|天位:太阴|人位:太阴|地位:少阴】 【周易上经】第24卦-复卦䷗地雷复卦(震下坤上)-(明)熊過撰《周易象旨決錄•卷二》 【原文】復,亨。出入无疾,朋來无咎。反復其道,七日來復,利有攸往。 復出入,古註:入則陽反,出則剛長。蓋剝一陽在外,倒轉為復,則反於内也。无疾,謂陽生有漸而不遽也。五隂之朋,來順一陽,善補剝時之過,无咎之象也。 虞翻曰:出震成乾,入巽成坤,復取陽長,而又何以言成坤哉?朱先生以為已之出入近人事,舍取象之義矣。吴幼清曰:復自師而變,師之初還復於二為出,師之二還復于初為入,謂一陽之出有師象可也。而必師初復二,二復初,又取臨、泰、壯、夬所變之卦,還復未變之時,以明朋來之義,尤為游辭鑿說,以反復其道者。 程先生曰:消長之道,反復迭至也。七日來復者,卦起中孚,六日七分也。褚莊并云:五月一隂生,至十一月一陽生。朱義遂主之。侯果又以豳詩一日二日為言,見變月言日之意。然臨一陽長而言八月,則其說不能通於彼矣。虞翻、李鼎祚皆本易軌,謂爻主一日,剝卦陽氣盡於九月之終,十月末純坤用事,坤卦將盡則復陽來,隔坤卦六爻為六日,復來成震,一陽爻生為七日。其說原於易緯稽覽圖,既曰爻主一日,剝陽盡于九月終矣,又曰十月末純坤用事,坤將盡則復陽來,是不為一月來復乎?故卦起中孚,六日七分為復者,其義明矣。 養生家亦曰:時有六候,候當五日,采藥用一候半,為七日來復。道樞易成子言:抱一者用四十九日而聖胎成,人生四十九日而七魄全,死四十九日而七魄絶。此來復之數,隂陽之極,皆有以窺此矣。 【原文】彖曰:復,亨。剛反,動而以順行,是以出入无疾,朋來无咎,反復其道,七日來復,天行也。利有攸往,剛長也。 剛反動而以順行,古讀至動為句。剛言反,見元貫始終,而今循之反舊也。剝上九剛為止,反遂成震為動,故曰剛反動。陸剛反斷句,若曰動而以順行,則動與行何所分?視豫順以動,不多一行字乎?彖言天行者蠱,剝,復也。蠱,亂極而治;復,隂而陽生乎?利往者以初,初者復之主爻,剛所自長也。 【原文】復,其見天地之心乎。 天地以生為心,静不可見而動可見也。復見天地之心,與咸、恒、遯、壯不同,何也?横渠之言曰:心隱于微,情發乎顯也。輔嗣以寂然至无為本,夫陽動而隂静者也。復一陽之卦,何得言无言静乎? 【原文】象曰:雷在地中,復,先王以至日閉關,商旅不行,后不省方。 先王也者,先代之王也。后,謂時王也,遵先王之遺意而廣其條也。閉關象坤之闔戶,商旅象坤之衆。俞氏說如此。震為大塗,商旅之路。坤為静,不行之象。坤為地,方之象。顔師古訓方為常,謂常務,非也。 項氏曰:彖取陽之復來,故可以出入;象取雷之在地中,故不可以行。 【原文】初九:不遠復,无祇悔,元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不遠之復,以脩身也。 祗,按說文提出萬物之象。居復之初,知幾即復,无遠而提出已形之悔,元吉之象也。 楊敬仲曰:意起為放,不繼為復,不繼不再起也。元,始也,復于意未動之始也。其言簡明矣。王肅、陸績作提,安也;荀爽九家作㩼,多也。書不同文德,明季長以為適所以之辭,康伯、侯果訓為大,鄭氏訓為病,皆於文義不貫。傳義皆釋云至,然抵可訓至,祗非抵也,安有至意哉! 【原文】六二:休復,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休復之吉,以下仁也。 休,讀如休休有容之休。二才位俱隂,柔順中正,剛之來復而无所競,故稱休復,正與下仁之旨符會。仁指陽,所謂天地之心也。王應麟曰:復之初即乾之元,乾為木果,在春為仁發生也。下仁下附初九二,先生别申休義為美,非矣。 【原文】六三:頻復,厲,无咎。 【原文】象曰:頻復之厲,義无咎也。 頻,鄭氏作卑。晁以道曰:卑,古文頻字,今文作顰。六三才剛而位柔,剛之來復,順之則不堪,競之則不能,故顰蹙以待之。雖不如二,然義无咎矣。升陽子曰:三體震木而變火,是始青天中碧落空歌也。上與坤交,生浮黎土矣。火性炎赫,故稱厲。土能生金,為空氣金胎。木體仁,金體義,故曰義无咎。明金情戀木,慈仁也。其亦窺此也乎? 【原文】**:中行獨復。 【原文】象曰:中行獨復,以從道也。 凡卦三四皆可言中,如益三四皆以中行言。又卦五隂,二三近陽,五上遠陽,四居遠近之中,在震大塗之半,故曰中行。其稱獨復,初一陽,獨四應之也。二以初為仁,四以初為道者,道自行言,率性之義,取四為外體象也。朱義四處羣隂之中,而獨與初應者,虞翻指為俗說,譏切之曰:中謂初,震為行,初一陽爻,故稱獨。四得正應初,故曰中行獨復。蓋虞以中為内,疑於初九繇辭矣。 【原文】六五:敦復,无悔。 【原文】象曰:敦復无悔,中以自考也。 敦者,坤土而隆其上之象。六五隂之方盛,然體柔順,故能因四之獨復而附益以自托也。俞氏曰:二居下卦之中而休復,四居五陽之中而獨復,五因二、四之中自考乎已之中是已。考如考中,度衷之考以成訓者,或于《本義》不協矣。 【原文】上六:迷復,凶,有災眚,用行師,終有大敗。以其國君,凶。至于十年不克征。 【原文】象曰:迷復之凶,反君道也。 上六隂暗之極,居坤之成,坤為先迷,故曰迷復。 鄭康成曰:異自内生曰眚,害物為災也。行師者,坤為衆。荀爽謂上行師而距於初,陽息上升,必消隂,終有大敗是也。其君謂五。虞翻謂坤為邦國,故國君凶。十年者,李鼎祚曰:坤數主十也。乾无十,坤无一,隂數極于六,而七則又為乾之始。陽數極于九,而十則自為坤之終。

【周易上经】第24卦-复卦䷗地雷复卦(震下坤上)-(明)熊過撰《周易象旨決錄•卷二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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