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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日本)高岛吞象《高岛断易》全卦注释|火雷噬嗑卦

噬嗑(火雷噬嗑)【巽宫五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震下:错巽综艮|先天:东北|后天:东方|天位:少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少阴】 火雷噬嗑() 噬嗑:亨。利用狱。 《彖》曰:颐中有物曰噬嗑。噬嗑而亨,刚柔分,动而明,雷电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虽不当位,利用狱也。 《象》曰:雷电,噬嗑。先王以明罚敕法。 初九:屦校灭趾,无咎。 《象》曰:屦校灭趾,不行也。 六二:噬肤灭鼻,无咎。 《象》曰:噬肤灭鼻,乘刚也。 六三:噬腊肉遇毒,小吝,无咎。 《象》曰:遇毒,位不当也。 九四:噬干胏,得金矢。利艰贞,吉。 《象》曰:利艰贞吉,未光也。 六五:噬干肉得黄金。贞厉,无咎。 《象》曰:“贞厉无咎”,得当也。 上九:何校灭耳,凶。 《象》曰:何校灭耳,聪不明也。 火雷噬嗑卦注释 21 火雷噬嗑 “噬[89]”,啮也,“嗑[90]”,合也,啮而合之也。卦全象颐,以初、上二刚为两唇,以二、三、四、五四阴为齿,上下龂腭,有噬之象。以四爻一刚,梗于其间,如物之在口,初上二刚,以四为梗,遂致上下不得合。下唇动,上唇止,必噬乎四之梗,梗消而两唇乃合,谓之《噬嗑》。卦承《观》来,《序卦》曰:“可观而后有合,故受之以《噬嗑》,嗑,合也。”既有可观,后必来合,《噬嗑》所以次《观》也。 噬嗑:亨,利用狱。▲ 篆书噬▲ 篆书嗑 《杂卦》曰:“噬嗑,食也。”凡食下咽则口合,有物梗之则口不合,不合则不通,合则亨通矣,故曰“噬嗑,亨”。由是而推之,在家庭则有谗邪以梗之,在朝廷则奸佞以梗之,在道路则有**以梗之。一如物之在口,有梗则不通也,欲期其通,当先治其梗,治梗者,“利用狱”。治狱宜刚,象取初上两刚,用之者,则在五爻也。“狱”,囚也,外卦《离》体,外实中虚,有狱象焉。内卦《震》,《震》威也,外卦《离》,《离》明也,威而且明,有治狱之才焉,故曰“利”。如是而噬嗑济矣。《彖传》曰:颐中有物曰噬嗑,噬嗑而亨。刚柔分,动而明,雷电合而章。柔得中而上行,虽不当位,利用狱也。 颐本合也,因中有物梗,则上下不合,卦体初上两刚在外,二、三、五三柔分列上下,四爻一刚在中,如颐中有物之象,必得初上两刚相交,噬而嗑之,啮去其梗,颐斯合矣。颐合梗去,则亨通也,故曰“噬嗑而亨”。此卦内卦一刚二柔,外卦二刚一柔,是刚柔相分也。雷动也,电明也,“动而明”。雷震而电煽,一时合发,威耀交彰也。“柔得中”,指六五言,以柔居刚,为刚柔得中也。“上行”,谓五居尊位,柔而处阳,位虽不当,而利于用狱。盖用狱过刚则伤猛,过柔则伤宽,刚柔得中,而狱平矣。统言之,物有害于口齿间者,人以噬嗑治之;物有害于造化者,天地以雷电治之;物有害于政治者,先王以刑狱治之。所谓“噬嗑而亨”者,道在此矣。故《噬嗑》一卦,为治天下之大用也。 按:《贲》卦亦有物在颐中之象,然上卦《艮》止,下卦《离》丽,上止下丽而不动,故不能噬物,虽有颐中含物之象,无噬物之义也。 以此卦拟人事,卦象为“颐中有物曰噬嗑”,谓颐因物梗不能合也。推物之所害,不第颐然,物入于耳而耳必不聪,物生于目而目必不明,物入于胸而胸必致病,物入于心则心必致蒙,是物之害在身也。极之父子之间,有物以间之,则父子乖;兄弟之间,有物以间之,则兄弟离;夫妇之间,有物以间之,则夫妇怨;朋友之间,有物以间之,则朋友疏,是物之有害于彝伦也。欲除其害,在治人则用刑狱,在治己则用内讼,其法一也。动为雷,明为电,动以致其决,明以察其几,动与明合,而赏罚彰焉。以位言之,五爻为君,以德言之,五爻为心,心所以称天君也。此卦五爻,以柔居阳,曰“柔得中”,谓心能柔而用刚,则刚柔得中,斯不失严,亦不失宽,而内松之功用全矣。卦名曰《噬嗑》,《彖》辞曰“颐”,皆取象于齿颊间,故六爻中,曰“灭趾”,曰“灭鼻”,曰噬肉,曰“噬胏”,曰“灭耳”,皆取象于人身,是诚为剥肤之灾也。在内则撤去而心身亨,在外则谗邪去而万事亨,所以善其治者,全在天君也。《易》理所赅甚广,为家,为国,为身,在占之者随事取之耳。 以此卦拟国家,朝廷中所最害政者,群僚在位,有一谗佞与立其间,颠倒朝政,惑乱君心,虽有贤能,被其离间,不能协办共事,此国家所以日替也。此卦四爻,一刚在中,间阻上下,即其人也。初上二阳,一上一下,不相会合,二三柔顺无能,五爻以柔居阳,比近于四,未免偏听。雷伏而不动,电匿而无明,治道之不亨,职是之故。《彖》辞所谓“颐中有物”者,其象亦犹是耳。“颐中有物”,治之利用齿,朝中有谗,治之“利用狱”,而主狱者则在五爻之君,相辅而治狱者,则在初上两刚。然以刚克刚,遇刚则折,犹必用二三两柔,调剂其间,斯四刚贴服。在五爻之君,以柔居阳,位虽不当,而能发雷之动,效电之明,雷电交作,治道乃彰。“动而明”则刑无或枉,明而动则罪无轻纵,是以刚柔中,而狱平矣。六爻历言治狱之方,初轻刑而寡过,二乘刚而易服,三“遇毒”而无害,四守贞而获吉,五用中而恤刑。要皆得刚柔之宜,惟上爻酷刑而有凶,是用刚之过也,即足为治狱者戒。就一卦言,九四为颐中之物,即梗法之人,是受狱而待治者也;就六爻言,九四刚直守贞,为治狱之能才也。盖卦象而爻辞,各取其义,玩其占者,毋以辞害意也。 通观此卦,其象取全体象颐,又取上下雷电二象,为治狱之用,雷以抉伏,电以烛奸,动则能断,明则能察,合而施之,刑法昭彰。六五虽不当位,以柔居阳,为治狱之主,专用初上两刚相合为治,刚柔合而间去,间去而狱平。卦旨如此,

(日本)高岛吞象《高岛断易》全卦注释|火雷噬嗑卦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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