恒卦(雷风恒卦)【震宫三世卦|震上:错巽综艮-先天:东北-后天:东方|巽下:错震综兑|先天:西南|后天:东南|天位:太阴|人位:太阳|地位:少阳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32卦-恆卦䷟雷风恆卦(巽下震上)-(宋)董楷撰《周易傳義附錄•卷六》
傳:恒序卦:夫婦之道,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恒。恒,久也。咸,夫婦之道。夫婦【一有之道字】。終身不【一有可字】。變者也,故咸之後受之以恒也。咸,少男在少女之下,以男下女,是男女交感之義。恒,長男在長女之上,男尊女卑,夫婦居室之常道也。論交感之情,則少為深切;論尊卑之敘,則長當謹正。故兌、艮為咸,而震、巽為恒也。男在女上,男動于外,女順于内,人理之常,故為恒也。又剛上柔下,雷風相與,巽而動,剛柔相應,皆恒之義也。
《程氏•附録》:咸、恒,體用也。體用无先後。
恒:亨,无咎,利貞,利有攸往。
傳:恒者,常久也。恒之道可以亨通,恒而能亨,乃无咎也。恒而不可以亨,非可恒之道也,為有咎矣。如君子之恒於善,可恒之道也。小人恒於惡,失可恒之道也。恒所以能亨,由貞正也,故云利貞。夫所謂恒,謂可常久之道,非守一隅而不知變也,故利於有往。唯其有往,故能恒也,一定則不能常矣。又常久之道,何往不利?
《本義》恒,常久也。為卦震剛在上,巽柔在下,震雷巽風,二物相與,巽順震動,為巽而動。二體六爻,隂陽相應,四者皆理之常,故為恒。其占為能久於其道,則亨而无咎。然又必利於守正,則乃為得所常久之道,而利有所往也。
彖曰:恒,久也。
傳:恒者,常久之義也。
剛上而柔下,雷風相與,巽而動,剛柔皆應,恒。
傳:卦才有此四者,成恒之義也。剛上而柔下,謂乾之初上居於四,坤之初【一作四】下居於初,剛爻上而柔爻下也。二爻易處,則成震巽,震上巽下,亦剛上而柔下也。剛處上而柔居下,乃恒道也。雷風相與,雷震則風發,二者相須,交助其勢,故云相與,乃其常也。巽而動,下巽順,上震動,為以巽而動。天地造化,恒久不已者,順動而已。巽而動,常久之道也。動而不順,豈能常也?剛柔皆應【一有恒字】一卦,剛柔之爻皆相應。剛柔相應,理之常也。此四者,恒之道也,卦所以為恒也。
《本義》:以卦體、卦象、卦德釋卦名義。或以卦變言剛上柔下之義,曰:恒自豐來,剛上居二,柔下居初也。亦通。
恒:亨,无咎,利貞,久於其道也。
傳:恒之道,可致亨而无過咎。但所恒宜得其正,失正則非可恒之道也,故曰久於其道。其道,可恒之正道也。不恒其德,與恒於不正,皆不能亨而有咎也。
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也。
傳:天地之所以不已,蓋有恒久之道。人能恒於可恒之道,則合天地之理也。
《本義》:恒固能亨,且无咎矣。然必利於正,乃為久於其道,不正則久非其道矣。天地之道,所以長久,亦以正而已矣。
《朱氏•附録》:正便能久。天地之道,恒久而不已。這箇只是說久。
利有攸往,終則有始也。
傳:天下【一作地】之理,未有不動而能恒者也。動則終而復始,所以恒而不窮。凡天地所生之物,雖山嶽之堅厚,未有能不變者也。故恒非一定之謂也,一定則不能恒矣。唯隨時變易,乃常道也,故云利有攸往。明理之如是,懼人之泥於常也。
《本義》:久於其道,終也。利有攸往,始也。動靜相生,循環之理,然必靜為主也。
《朱氏•附録》:恒非一定之謂,故晝則必夜,夜而復晝;寒則必暑,暑而復寒。若一定,則不能恒也。其在人,冬日則飲湯,夏日則飲水,可以仕則仕,可以止則止。今日道合便從,明日不合則去。又如孟子辭齊王之金,而受薛宋之饋,皆隨時變易,故可以為常也。
○問:易傳云:恒非一定之謂,一定則不能恒矣。惟隨時變易,乃常道也。竊謂有不一定而隨時變易者,有一定而不可變易者。曰:他政是論物理之終始變易,所以為恒而不窮處。然所謂不易者,亦須有變通,乃能不窮。如君尊臣卑,分固不易,然上下不交也不得。父子固是親親,然所謂命士以上,父子皆異宫,則又有變焉。惟其如此,所以為恒。論其體,終是常。然體之常,所以為用之變;用之變,所以為體之常。又曰:能常而後能變,能常而不已,所以能變。及其變也,常亦只在其中。伊川卻說變而後能常,非是。
日月得天而能久照,四時變化而能久成,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。觀其所恒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。
傳:此極言常理。日月,隂陽之精【一有二字】氣耳。唯其順天之道,往來盈縮,故能久照而不已。得天,順天理也。四時,隂陽之氣耳,往來變化,生成萬物,亦以得天,故常久不巳。聖人以常久之道,行之有常,而天下化之,以成美俗也。觀其所恒,謂觀日月之久照,四時之久成。聖人之道,所以能常久之理,觀此則天地萬物之情理可見矣。天地常久之道,天下常久之理,非知道者,孰能識之?
《本義》:極言恒久之道。
《朱氏•附録》:物各有箇情,有箇人在此,決定是有每羞惡、惻隱、是非、辭遜之情。性只是箇物事,情卻多般,或起或滅,然而頭面卻只一般,長長恁地。這便是觀其所恒,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之義。乃若其情,只是去情上面看。
象曰:雷風,恒;君子以立不易方。
傳:君子觀雷風相與成恒之象,以常久其德,自立於大中。常久之道,不變易其方所也。
初六,浚恒,貞凶,无攸利。
傳:初居下而四為正應,柔暗之人,能守常而不能度勢。四震體而陽性,以剛居高,志上而不下,又為二三所隔,應初之志,異乎常矣。而初乃求望之深,是知常而不知變也。浚,深之也。浚恒,謂求恒之深也。守常而不度勢,求望於上之深,堅固守此,凶之道也。泥常如此,无所往而利矣。世之責望,故素而至悔咎【一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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