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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周易上经】第15卦-谦卦䷎地山谦卦(艮下坤上)-(宋)董楷撰《周易传义附录•卷三下》

地山谦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老阴|错卦:天泽履|综卦:雷地豫|交互卦:雷水解 【周易上经】第16卦-豫卦䷏雷地豫卦(坤下震上)-(宋)董楷撰《周易傳義附錄•卷四上》 周易傳義附録卷四上,宋董楷撰 上經 傳:豫,序卦有大而能謙必豫,故受之以豫,承二卦之義而為次也。有既大而能謙,則有豫樂也。豫者,安和說樂之義。為卦震上坤下,順動之象。動而和順,是以豫也。九四為動之主,上下羣隂所共應也。坤又承之以順,是以動而上下順應,故為和豫之義。以二象言之,雷出於地上,陽始潛閉【一作閉潛】於地中。及其動而出地奮發,其聲通暢和豫,故為豫也。《程氏•附録》:豫者,備豫也,逸豫也。事豫故逸樂,其義一也。 【原文】豫卦䷏卦辞: 豫,利建侯,行師。 傳:豫,順而動也。豫之義,所利在於建侯行師。夫建侯樹屏,所以共安天下。諸侯和順則萬【一作兆】。民說服。兵師之興,衆心和說,則順從而有功。故說豫之道,利於建侯行師也。又上動而下順,諸侯從,王師衆,順令之象。君萬邦,聚大衆,非和說不能使之服從也。 《本義》豫,和樂也。人心和樂,以應其上也。九四一陽,上下應之,其志得行。又以坤遇震,為順以動,故其卦為豫,而其占利以立君用師也。 《朱氏•附録》:建侯行師,順動之大者。立箇國君,非舉動而何? 【原文】豫卦䷏彖传: 彖曰:豫,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 傳:剛應,謂四為羣隂所應,剛得衆應也。志行,謂陽志上行,動而上下順從,其志得行也。順以動,豫。震動而坤順,為動而順理。順理而動,又為動而衆順,所以豫也。 《本義》:以卦體、卦德釋卦名義。 【原文】豫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況建侯行師乎? 傳:以豫順而動,則天地如之而弗違,況建侯行師,豈有不順乎?天地之道,萬物之理,唯至順而已。大人所以先天後天而不違者,亦順乎理而已。 《本義》:以卦德釋卦辭。 【原文】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;聖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。 傳:復詳言順動之道。天地之運以其順動,所以日月之度不過差,四時之行不愆忒。聖人以順動,故經正而民興於善,刑罰清簡而萬民服也。 【原文】豫之時義大矣哉! 傳:既言豫順之道矣,然其二日味淵永,言盡而意有餘也,故復贊之云:豫之時義大矣哉!欲人研味其理,優柔涵泳而識之也。時義,謂豫之時義。諸卦之時與義用大者,皆贊其大矣哉,豫以下十一卦是也。豫、遯、姤、旅言時義,坎、睽、蹇言時用,頤、大過、解、革言時,各以其大者也。 《本義》:極言之而贊其大也。 《朱氏•附録》:刑罰不清民不服,只為舉動不順了,致得民不服,便是徒配了,他亦不服。 ○豫之時義,言豫之時㡳道理。 【原文】豫卦䷏象传: 【原文】象曰:雷出地奮,豫。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 傳:雷者,陽氣奮發,隂陽相薄而成聲也。陽始潛閉地中,及其動,則出地奮震也。始閉鬱,及奮發,則通暢和豫,故為豫也。坤順震發,和順積中,而發於聲樂之象也。先王觀雷出地而奮,和暢發於聲之象,作聲樂以襃崇功德,其殷盛至於薦之上帝,推配之以祖考。殷,盛也。禮有殷奠,謂盛也。薦上帝,配祖考,盛之至也。 《本義》:雷出地奮,和之至也。先王作樂,既象其聲,又取其義。殷,盛也。 《朱氏•附録》:問雷出地奮,豫,先王以作樂崇德。曰:象其聲者謂雷,取其義者謂和,崇德謂著其德,作樂所以發揚其德也。 ○先王作樂,其功德便自不可掩也。 ○問:作樂崇德,是自崇其德,如大韶、大武之類否?曰:是。 ○先王作樂,无處不用,如燕享飲食之時,无不用樂。然用樂之大者,尤在於薦上帝,配祖考也。 【原文】豫卦䷏初六: 初六:鳴豫,凶。 傳:初六以隂柔居下,四,豫之主也,而應之,是不中正之小人。處豫而為上所寵,其志意滿極,不勝其豫,至發於聲音,輕淺如是,必至於凶也。鳴,發於聲也。 《本義》:隂柔小人,上有強援,得時主事,故不勝其豫而以自鳴,凶之道也,故其占如此。卦之得名,本為和樂,然卦辭為衆樂之義,爻辭除九四與卦同外,皆為自樂,所以有吉凶之異。 《朱氏•附録》:問:豫卦初六與九四為應,九四由豫大有得,本亦自好。但初六恃有強援,不勝其豫,至於自鳴,所以凶否?曰:九四自好,自是初六自不好,怎奈他何! 【原文】象曰:初六鳴豫,志窮凶也。 傳:云:初六謂其以隂柔【一无柔字】處下,而志意窮極,不勝其豫,至於鳴也,必驕肆而致【一作至】凶矣。 《本義》:窮,謂滿極。 【原文】豫卦䷏六二: 六二: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 傳:逸豫之道,放則失正,故豫之諸爻多不得正,才與時合也。唯六二一爻處中正,又无應,為自守之象。當豫之時,獨能以中正自守,可謂特立之操,是其節介如石之堅也。介于石,其介如石也。人之於豫,樂心悦之,故遲遲遂至於耽戀不能已也。二以中正自守,其介如石,其去之速,不俟終日,故貞正而吉也。處豫不可安且久也,久則溺矣。如二可謂見幾而作者也。夫子因二之見幾,而極言知幾之道,曰:知幾其神乎!君子上交不諂,下交不瀆,其知幾乎!幾者,動之微,吉之先見者也。君子見幾而作,不俟終日。易曰: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介如石焉,寧用終日,斷可識矣。君子知微知彰,知柔知剛,萬夫之望。夫見事之幾微者,其神妙矣乎!君子上交不至於諂,下交不至於瀆者,蓋知幾也。不知幾,則至於過而不已。交於上以恭巽,故過則為諂;交於下以和易,故過則為瀆。君子見於幾微,故不至於過也。所謂幾者,始動之微也。吉凶之端,可先見而未著者也。獨言吉者,見之於先,豈復至有凶也?君子

【周易上经】第15卦-谦卦䷎地山谦卦(艮下坤上)-(宋)董楷撰《周易传义附录•卷三下》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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