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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周易上经】第12卦-否卦䷋天地否卦(坤下乾上)-(宋)董楷撰《周易传义附录•卷三下》

天地否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阴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天泰|综卦:地天泰|交互卦:风山渐 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(宋)董楷撰《周易傳義附錄•卷三下》 傳:同人序卦: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夫天地不交則為否,上下相同則為同,人與否義相反,故相次。又世之方否,必與人同力【一作欲】,乃能濟,同人所以次否也。為卦乾上離下,以二象言之,天在上者也,火之性炎上,與天同也,故為同人。以二體言之,五居正位,為乾之主,二為離之主,二爻以中正相應,上下相同,同人之義也。又卦唯一隂,衆陽所欲同,亦同人之義也。它卦固有一隂者,在同人之時,而二五相應,天火相同,故其義大。 【原文】同人䷌卦辞: 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 傳:野,謂曠野,取遠與外之義。夫同人者,以天下大同之道,則聖賢大公之心也。常人之同者,以其私意所合,乃暱比之情耳。故必于野,謂不以暱近情之所私,而于郊野曠遠之地,旣不係所私,乃至公大同之道,无遠不同也,其亨可知。能【一作旣】,與天下大同,是天下皆同之也。天下皆同,何險阻之不可濟?何艱危之不可亨?故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上言于野,止謂不在暱比,此復言宜以君子正道。君子之貞,謂天下至公大同之道,故雖居千里之遠,生千歲之後,若合符節,推而行之,四海之廣,兆民之衆,莫不同【一作合】。小人則唯用其私意,所比者雖非亦同,所惡者雖是亦異,故其所同者則為阿黨,蓋其心不正也。故同人之道,利在君子之貞正。 《本義》:離,亦三畫卦之名。一隂麗於二陽之間,故其德為麗,為文明,其象為火,為日,為電。同人,與人同也。以離遇乾火,上同於天,六二得位得中,而上應九五,又卦唯一隂,而五陽同與之,故為同人。于野,謂曠遠而无私也,有亨道矣。以健而行,故能涉川。為卦内文明而外剛健,六二中正而有應,則君子之道也。占者能如是則亨,而又可涉險,然必其所同合於君子之道,乃為利也。 《朱氏•附録》: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是兩象一義。利君子貞,是一象。 【原文】同人䷌彖传: 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 傳:言成卦之義,柔得位,謂二以隂居隂,得其正位也。五中正,而二以中正應之,得中而應乎乾也。五剛健中正,而二以柔順中正應之,各得其正,其德同也,故為同人。五,乾之主,故云應乎乾。象取天火之象,而彖專以二言。 《本義》:以卦體釋卦名義。柔謂六二,乾謂九五。 【原文】同人曰: 傳:此三字羨文。 《本義》衍文。 【原文】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 傳:至誠无私,可以蹈險難者,乾之行也。无私,天德也。 【原文】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 傳:又以二體言,其義有文明之德,而剛健以中正之道相應,乃君子之正道也。 【原文】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 傳:天下之志萬殊,理則一也。君子明理,故能通天下之志。聖人視億兆之心猶一心者,通于理而已。文明則能燭理,故能明大同之義。剛健則能克己,故能盡大同之道。然後能中正,合乎乾行也。 《本義》:以卦德、卦體釋卦辭。通天下之志,乃為大同。不然,則是私情之合而已,何以致亨而利涉哉? 《朱氏•附録》:乾行也,言須是這般剛健之人,方做得這般事。若是柔弱者,如何會出去?外面同人,又去涉險○《程傳》說通天下之志處極好,云:文明則能燭理,故能明大同之義。剛健則能克己,故能盡大同之道。此說甚善。 【原文】同人䷌象传: 【原文】象曰:天與火,同人。君子以類族辨物。 傳:不云火在天下,天下有火,而云天與火者,天在上,火性炎上,火與天同,故為同人之義。君子觀同人之象,而以類族辨物,各以其類族辨物之同異也。若君子小人之黨,善惡是非之理,物情之離合,事理之異同,凡同異者,君子能辨明之,故處物不失其方也。 《本義》:天在上而火炎上,其性同也。類族辨物,所以審異而致同也。 《朱氏•附録》:問:類族辨物,如伊川說云:各以其類族辨物之同異也。則是就類族上辨物否?曰:類族是就人上說,辨物是就物上說。天下有不可以皆同之理,故隨他頭項去分别類族。如分姓氏,張姓同作一類,李姓同作一類。辨物,如牛類是一類,馬類是一類,就其異處以致其所以為同也。伊川之說不可曉。 【原文】同人䷌初九: 初九:同人于門,无咎。 傳:九居同人之初而无係應,是无所偏私,同人之公者也,故為出門。同人出門,謂在外。在外則无私昵之偏,其同博而公如此,則无過咎也。 《本義》:同人之初,未有私主,以剛在下,上无係應,可以无咎,故其象占如此。 【原文】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。 傳:出門同人于外,是其所同者廣,无所偏私。人之同也,有厚薄親疎之異,過咎所由生也。旣无所偏黨,誰其咎之? 《朱氏•附録》:易中所謂又誰咎也,自有三箇,而其義則有兩樣。如不節之嗟,與自我致宼言之,則謂咎皆由己,不可咎諸人。如出門同人言之,則謂人誰有咎之者矣。以此見古人立言,有用字雖同,而其義則不同。 【原文】同人䷌六二: 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 傳:二與五為正應,故曰同人于宗。宗謂宗黨也。同於所係應,是有所偏與,在同人之道為私狹矣,故可吝。二若陽爻,則為剛中之德,乃以中道相同,不為私也。 《本義》宗,黨也。六二雖中且正,然有應於上,不能大同而系於私,吝之道也。其象占如此。 《朱氏•附録》:易雖抑隂,然有時把隂為主,如同人是也。然此一隂雖是一卦之主,又卻柔弱,做主不得。 ○問:六二與九五,柔剛中正,上下相應,可謂盡善,卻有同人于宗,吝與先號咷之象,如何?

【周易上经】第12卦-否卦䷋天地否卦(坤下乾上)-(宋)董楷撰《周易传义附录•卷三下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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