渐卦(风山渐卦)【艮宫归魂卦|巽上:错震综兑-先天:西南-后天:东南|艮下:错兑综震|先天:西北|后天:东北|天位:太阳|人位:少阴|地位:太阴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53卦-渐卦䷴风山渐卦(艮下巽上)-(宋)趙汝楳撰《周易輯聞•卷五》
於卦變為巽,重艮於爻變為三。隂爻卦䷋三四互易而變,三四人之位,變皆得位。彖以女明漸,象以卦象立義,故以山木明漸。爻因漸而象其義,故取諸鴻。由干至陵,雖各緣漸進之位,而陽言陸陵,隂言干磐木,從其類也。初二、四五取其漸進,三戒其止,上許其退。或以艮下巽上為男下女者,男女皆少止,說而為咸,男少女長,聖人何取焉?易之道未嘗不旁通,卦之所主則截乎不紊。
【原文】渐卦䷴象传:
【原文】象曰:山上有木,漸,君子以居賢德善俗。
艮為山,巽為木。巽重艮上,曰山上有木。山之木高於原野之木者,因乎山也。山之峻極以漸,木之高亦隨山而漸,與積小以高大之義不同。君子賢德在身,必眞積力久,優游序進,則資深而居安;否則躐等陵節,日月至焉,雖有德而不能居。推以善俗,必漸摩之,毋急近效,而後觀感動化,人皆為士君子之歸;否則棄灰徙木,可以變俗而非善也。必言賢德者,别於居德則忌也。
【原文】渐卦䷴卦辞:
漸,女歸吉,利貞。
三隂爻之變凡九,皆自三四始,以漸而進,故卦名漸。婦人謂嫁曰歸。上卦乾夫之家,六三進為四,歸于夫也。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、親迎,六禮既備,而後有行,女以漸歸吉也。歸以漸,猶宜於得正,不正則鑚穴俟著之類也。
【原文】渐卦䷴彖传:
彖曰:漸之進也,女歸吉也。進得位,往有功也,進以正,可以正邦也。其位剛得中也。止而巽,動不窮也。
之往也,猶之杞之宋之有退有進,漸之所之進也。女以是歸,云胡不吉?玩爻之位,六在三為失,進乎四為得,往則有功,此卦之所以名,漸之所以吉也。語以進歸,以漸為正,位乎柔為正,可以母儀邦國,外治修,内職理,外内和順,而國以治。有功之云,正邦之謂也。語其位,豈曰處柔而止,或進乎五,變剛而為剥,為犯上,為牝晨,失莫甚焉。今止乎四,而九五仍得乎剛中,柔之得位,剛之所以得中也。止、巽為兩卦之德,止乎内則不輕動,巽乎外則不躁動,以之相夫子,奉蘋藻,動且有功,決无龍戰之窮也。自進得位以下,皆利貞之義,而以次第轉釋上文,與他卦文法不同。夫子釋彖,皆於爻位實有所指,進得位與渙之柔得位乎外,皆指**。若无所實指,泛然立言,則他卦他爻皆可矣。
【原文】渐卦䷴初六:
初六:鴻漸于干,小子厲,有言,无咎。
卦有以名貫六爻者,觀卦立象,以一象貫之,未有也。鴻則曷為而言?鳥飛獸行,皆无倫叙,唯鴻翼次而肩隨,其飛其進其集皆以漸,是故以之。詩伐檀:寘之河之干兮。干,水厓也。初之象鴻,漸不象其飛,而象其止集之所。如干如磐者,鳥之飛不宜上宜下,君子實踐之義也。隂為小,初陽位為小子。厲,危也。有言訴其危,无咎,无過咎也。
爻之位自下而漸高,鴻之飛亦然。鴻游於水,初為下,水厓進之初也。位下質柔,猶以小子而升高,於勢為危。心危於内,言 ?於外,若君子明於漸進之義,則知无可咎者。
【原文】象曰:小子之厲,義无咎也。
鴻在藪不能不飛,人居下不能不行,危者其勢无咎,則義也。
【原文】渐卦䷴六二:
六二:鴻漸于磐,飲食衎衎,吉。
磐,大石也。漸高於干。漢郊祀志作般。孟康云:水旁堆也。鳬鷺食於水,鴻食於田渚,故於二有飲食之象。衎衎,和樂貌。
鴻飲啄耳而言飲食,蓋象其物宜以喻人事,非徒錮於物。君子漸而得時,居臣位之正。上之人養賢以禮如鹿鳴,下之人德稱爵,功稱禄,无不稼取禾之譏。食焉无慊心,故能樂,不家食而吉者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飲食衎衎,不素飽也。
需、困之酒食,漸之飲食,皆自養以待時。三四惎閒,二五之合二,則優游自養,以漸展其致君澤民之業,豈徒餔啜、甘豢養而妄進者?
【原文】渐卦䷴九三:
九三:鴻漸于陸,夫征不復,婦孕不育,凶,利禦寇。
高平為陸。詩九罭,首言遵渚,次言遵陸,亦漸進之義。九三為夫,**為婦。征,行也。不復,進而不返也。孕,妊子也。育,覆愛也。不育,猶言不舉。利者,害之對。寇,婚遇之反,謂四也。三、四比爻之夫婦多凶。
鴻而至陸,亦浸高矣。三、四隂陽胥比,疑於配耦,三棄其同體,務進而求,四不反顧其後,四失節而交,三非夫而孕,而不敢育,凶云甚矣。然柔易招侮,剛能屏衛,舍不正之配而禦之,則為利禦者。宼來而我禦之,利禦宼者戒。三不可恃重剛而冒進,唯當體艮止而禦宼也。
【原文】象曰:夫征不復,離羣醜也;婦孕不育,失其道也;利用禦寇,順相保也。
初六、六二乃九三之醜類,方戢翼于干磐,三遽舍而即四,因往而不返,是離絶其羣衆也。艮男少而巽女長,男下屈而女上伸,合不以正,失有家之道。儻覺其不正,視為宼讎而斥外之,順吾同體之親以相保衛,是猶得為三之利。詩:吉日從其羣醜。醜,衆也。
【原文】渐卦䷴**:
**:鴻漸于木,或得其桷,无咎。
木高於陸,或者非所宜得而得之辭。桷,周曰榱,齊曰桷。劉燾釋名以為堅直之木。蓋木之任為桷者,猶木任為梁者曰梁。木无咎,免於咎也。
駢指之鳥不棲于木,今棲焉,喻進者之失其所也。或偶得堅直之榦,可蹔而止,雖出望表,抑亦可以免咎。鴻不棲木,而象之者四,為巽之主,木桷皆巽之象,聖人因託以明爻位之漸進。君子進而在位,儻所據偶非,因求可安者憩焉,可免一時非據之愆。
【原文】象曰:或得其桷,順以巽也。
順所遇之非,不剛狠以強進,或得其桷亦可也。**為巽主。
【原文】渐卦䷴九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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