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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明)来知德撰《周易集注》繁体版卷七:下经第三十六卦_明夷:地火明夷(离下坤上)
夷者傷也,為卦坤上離下,日入地中,明見其傷,與晉相綜,故曰明夷。《序卦》:晉者進也。進而不已,必有所傷,理之常也,所以次晉。
明夷,利艱貞。
艱貞者,艱難委曲,以守其貞也。蓋暗主在上,去之則忘國。又有宗國同姓,不可去者,比之則失身。又當守正,然明白直遂,守正又不免取禍。所以占者利艱貞,以守正而自晦其明也。
《彖》曰:明入地中,明夷。內文明而外柔順,以蒙大難,文王以之。利艱貞,晦其明也。內難而能正其志,箕子以之。難乃旦反
以卦象釋卦名,又以文王釋卦德,以箕子釋卦辭。內文明者離也,外柔順者坤也,此本卦之德也。蒙者遭也,以蒙大難者,言以此德,而遭此明傷之時也。文王以之者,言文王遭紂之囚,用此卦之德,所以內不失已,外得免禍也。晦其明者,晦其明而不露也。大難,關天下之難。內難,一家之難。正其志者,不失其正也。不失其正,又不顯其正,是謂晦其明而利艱貞之義也。箕子為紂近親,外而佯狂,內而明哲,是即晦其明也,故曰箕子以之。大抵箕子之難,雖與文王同其艱貞,然文王為西伯,散宜生之徒以珍物美女獻于紂,而西伯即出羑里矣。若箕子佯狂,則必要君知其真狂,左右國人亦知其真狂,再不識其佯狂。至牧野之師,誅君弔民,方釋箕子之囚。箕子逃之朝鮮,武王以朝鮮封之,因以《洪範》授于武王,人方知其不狂。則箕子艱貞難于文王多矣,故以艱貞係箕子之下。要之:天命興周,故文王之明夷處之易;天命廢殷,故箕子之明夷處之難。雖人為,實天意也。文王箕子,一而已矣。
《象》曰:明入地中,明夷,君子以蒞眾,用晦而明。
坤為眾,故言蒞眾。用晦而明者,不用明為明,用晦為明也。言我本聰明睿知,乃不顯其明,若似不明者,以晦為明,此之謂用晦而明也。若以晉,明夷相綜,並論之,地在下,日在上,明在外也,君子以之,則絕去其人欲之私,以自昭明德,亦如日之極其高明,常升于萬物之上,此修己之道,當如是也。地在上,日在下,明在內也,君子以之,則存其寬厚渾含之德,去其刻薄殘忍之私,以之蒞眾,如小過必赦,使人不求備罪疑,惟輕脅從罔治之類是也。古之帝王,冕而前旒以蔽其明,黈纊塞耳以蔽其聰,亦此意。此則居上之寬,治人者當如是也。故明夷之《大象》曰「蒞眾用晦而明」。修己治人,二卦之象盡之矣。
明夷初九
初九:明夷于飛,垂其翼。君子于行,三日不食,有攸往,主人有言。
明夷于飛者,傷其飛之翼也。垂其翼者,其翼見傷而垂嚲也。離為雉鳥之象也,此爻變艮,獨一陽在中,卦之中為鳥身。初與六,上下為翼,故小過初六曰飛,上六亦曰飛,皆以翼言也。此爻居初,故曰垂翼也。垂其翼而猶能飛,則傷亦未太重矣。三日不食者,離居三,三之象也。離為日,三日之象也。離中虛,又為大腹,空腹不食之象也。于行者,方見幾而欲行也。不食者,自悲其見傷而不食也。此爻舊指伯夷恥食周粟之事。有攸往者,于行而長往也。中爻震足,行而長往之象也。主人者,所適之主人,對君子之言也。有言者,主人不相合,言語譏傷其君子也。外卦錯乾,乾為言,有言之象也。象為飛,占為行為往,象為垂翼,占為不食有言,象占俱分明。
初九陽明在下,當傷之時,故有飛而垂翼之象。占者不惟方行,而有不食之厄。及長往,而猶有言語之譏,此其時之所遭,不可得而避者,安其義命可也。
《象》曰:君子于行,義不食也。
義之所在,見幾而作,不食可也。
明夷六二
六二:明夷,夷于左股,用拯馬壯吉。
夷于左股,言傷之猶未在上體也。以去暗君,雖不如初之遠,然亦不得言近,故以足之上股象之。中爻為震,震錯巽,股之象也。此爻變中爻為兌,兌綜巽,亦股之象也。明夷象人身,故初二為股,三四為腹,五上為首,股居下體,蓋以人身上下為前後也。凡易中言左者,皆後字。詳見師卦,並本卦六四。拯者救也,此爻變乾,為健,為良馬,馬健壯之象也。言用健壯之馬,以救之則吉矣。文王囚于羑里,夷于左股也。散宜生之徒,獻珍物美女,用拯馬壯也。脫羑里之囚,得專征伐,吉也。
六二去暗主稍遠,故有傷下體左股之象。然二有中正之德,能速以救之,則吉矣。故其象占如此。
《象》曰:六二之吉,順以則也。
順者,外柔順也。則者法則也,言外雖柔順而內實文明有法則也,所以用拯馬壯也。因六二中正,故言順以則。
明夷九三
九三,明夷于南狩,得其大首,不可疾貞。
南狩者,去南方狩也。離為火,居南方,南之象也。離為兵戈,中爻震動,戈兵震動,出征遠討之象也。大首者,元惡也。坤錯乾,乾為首,首之象也。居天位,大首之象也。不可疾者,不可亟也。九三雖剛明,臣也。上六雖昏暗,君也。必遲遲以俟之,出于萬一不得已,如天命未絕,人心尚在,則一日之間猶為君臣也。征者,伐暴救民,其事正也,故不可疾,惟在于貞。若亟亟以富天下為心,是疾而不貞矣。
九三,以陽剛居明體之上,而居于至暗之下,正與上六暗主為應,故有向明除害,得其大首之象。然不可亟也,故有不可疾,惟主于貞之戒。占者有成湯文武之德,斯應是占矣。
《象》曰:南狩之志,乃大得也。
志,與有伊尹之志則可之志同。得天下有道,得其民也。得其民者,得其心也。故除殘去暴,必大得民心,不然以暴易暴,安能行南狩之志。
明夷六四
六四:入于左腹,獲明夷之心,于出門庭。
此爻指微子言。蓋初爻指伯夷,二爻指文王,三爻指武王,五爻指箕子,上六指紂,則此爻指微子無疑矣。左腹者,微子乃紂同姓,左右腹心之臣也。坤為腹,腹之象也。此爻變中爻為巽,巽為入,入之象也。因六四與上六同體,故以腹心言之。然必曰左腹者,右為前,左為後,今人言左遷,師卦六四左次是也。六四雖與上六同體,然六五近上六在前,六四又隔六五在後,是六五當入其右,而六四當入其左矣,故以左言之。坤為黑,腹中乃黑暗幽隱之地也。心者心意也,明夷者紂也。明夷之心者,紂之心意也。出門庭者,遯去也。中爻震綜艮,艮為門,門之象也。震足動,出門庭之象也。言微子終日在腹裏左邊,黑暗幽隱之中,已得明夷之心意,知其暴虐無道,必亡天下,不可輔矣,于是出門庭而歸周。《書》云:吾家耄遜于荒。又曰:我不顧行遯。正此爻之意也。
六四陰柔得正,與上六同體,已于幽暗之中,得其暴虐之心意,故有入腹獲心之象,于是出門庭而遯去矣。占者得此,亦當遠去也。
《象》曰:入于左腹,獲心意也。
凡人腹中心事,難以知之,今人于左腹,已得其心意,知其不可輔矣,微子所以去也。
明夷六五
六五:箕子之明夷,利貞。
六五居至闇之地,近至闇之君,然有柔中之德,晦其明而正其志,所以佯狂受辱也。居明夷如箕子,乃貞之至矣,故占者利于貞。諸爻以五為君位,故周公以箕子二字明之,上六以登天二字明之。又凡三與上六為正應,曰得其大首,皆欲人知上六之為君也,易不可為典要者以此。然周公爻辭,必以上六為君者何也。蓋九三,明之極,惟武王可以當之。上六,闇之極,惟紂可以當之,若六五有柔中之德,又非紂之所能當也。
《象》曰:箕子之貞,明不可息也。
不可息者,耿耿不昧,常存而不息也。明不可息者,言明可晦不可息,以其在內不露,所以為貞也。
明夷上六
上六:不明晦,初登于天,後入于地。
不明晦者,日落不明而晦也。初登于天者,日在地上也。後入于地者,日在地上也。本卦原是日在地下,傷其明名為明夷,上六為明夷之主,至此則明夷成矣,故復以明夷之本象言之。
上六以陰居坤土之極,昏闇之至者也。惟其昏闇之至,不明而晦,是以初則尊為天子,有可傷人之勢,專以傷人之明為事,終則自傷,而墜厥命,欲為匹夫而不可得矣。故有日落不明而晦,初雖登天而後入地之象。其象如此,而占者可知矣。
《象》曰:初登于天,照四國也。後入于地,失則也。
照四國以位言,言日居天上,能照四國,亦如人君高位,得傷人之勢也。失則以德言,言為人君,止于仁,視民如傷者也,豈可以傷人為事哉。君以傷人為事,失其君之則矣,是以始而登天以傷人,而終于自傷也,文王之順以則者,外柔順而內實文明。凡事通有法則,文王之所以興。紂之失則者,居坤之極,而內實昏暗,凡事通失法則,紂之所以亡。故二六皆言則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