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歸妹,征凶,无攸利。
《彖》曰:歸妹,天地之大義也。天地不交而萬物不興,歸妹,人之終始也。說以動,所歸妹也。
說少者,人之情也。故說以動,其所歸者妹也。天地之所以交,必天降也。男女之所以合,必男下也。若女長而男少,則大過之所謂老婦士夫,烏肯下之?夫苟不下,則天地不交,男女不合矣。故歸妹者,女少而男長,女用事而男下之之謂也。夫所以下之者,豈一日之故哉。將相與終始故也。
征凶,位不當也。无攸利,柔乘剛也。
歸妹之爻,男女皆易位。柔皆乘剛,此男所以說女而致其情者,權以濟事,一用而止可也。以此而征則凶,且男女皆不利也。
《象》曰:澤上有雷,歸妹,君子以永終知敝。
歸妹,女之方盛者也。凡物之有敝者,必自其方盛而慮之。迨其衰,則无及矣。
初九:
初九:歸妹以娣。跛能履,征吉。
《象》曰:歸妹以娣,以恒也;跛能履,吉相承也。
九二:
九二: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。
《象》曰:利幽人之貞,未變常也。
歸妹以陰為君,在兌則六三是也,而初與二,其娣也。在震則六五是也,而四其娣也。所以為兌者,三也,故權在君。所以為震者,四也,故權在娣。權之在君也,則君雖不才,而娣常為之用。權之在娣也,則娣雖无能為損益,猶要其君。六三不中而居非其位,跛眇者也。其所以能履且視者,以初與二屈而為之娣也。二者各致其能於六三,故初九曰:「歸妹以娣,跛能履,征吉。」六二曰:「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①。已有能履能視之才②,不以自行而安為娣?使跛者得之以征,眇者得之能視③,何哉?豈非上下之常分有不可易者邪?故其《象》曰:「歸妹以娣,以恒也。」而九二之《象》亦曰:「未變常也。」九二亦娣也,其不言娣,何也?因初九之辭也。且跛眇者一人,而為之視履者二人,是二人者,豈可以廢一歟?故其《象》曰:跛能履,吉相承也。是以知其皆娣也,已有其能而不自用,使无能者亨其名,則九二非幽人而何哉。
①「六二曰:眇能視,利幽人之貞」原文无,據《蘇氏易傳》補。
②已有能履能視之才:原文无「能視」二字,據《蘇氏易傳》補。
③眇者得之能視:原文无此六字,據《蘇氏易傳》補。
六三:
六三:歸妹以須,反歸以娣。
《象》曰:歸妹以須,未當也。
古者謂賤妾為須,故天文有須女。六三不知其託行於初九,而自以為能履。不知其借明於九二,而自以為能視,是以棄娣而用,須未足以當娣也。夫二娣之助,則以跛眇見黜而歸矣,歸然後知用娣。故曰:反歸以娣。
九四:
九四:歸妹愆期,遲歸有時。
《象》曰:愆期之志,有待而行也。
九四,六五之娣也。以為權在己,故愆期不行,以要其君,君猶待之有時焉,而後歸。此其志以為吾君必有所待,而後能行者也。
六五:
六五:帝乙歸妹,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。月幾望,吉。
《象》曰:帝乙歸妹,不如其娣之袂良也,其位在中,以貴行也。
歸妹未有如六五之貴者也,故曰帝乙歸妹。以帝乙之妹而履得其中,則其袂之良否,不足以為損益。非若跛者之託行,眇者之借明也,而九四欲以袂之良而加之,夫袂之良,豈足以加其君哉。月幾望者,陰疑於陽,《易》之所惡也。然至於娣之欲加其君,則以月幾望為吉,以為寧月之幾望,而无寧娣之加其君也。
上六:
上六:女承筐无實,士刲羊无血,无攸利。
《象》曰:上六无實,承虛筐也。
歸妹男女皆易位,柔皆乘剛,此豈永終无敝者哉?上六則敝之所終也。天地之情,正大而已。大者不正,非其至情;其終必有名存實亡之禍。女承筐无實,食不績之蠶也。士刲羊无血,用已死之牲也,皆實亡之禍也。《彖》曰:「歸妹,征凶,无攸利。」上六處其終,故受其凶之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