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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清)陈梦雷撰《周易浅述》繁体版【卷二上经】第九卦_小畜:风天小畜(乾下巽上)

风天小畜 地位:老阳|人位:少阴|天位:老阳|错卦:雷地豫|综卦:天泽履|交互卦:火泽睽 (清)陈梦雷撰《周易浅述》繁体版【卷二上经】第九卦_小畜:风天小畜(乾下巽上) 小畜乾下巽上,巽一陰伏于二陽之下,故其德為巽為入,其象為木為風。畜,止之也。畜止剛鍵,莫如巽順。乾在上之物,乃居巽下,為巽所畜,故為畜也。然以陰畜陽,能係而不能固。以柔順柔其剛健,非能力止之也,所畜者小之義也。又卦唯**一陰得位,上下五陽說之,皆為所畜,陰小陽大,以小畜大之義也,故為小畜。《彖傳》不及二體,但言**畜諸陽,蓋舉其重言之也。小畜次比,按序卦,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物相比附則為畜聚,又相親比則志相畜,小畜所以次比也。全彖內健外巽,二五剛中,其志得行,有可亨之道,然其畜未極,則施亦未行。占者得此,能亨而未可大有所為。此全彖之大旨也。六爻上三爻巽為畜者也,下三爻受畜者也。初與四為正應,二近初而剛中,故初復自道,而二亦以牽復而吉也。三近四而非正應,故為反目。四以一陰畜衆陽,在憂懼之中,故有孚而血去惕出也。五助四以畜乾,四得五為合志。五合志于四,為以鄰也。至上則畜極而成。然以陰畜陽,聖人憂之,故危詞示戒。此六爻之大略也。 小畜,亨。密云不雨,自我西郊。 卦以巽陰畜乾陽,爻以一陰畜五陽,皆以小畜大。畜而不固,小畜之義也。以卦德言之,內健外巽。有可為之才。以卦體言之,二五皆以陽剛居中。有得為之勢。其道有可亨也。陰在天上,有雲象。雲雖密而陽多,足以制之。又坎為雨。三四五互為離,坎之反也,故為不雨象。互體得兌為西方,有西郊象。四為主。四互成兌在外卦。又為巽風。雲氣雖密,遇巽風。雲自西而東,陰倡而陽不和,不能成雨。故有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之象。占者得此,其道可亨,而不能大有所為。或以臣畜君。則臣道雖盛,未能得君以施其澤。或以小人畜君子。則雖受其拘縻,而守道不為所困。或以應事,則大事未有所成,而為小事所阻。不必執一以論也。本義以為文王與紂之事,似亦不必拘。 《彖》曰:小畜,柔得位而上下應之,曰小畜。 柔得位,六居四也。上下應,五陽也。卦為一陰,則四為主。故獨言其得位。四得位而不能大有所畜者,陰柔故也。此以卦體釋卦名義也。 健而巽,剛中而志行,乃亨。 剛健果決,則能秉正嫉邪。巽順舒徐,則非用壯用罔。五剛中正,二與合德。君子居中用事,正氣得伸,志可行也,乃亨。乃者,亦難之之詞。陽為陰畜,宜不亨矣。以健巽剛中志行,乃亨也。此以卦德卦體而言,見陽道猶可亨也。 密雲不雨,尚住也。自我西郊,施未行也。 尚往,陽也。指二五兩陽而言。陽升而陰不能固止之,陽以得行為亨也。施未行,陰也。指**一陰而言。陰不能固諸陽,未能鬱蒸成雨,所施未得行也。然曰未行,則非終不行。上九既雨既處,則畜極而雨,陰施亦行矣。蓋上九論一爻之德,則有畜極而施之理。彖論全卦之體,則有密雲不雨之象。夫子彖傳于陽則曰志行,于陰則曰未行,則又扶陽抑陰之微旨也。 《象》曰:風行天上,小畜,君子以懿文德。 陰陽和,則畜極而為雨。陽氣盛而畜之不固,則散而為風。雨則澤施,風則號令雖布,所施猶未行。此風行天上,所以為小畜也。本義謂風有氣无質,能畜而不能久。蓋對大畜言之。謂山體剛而風質柔,然不必泥。懿,美也。大畜多識前言往行,所畜者大。道德經綸之事也。小畜未能厚積遠施,所畜者小。但美其文德,如文章才藝之末而已。 小畜初九: 初九,復自道,何其咎,吉。 下卦乾體純陽,本在上之物,故自下升上。曰復自道,言由其故道也。本義謂初九居下得正,前遠于陰。雖與四為正應,而能自守以正,不為所畜。故有進復自道之象。今時解皆從之,謂如君子不援小人以進也。然爻義雖取進復,全卦則取畜止。四以一陰畜衆陽,初適與應,自有畜象。但九居初,自處以正,而所應又正。雖為所畜而其進以道,則不受其拘縻。所以為小畜也。此與本義不為所畜意稍異,然于卦義為順。以人事言之,則如孔子之于季桓子。雖為所召而墮其都,亦復自道之義也。如此,則无咎而吉可必矣。 《象》曰:復自道,其義吉也。 吉斷以義,不待事後始知也。 小畜九二: 九二,牽復,吉。 王註、程傳皆以二五同志為牽復,本義以連初為牽復。今從本義。蓋五與四鄰,主畜者也,不得牽二。下卦三陽,同志上進者也。二漸近陰,似不能復矣。然以剛居中,故能與初九牽連而復。譬則君子同道彙征。亦吉道也。 《象》曰:牽復在中,亦不自失也。 初復自道,固不失已。二有剛中之德,亦可同道,不至自失也。 小畜九三: 九三,輿說輻,夫妻反目。 按《來註》,乾錯坤,有輿象。今按,坤為輿,取其能載。然乾亦可為輿,取其健行。如震為龍,乾亦為龍。不必從錯卦取象也。輻,車轑所以利輪之轉也。輻无脫理,必輪破轂裂而後可脫。三與四本非正應也,志從上進而迫近于陰。見制于四,為陰所畜,不能自進。互四得兌為毀折,有輿脫輻之象。以陽遇陰,受其畜而不能平。乾為夫。巽長女為妻。有夫妻象。互四兌又為口舌。互四五得離為目。有夫妻不和,反轉其目,不相對視之象。重剛非正,故不能如初之自道。不中,故不能如二之牽復。 《象》曰:夫妻反目,不能正室也。 夫不能正其室家,由自處不以道也。三剛而不中,四為卦主,自制于四。 小畜**: **,有孚。血去惕出,无咎。 外卦主為畜者,四又畜之主也。以一陰畜衆陽,本有傷害憂懼。以其柔順得正,虛中巽體,而五上二陽助之,有有孚之象。坎為血,又為加憂。 四互三五為離。離,坎之反,有血去惕出之象。血去,身可无

(清)陈梦雷撰《周易浅述》繁体版【卷二上经】第九卦_小畜:风天小畜(乾下巽上)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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