艮为山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兑为泽|综卦:震为雷|交互卦:雷水解
(清)朱軾《周易傳義合訂•卷八》【下经】第52卦-艮卦: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
【原文】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无咎。
【原文】彖曰:艮,止也,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,是以不獲其身。行其庭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
《程傳》謂:人之所以不能安其止者,動於欲也。欲牽於前而求其止,不可得也。故艮之道,當艮其背,所見者在前,而背乃背之,是所不見也。止於所不見,則无欲以亂其心,而止乃安。不獲其身,不見其身也,謂忘我也。无我則止矣,不能无我,无可止之道。行其庭,不見其人,庭除之間,至近也。在背則雖至近不見,謂不交於物也。外物不接,内欲不萌,如是而止,乃得止之道,於止為无咎也。
吳氏曰慎曰:程子廓然而大公,物來而順應,即其義。蓋廓然大公,則忘我而不獲其身;物來順應,則忘物而不見其人。動靜各止其所,斯能内外兩忘。
謹按:艮,止也。止於是而不遷,即大象所云不出其位也。止固止,行亦止,惟其時耳。時之所在,即位之所在也。傳曰: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謂艮之為止,猶背之止其所也。人之所見在前後則不可見,不可見則身與物俱不相涉,是為止之所象。背處于身世不相涉之地,故得安其位,而身與物不得而擾之,是為止其所象。以卦才言,上下兩卦相應之爻,如兩峰對峙,各為一所也。上不來,下不往,兩不相與,各止其所也。人心未與物接,寂然不動,退藏于密,不事矜持,而五官百骸自然整齊嚴肅,靜而止也。及其酬酢萬變,隨物付予,无事安排布置,而物物各得其願,動而止也。人身目視耳聽,有身即有欲,靜而止則内欲不出,猶背之背乎身也。萬物之來,各挾其可欲以嘗我,動而止則外欲不入,猶背之背乎人也。故曰不獲其身,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經以背象艮,與爻辭艮腓艮趾不同。自趾至輔皆當艮,而背則本艮也。不獲其身三句,緊承背說。傳以卦才釋艮背之義,而不獲不見意已在其中。蓋惟止其所,故所止之外,一槩不獲不見。亦惟不獲不見,乃可謂止其所也。卦變自觀觀卦辭大觀在上,人觀我也。爻辭觀我,生自觀也。三上五下,而人我之觀皆失矣。
【原文】象曰:兼山,艮,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
謹按:有一毫意見之未忘,即是出位。聖人之不出,物來順應也;學者之不出,主一无適也。故學易之功,在主敬窮理。窮理則知止,主敬斯得止矣。
【原文】初六:艮其趾,无咎,利永貞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
《程傳》謂:當止而行,非正也。止之於初,故未至失正。事止於始,則易而未至於失也。
謹按:初六以隂居陽,本不正也。然止於初,猶未失正。貞曰永,即上九之敦艮也。初六:利永貞,慎終于始也。
【原文】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。
【原文】象曰:不拯其隨,未退聽也。
《本義》:三止乎上,亦不肯退而聽乎二也。
謹按:六二柔順中正,得止之宜者也。何以不能自守而比于三,如腓之隨限乎?二與三同體,三在上為艮主,情親而分尊,猶子弟之于父兄,欲不隨不得也。三過剛不中,失止之宜。二不能以其中正之道救之,是以其心不快。三能得之于二,二不能得之于三,故爻辭原二之心,而象傳又明其咎之所歸,曰未退聽也。
【原文】九三:艮其限,列其夤,厲薰心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
謹按:九自觀之,五下於三,成艮之主也。過剛不中,執而不變,與大傳其道光明相反,故曰厲薰心。限,背中脊骨。夤,膂也。艮其脊骨,則膂如列而不能屈伸矣。厲薰心,謂艱蹇畏忿,如火薰灼,不安之甚也,與二之不快異矣。咸下卦為艮,咸初言拇,拇即趾也。二亦言腓,咸主動,故三不言限而言股。股在腓之上、限之下,凡限以下皆随限者也,而限又隨心。艮限列夤者,勿求于氣也。至厲薰心,則氣壹動志矣。
【原文】**:艮其身,无咎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身,止諸躬也。
《本義》:以隂居隂,時止而止,故為艮其身之象,而占得无咎也。
胡雲峰曰:咸九四憧憧往來,以心之動言。此不言心而言身,兼動靜言也。身止則知心得其所止矣。謹按:身兼全體言,手容恭則手得所止矣,足容重則足得所止矣。六居四為當位,五官各得其所之象。不言背者,止而未忘也。
【原文】六五:艮其輔,言有序,悔亡。
【原文】象曰:艮其輔,以中正也。
《本義》,六五當輔之處,故其象如此,而其占悔亡也。悔謂以隂居陽。
鄭亨仲曰:爻言輔不言口,言身不言腹,言夤不言臍,皆背面而立之象。
謹按:言者,心之聲也,心正而後言有序。艮其輔,非不言也,當言而後言,惟有中德者能之。咸于上言輔、頰、舌,五言脢,艮以背,為全卦象,而上九又取厚終之義,故于五言陠。
【原文】上九:敦艮,吉。
【原文】象曰:敦艮之吉,以厚終也。
《程傳》:天下之事,唯終守之為難,能敦於止,有終者也。上之吉,以其能厚於終也。
謹按:爻曰敦象,傳曰厚終,繫辭所謂所成終也。吉則篤實光輝,萬事萬物從此始矣。四、五、二爻不言吉者,艮所成終也。第曰艮耳,未可遽許其吉。至上則艮終而吉矣。【资料录入】:丁不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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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点校底本】:钦定四库全书第四十七册-經部易类四十一(文渊阁藏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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