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易经网

(清)朱轼《周易传义合订•卷八》第50卦-鼎卦:火风鼎卦(巽下离上)

鼎卦(火风鼎卦)【离宫二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巽下:错震综兑|先天:西南|后天:东南|天位:少阴|人位:太阳|地位:少阳】 (清)朱軾《周易傳義合訂•卷八》【下经】第50卦-鼎卦:火风鼎卦(巽下离上) 【原文】鼎,元吉,亨。 【原文】彖曰: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飪也。聖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養聖賢。巽而耳目聰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元亨。 《本義》鼎,烹飪之器。為卦下隂為足,二三四陽為腹,五隂為耳,上陽為鉉,有鼎之象。又以巽木入離火而致烹飪,鼎之用也,故其卦為鼎。下巽,巽也。上離為目,而五為耳,有内巽順而外聰明之象。卦自巽來,隂進居五,而下應九二之陽,故其占曰元亨。吉,衍文也。 《程傳》謂:云:鼎,大器也,重寶也,故其制作形模,法象尤嚴。鼎之名正也,古人訓方,方實正也。以形言,則耳對植於上,足分峙於下,周圓内外,高卑厚薄,莫不有法而至正,至正然後成安重之象。故鼎者,法象之器,卦之為鼎,以其象也。 謹按:卦名鼎,取爻畫有鼎象。又二體上離下巽,以木入火,亨飪之象也。聖人享帝二句,言亨飪之用,所關者大,起下釋元亨意。享帝、享賢,均享之大者。傳文加一而字,明卦之取義重在養賢也。卦德巽順而離明,明者必聰。又六五為鼎耳,故兼耳目言之。卦變自遯六上居五,為一卦之主,居尊得中,而羣剛應之,是以元亨。巽則下賢,明則知人應,剛則得人致治,此中順之君所以常保神器之重也。 【原文】象曰:木上有火,鼎,君子以正位凝命。 《本義》:鼎,重器也,故有正位凝命之意。凝,猶至道不凝之凝,傳所謂協于上下,以承天休者也。房氏曰:鼎者,神器,至大至重。正位凝命,法其重大,不可遷移也。 項氏曰:存神息氣,人所以凝夀命;中心无為,以守至正,君所以凝天命。 【原文】初六:鼎顛趾,利出否,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 【原文】象曰:鼎顛趾,未悖也。利出否,以從貴也。 謹按:初之位在下,趾象上應四,顚象初之時將用而未用。古者祭祀,先一日濯器,將用鼎以亨,必倒之而出。其穢趾在下,倒之則向上矣,是謂顛趾。趾而顛,似乎悖矣。然不顛則否不出,顛趾者,利出否也。否出而後實可入,其象為得。妾以其子得御也,妾賤以君御之,顛趾也。然妾之得以其育子也,以子之故而御妾,猶之出鼎否而納新,不得不顛其趾也。彖傳曰:從貴。貴謂鼎實之美,所以享帝享賢,貴之至也。從者,舍彼而從此也。顛趾亦關尊卑之義,舍而勿論,從鼎實之貴也。以人事言,革茅下士,至微至賤,乃儼然受朝廷之祿養,不知者方以為悖。而養賢之主,謂天下无棄才,但能鼔勵濯磨,雖一才一藝,亦足供臂指之使,故樂得而養之也。 【原文】九二:鼎有實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鼎有實,慎所之也;我仇有疾,終无尤也。 謹按:以剛居中,鼎之實也。鼎實以上出為用,九二陽剛得中,上應六五之主,可致凝命之功。然二以中道自守,必五即而就之,如莘野南陽,三顧三聘而後出。无如五有隂柔之疾,下比於四,四又為覆餗之大臣,不能薦賢為國,二雖欲見用,豈能枉道求合哉?我仇謂五,仇,匹也。詩曰:公侯好仇。我仇謂我所仇匹也。有疾如齊王,所謂有疾也。即,就也。有疾故不能下求二,然六五柔順得中,終必悔悟。二能守道而慎所往,終必見用。爻不言者,二三爻一例,二又勝於三,三言方雨虧悔,二可知也。 【原文】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。方雨虧悔,終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鼎耳革,失其義也。 謹按:九三過剛不中,猛於求進,為六五所疑而不見用,其象為鼎耳。革五為耳,耳所以舉而行者,革則不可舉而行塞矣。三當風火之交,風嘘火烈,鼎中沸騰,耳亦熾熱而革。革,變也。鼎之為用,變腥為熟,火過則不止,物變而鼎腹,鼎趾以至鼎耳,其色皆變矣。耳變而不可舉,雖有雉膏之美,无由上出而為人食。火太熾,必濟之以水,故曰方雨虧悔。隂陽和而後雨降,言陽剛得正,苟能自守,五必釋然,方且君臣和洽,而悔可亡矣。過剛故有悔,能自守則悔虧 ○又按:五為柔順聰明之主,二、三之不見用,四隔之也。方雨虧悔,其在折足覆餗之後乎?故爻於二不言,而於三言之,三近於四也。象曰失義,謂失亨飪之宜,猶九三昧於進退之義也。 【原文】九四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形渥,凶。 【原文】象曰:覆公餗,信如何也。 《程傳》謂:四,大臣之位,任天下之事者也。天下之事,豈一人所能獨任,必當求天下之賢智,與之協力。得其人,則天下之治,可不勞而致也。用非其人,則敗國家之事,貽天下之患。四下應於初,初隂柔小人,不可用者也。而四用之,其不勝任而敗事,猶鼎之折足也。鼎折足,則傾覆公上之餗。餗,鼎實也。居大臣之位,當天下之任,而所用非人,至於覆敗,乃不勝其任,可羞愧之甚也。其形渥,謂赧汗也,其凶可知。繫辭曰:德薄而位尊,知小而謀大,力小而任重,鮮不及矣。言不勝其任也。蔽於所私,德薄知小也。 謹按:四之折足,非足折,自折也。器小而盈,又任用所私,无休休有容之量,宜其凶也。 ○又按:四應初。初,趾也,賤也。顚之則出,否任之則折,足可小知,不可大受也。 【原文】六五:鼎黃耳金鉉,利貞。 【原文】象曰:鼎黃耳,中以為實也。 王申子云:黄,中色,謂五;金,剛德,謂上。耳不虚中,則有鉉而无所措;耳而无鉉,則有實而无所施。故六五虚中,以納上九之助,而後一鼎之實,得以利及天下,猶鼎黄耳得金鉉也。 謹按:六五柔順居中,為離明之主,其象為黄耳。耳者,鼎之主;黄者,色之中。當九四退位之後,二三進用,宣猷効力,濟濟盈

(清)朱轼《周易传义合订•卷八》第50卦-鼎卦:火风鼎卦(巽下离上),天下,第1张

完整内容需VIP查看开通VIP查阅
付费内容
售价:33 积分

登录注册购买
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

发表评论

还没有评论,快来说点什么吧~

付费内容
售价:33 积分

登录注册购买
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