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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-[元]熊良辅撰《周易本义集成》

比卦(水地比卦)【坤宫归魂卦|坎上:错离综坎-先天:西方-后天:北方|坤下:错乾综坤|先天:北方|后天:西南|天位:少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太阴】 【周易上经】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(坤下坎上)-(元)熊良輔撰《周易本義集成•卷一》 比,吉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 比,親輔也。九五以陽剛居上之中,而得其正,上下五隂,比而從之,以一人而撫萬邦,以四海而仰一人之象。故筮者得之,則當為人所親輔。然必再筮以自審,有元善長、永貞固之德,然後可以當衆之歸而无咎。其未比而有所不安者,亦將皆來歸之。若又遲而後至,則此交已固,彼來已晚,而得凶矣。若欲比人,則亦以是而反觀之爾。 集疏: ○程子曰:比,吉道也。人相親比,自為吉道,然必推原占決其可比者。比之筮,謂占決卜度,非謂以蓍龜也。所比得元永貞,則无咎。上之比下,必有此三者。下之從上,必求此三者,則无咎也。 ○楊氏曰:一陽在上,衆隂在下,而順從之,比之吉也。而上六獨居其上而乘之,无順從之義,後夫者也,能无凶乎? ○郭氏曰:一陽之卦,得位者師、比而已。得君位者為比,得臣位者為師。 ○徐氏曰:後夫凶,如萬國朝禹而防風後至,天下歸漢而田横不來,如隗囂、公孫述之徒,終何如哉?自取凶者也。 ○新安胡氏曰:六十四卦,惟蒙、比以筮言。蒙貴初而比貴原者,蓋發蒙當致其初筮之專誠,顯比當致其原筮之謹審。又二為蒙主而當下卦,故曰初。五為比主而當上卦,故曰原。所以不同也。 ○泉峰龔氏曰:周禮三卜有玉兆、瓦兆、原兆,亦隂陽不分而再卜。原者,再也。 初六: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吉。 比之初貴乎有信,則可以无咎矣。若其充實,則又有他吉也。 集疏: ○程子曰:比道以相信為本,中心不信而親人,人誰與之?故比之始必有孚,乃无咎也。孚,信之在中。缶,質素之器。誠實充於中,若物盈缶,則終來有他吉矣。 ○朱氏曰:他吉,謂比五。子夏曰:非應稱他。 ○泉峰龔氏曰:比以九五為主,諸爻之比,皆比五也。初去五獨遠,而近比於二,二中正,故比之而无咎。若至於誠意充積,則雖遠於五而非應,亦將終得比之也,故曰終來有他吉。或曰:初比之无咎,何以知其比二也?曰:二之自内,三之匪人,四之外比,上之无首,皆有所指。初獨无所指,而近於二,故知其比二也。至有他吉,則進比於五矣。 ○遙溪先生曰:有孚比之,比乎人也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吉,為人所比也。初比之始,有孚信,則能比於人而无咎。有孚信而充實,終得他人與之比而吉也。 六二:比之自内,貞吉。 柔順中正,上應九五,自内比外,而得其貞吉之道也。占者如是,則貞而吉矣。 集疏: ○李氏曰:二與四皆比於五,二應五,在卦之内,故言比之自内。四承五,在卦之外,故言外比之。外内雖異,而得其所比,其義一也,故皆言貞吉。 六三:比之匪人。 隂柔不中正,承乘應皆隂所比,皆非其人之象,其占大凶,不言可知。 集疏: 《語録》問:否之匪人?曰:初應四,四是外比於賢,為得其人。二應五,五為顯比之君,亦為比得其人。惟六三應上,上為比之无首,為比之匪人也。 ○泉峰龔氏曰:三以隂居陽而不中,是自處已不得其正矣。而承乘應又皆隂所比,復非其人焉,欲无凶,得乎? **:外比之,貞吉。 以柔居柔,外比九五,為得其貞吉之道也。占者如是,則貞而吉矣。 集疏: ○京口先生曰:二與四皆比五,二自内卦而之外,四自外卦而之外。 ○易氏曰:易以上卦為外,下卦為内,而二體亦各有内外。四與五同體,而言外比者,亦所以比五也。 ○泉峰龔氏曰:二四皆以隂居隂,是自處已得其正,而承應於五,所比復皆其人,故皆言貞吉也。 九五: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 一陽居尊,剛健中正,卦之羣隂皆來比,已顯其比而无私,如天子不合圍,開一面之網,來者不拒,去者不追,故為用三驅,失前禽,而邑人不誡之象。蓋雖私屬,亦喻上意,不相警備,以求必得也。凡此皆吉之道,占者如是則吉也。 集疏: ○郭氏曰:九五有大公至正之道,以比天下,天下自從而比之,是以逆則舍之,順則取之。卦言不寧方來,後夫凶,或來或後,聖人皆不強之也,邑人又何誡焉?是則顯比之吉,天下之至公也。 ○《語録》曰:田獵之禮,置旃以為門,刈草以為長圍。田獵者自門驅而入,禽獸向我出者皆免,惟驅而入者皆獲,故以前禽比去者不追,獲者比來則取之,大意如此。 ○新安胡氏曰:五隂爻皆稱比之,比乎五也。九五獨稱顯比,為衆隂所比也。用三驅而取順,喻下四隂也。失前禽而舍逆,喻上一隂也。蓋四隂承於下,其心順我者,則取之。上六乘於上,其心逆我者,則舍之。雖有所失,比道之光也。 上六:比之无首,凶。 隂柔居上,无以比下,凶之道也。故為无首之象,而其占則凶也。 集疏: ○新安胡氏曰:以六爻觀之,自九五一爻稱顯比外,餘五爻皆稱比之。初比之无咎,二、四比之貞吉,皆以其比五也。三比之匪人,上比之无首,是皆不比五也。如是則上六无首凶,正與彖辭後夫凶相應。 ○泉峰龔氏曰:上六以隂柔居上,旣无以比於人而為首,又不能比人而以之為首,故為无首之象。彖辭後夫凶,正指上而言也。夫五以陽剛中正,為衆隂之主者也。今衆皆比五,而上獨後之,是為後夫。衆皆承五,而上獨乘之,是為无首。首即夫也,後夫則无首矣。 總論: 愚謂:天下之比,固有不能盡如命者。易發皆比之義,而有不比者存,卦辭已可見矣。爻辭則初、二、四得其所比者也。三則不比五,而比非其人。上則欲比人,而不早圖无首,言无始也。始不早圖也,故至於後夫凶,後

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-[元]熊良辅撰《周易本义集成》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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