艮为山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兑为泽|综卦:震为雷|交互卦:雷水解
【周易下经】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(艮下艮上)-(元)梁寅撰《周易參義•卷二》
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,无咎。
艮之爲卦,二體相背而不相向,如人但見其前而不顧其後,故言艮其背也。艮者,止也。人身皆動,而背獨不能動,是背亦止也。艮其背者,止於所當止,而不顧其私也。人之不能止於所止者,唯隨身以動,而狼顧卻慮,其爲見不一,故失其所止也。若能如重艮之背,止不動而各居其所,安有不善乎?艮其背而不獲其身,言止其所當止,則不見有其身,此止而止也。行其庭而不見其人,言雖行有人之地,而亦不見其人,此行而止也。程子所謂靜亦定,動亦定,此之謂歟?人能養其至靜,而理存於心,則事之當止,皆有定見。故其止也,自不見其身;其行也,自不見乎人。其所見者,唯理之當然而已矣。苟爲不然,而理欲交戰於其中,則以已之利害爲利害,以人之是非爲是非。如是者,靜亦動矣,而動又安能靜乎?動靜皆失,則不能主夫靜矣,又安能止其所當止乎?彖辭四句,以其對言之,則有止而止,有行而止,所謂動靜各止其所,而皆主夫靜也。以輕重言之,人能止其所當止,則不見有已,不見有人,皆其自然矣。故彖傳以艮其背一句為綱領,而下文三句又對言者,乃其效驗也。
初六,艮其趾,无咎,利永貞。
時當止而止可也,時當止而行不可也。以隂居下,欲行而止,艮其趾之象也,无咎宜矣。然以其隂柔,故又戒以利永貞。若立心不常,而所守不固,亦安能免於妄動乎?
六二,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。
艮以人身取象,二居下之中,故曰艮其腓。腓,脛也。脛在足之上,股之下,股動則脛動矣,故二之所隨者三也。三爲内艮之主,而過剛不中,有列夤之疾。二雖中正,能止其脛,然以三之有疾,而二不能正之,是不能拯救其所隨,此其心之所以不快也。以人臣言之,雖吾之守身者不失乎中正,然立於人之朝,而諫不行,言不聽,於其心能无憂乎?如二之不快,非其身之憂也,乃道不行之憂也。然在我旣不失,則其行其止,亦隨時而已。如三者,雖聖人其若之何哉?
九三,艮其限,列其夤,厲薰心。
以二體言之,則三爲内卦之背。以全卦言之,則三當上下之際,乃腰胯之象也。三為内艮之主,而過剛失中,比於羣隂,止而不動,如人有腰胯之疾,不能屈伸,故曰艮其限,列其夤。限,上下之限也。夤,膂也。列者,伸而不能屈也。疾而如是,則危厲薰塞其中心,雖不言凶咎,而凶咎可知矣。
**,艮其身,无咎。
**,心之位也。其不言心而言身者,何也?蓋身者,事之本也;心者,身之主也。心能止其身,而身不能止其心。身者,所以聽命於心者也。故心能止其身,則事皆得其止,而心之爲用可見矣。是則言止其心者,又曷若言身之為切乎?
六五,艮其輔,言有序,悔亡。
五居上體而中虚,口之象也,故為艮其輔。人之所當謹者,莫大於言行,而言者行之表,尤所當謹者也。六五以柔居中,能止其輔,則其言之謹可知矣。其曰言有序,非全不言也,但謹而不放,時然後言。其不言也,不至於躁妄;其言之也,不至於隱默。如是則言有序矣,又安有失言之悔乎?
上九,敦艮,吉。
艮者,震之反。震二陽以内卦之陽爲主,艮二陽以外卦之陽為主,此艮之上九所以吉也。上九者,外卦之背也。人之身莫敦厚於背,故謂之敦艮,是止其所止而處之敦厚,所謂止於至善者也。蓋艮體篤實,在於上者又篤實之至,所以善也。不特重艮為然,凡艮居外卦者八,其上九一爻无不善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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