既济(水火既济)【坎宫三世卦|坎上:错离综坎-先天:西方-后天:北方|离下:错坎综离|先天:东方|后天:南方|天位:少阳|人位:少阴|地位:少阴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63卦-既济䷾水火既济(离下坎上)-(元)胡炳文撰《周易本義通釋•卷二》
既濟:亨小,利貞;初吉終亂。
既濟,事之既成也。為卦水火相交,各得其用,六爻之位,各得其正,故為既濟。亨小當為小亨。大抵此卦及六爻占辭,皆有警戒之意,時當然也。
《通》曰:後天以坎離居先天乾坤之位,故上經首乾坤,後坎離,下經亦以坎離之交不交終焉。坎陽而離陰,坎先而離後,上經乾坤之後,坎上坎下,凡六卦,下經亦以坎上坎下終焉。卦名既濟、未濟,亦且取義於坎五行。坎中之水最先,而天下坎陰之時最多,故既濟之時,陰陽各得其正,小者且无不亨,而聖人猶戒之曰利貞,曰初吉終亂。易之道一陽一隂,天下之生一治一亂,陽一而陰二,故治常少而亂常多。創業之主以憂勤而吉,守成之君以逸樂而亂。初吉不幾時,終亂乃迭見,聖人所以於既濟之時深戒之也。既濟似泰,下三爻吉,上三爻凶。
初九,曳其輪,濡其尾,无咎。
輪在下,尾在後,初之象也。曳輪則車不前,濡尾則狐不濟。既濟之初,謹戒如是,无咎之道也。占者如是,則无咎矣。
《通》曰:九,剛動之才,有輪象。初,一卦之後,有尾象。輪所以行,曳其輪則不行。獸涉水必揭其尾,濡其尾則不濟。此既濟時也,而有未濟之象。初九以剛居剛,宜可以濟。當濟之初,而謹戒如是,盖欲濟而未敢輕濟也,故无咎。
六二,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。
二以文明中正之德,上應九五剛陽中正之君,宜得行其志。而九五居既濟之時,不能下賢以行其道,故二有婦喪其茀之象。茀,婦車之蔽,言失其所以行也。然中正之道不可終廢,時過則行矣,故又有勿逐而自得之戒。
《通》曰:五雖與二應,而不汲汲於求二者,處既濟之時,剛中反為中滿故也。二欲自行其道,不可得矣。如婦喪其茀,茀,車之蔽也,喪其茀,失其所以行也。中正之道不可終廢,五雖不汲汲於二,二守中正之道,亦不汲汲然逐之,數極則必變,道窮則必通也。不然,喪特失其在外者,逐則自失其在我者矣。震六二亦曰七日得,皆自二反覆數之,歷七數又值二,是二之所以為中正者固在也。中正可久廢㦲,
九三,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,小人勿用。
既濟之時,以剛居剛,高宗伐鬼方之象也。三年克之,言其久而後克,戒占者不可輕動之意。小人勿用,占法與師上六同。
《通》曰:三居離明之極,上在坎險之外,故有高宗伐鬼方之象。或是高宗伐鬼方,嘗占得此爻,故引之以為象。案《本義》曰:六爻占辭,皆有警戒意。然則此稱高宗者,盖以為九三戒也。三居離終,火性易躁,况復以剛居剛,聖人惟恐其失之躁動也。故曰:高宗之伐鬼方也,宜若易然。然且三年克之,其不如高宗者可知矣。小人勿用,用小人則有躁動之失故也。三代之兵,未嘗用一小人,用小人是平一亂而生一亂也。聖人此意甚微,故於初則勉其謹戒,於二則戒以勿逐,於三則戒以小人勿用。盖於既濟之時,惟欲其遲重緩進,常如未濟之時。
**,繻有衣袽,終日戒。
既濟之時,以柔居柔,能豫備而戒懼者也,故其象如此。程子曰:繻當作濡,衣袽所以塞舟之罅漏。
《通》曰:九三以剛居剛,易失之躁,故以高宗三年克鬼方之象戒之。**以柔居柔,自有能豫備而戒懼之象矣。譬之乘舟者,不可以无襦而忘衣袽,亦不可謂衣袽已備,遂恝然不知戒。水浸至而不知,則雖有衣袽,不及施矣。備患之具,不失於尋常,而慮患之念,又不忘於頃刻,此處既濟之道。
九五,東鄰殺牛,不如西鄰之禴祭,實受其福。
東陽西陰,言九五居尊而時已過,不如六二之在下而始得時也。又當文王與紂之事,故其象占如此。彖辭初吉終亂,亦此意也。
《通》曰:東,陽也,謂五。西,陰也,謂二。禴,夏祭也。離為夏。《本義》於既濟卦爻之辭,拳拳於時之一字,此則曰:九五居尊而時已過,不如六二在下而始得時也。時之過,其如月已望而將晦之時乎?時之始至,其如月方弦而將至於望之時也。且曰:又當文王與紂之事。夫文王與紂同此一時也,在紂則為已過之時,在文王則為未至之時也。然福在天地間,未嘗不以與人,非吝於紂而私於文王也。文王實有以受之,紂自无受之之道耳。
上六,濡其首,厲。
既濟之極,險體之上,而以隂柔處之,為狐涉水而濡其首之象。占者不戒,危之道也。
《通》曰:初九以陽剛而濡其尾,當濟之初,而不輕於濟也。上六以陰柔而濡其首,是濟之極,而反不能濟者也。上之厲,何如初之无咎㦲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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