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元)胡炳文撰《周易本義通釋》提要
欽定四庫全書經部一
周易本義通釋,易類
【臣】等謹案:周易本義通釋十二卷,元胡炳文撰。炳文字仲虎,婺源人,新安文獻志以為篤志朱子之學者也。羲、文先後天之易,邵子於先天明其畫,程子於後天演其辭。然邵、程同時並地,其說絶不相謀,自朱子比而合之,理數始備。炳文復取朱子之書,折衷是正,參以諸家易解,以互相發明。初名精義,後病其繁冗,刪而約之,改名通釋。說者謂非《本義》無以見易,非通釋亦無以盡《本義》之旨。主一先生之言,以盡廢諸家,雖未免於太狹,然宋儒說易,其途至襍,言數者或失之巧,言理者或失之鑿,求其平正通達,顯有門徑可循者,終以朱子為得中,則炳文羽翼之功,亦未可没矣。
乾隆四十六年九月恭校上。
總纂官:
【臣】紀昀,
【臣】陸錫熊,
【臣】孫士毅
總校官:
【臣】陸費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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