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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-[宋]郑汝谐撰《易翼传》

同人(天火同人)【离宫归魂卦|乾上:错坤综乾-先天:南方-后天:西北|离下:错坎综离|先天:东方|后天:南方|天位:太阳|人位:太阳|地位:少阴】 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(宋)鄭汝諧撰《易翼傳•上经》上 同人:䷌【离下乾上】 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 翼傳曰:同人,大有對變之卦,以一隂居下體之中曰同人,以一隂居上體之中曰大有。同人之彖爻多戒,大有之彖爻多吉,君臣之位異也。夫子曰君子和而不同,小人同而不和,則同非善也。泰卦曰上下交而其志同,則同又為善也。所謂同者,其得失特未定,顧其所同者如何爾。人臣為羣隂之宗,易失之私,故同人之彖爻多戒。人君為羣陽之宗,上下順從,故大有之彖爻多吉也。 餘從程氏。 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: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 從程氏。 象曰:天與火,同人;君子以類族辨物。 從程氏。 初九:同人于門,无咎。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? 從程氏。 六二:同人于宗,吝。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 從程氏。 九三,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 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。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 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 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。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 翼傳曰:小人險陂而多忌,好勝而自私,非特喜人之同乎已,視君子之同道相比,必有間而害之之心。蓋不排其異己者,則不能使人同乎已。自古黨與之患,皆起於此。二、五之同,中且正也。无他,爻以分其應,同而固也。九三、九四以不中正之姿,處二人同心之間,害其同者,无所不至。三伏戎于莽,以伺五之隙,升其高陵,以窺二之動。莽在下,謂居五之下也。陵在上,謂居二之上也。必三歲而不興,二人同心之密,非三之所能勝,不能勝則安能行也。四比於五,猶隔墉也。始乘其墉,而有欲攻之心,卒弗克攻者,二遠而不可致,五尊而不可敵。四居柔,猶能困而自反也。自反而不失其則,是亦吉也。 餘從程氏。 九五:同人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,相遇。 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 翼傳曰:同人之五,與比之五同也。然比以一陽而比衆隂,上下俱得其所比,故曰邑人不誡,吉。同人所同者,惟六二也。在上者區區焉與其宗黨為同,亦隘且吝矣。此所以來三、四之間,至於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,始相遇也。周公之事武王,霍光之事武帝,君臣之志非不同也,然不聞有讒慝之言。至成王、昭帝,則舉國而聽於周公、霍光,由是三監、上官桀之徒始起而間之,非兩君二臣同心之密,安能復相遇哉?武王、武帝以比道而任周、霍,成王、昭帝以同人而任周、霍也。 上九:同人于郊,无悔。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 從程氏。 《易翼傳》上經上

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-[宋]郑汝谐撰《易翼传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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