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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卦-丰卦䷶雷火丰卦-[宋]郑刚中撰《周易窥余》

丰卦(雷火丰卦)【坎宫五世卦|震上:错巽综艮-先天:东北-后天:东方|离下:错坎综离|先天:东方|后天:南方|天位:太阴|人位:太阳|地位:少阴】 【周易下经】第55卦-丰卦䷶雷火丰卦(离下震上)-(宋)鄭剛中撰《周易窺餘•卷十三》 ䷶【离下震上】 豐:亨,王假之;勿憂,宜日中。 彖曰:豐,大也。明以動,故豐。王假之,尚大也。勿憂,宜曰中,宜照天下也。日中則昃,月盈則食,天地盈虚,與時消息,而况于人乎?况于鬼神乎? 豐自泰來,泰之九二,升至九四,為豐而成明動之象,故曰豐亨,王假之。假之為言至也。豐,大也,以大故亨也。王業之大,非王者不能至也。既至于大,則惟憂畏為可保。蓋盈虚消息,不可恃以為常,而日昃之離,人君所當戒也。憂畏之道當如何?常使如日之中而不昃,則可以勿憂矣。集傳謂離下有伏坎為加憂,離見坎伏,勿憂也。何則?物盛則有蔽塞之患,蔽塞則无豐大之功。人君之德,如日正中,光明不虧,然後羣目向之,亦皆趨乎盛大之域,此豐之所以為亨卦之大體也。析而論之,豐之所以大者,以其動而明。崔憬曰明則見微,動則成務是也。蓋動而不明,則妄行顛錯,至于失理;明而不動,則有才不施,无以成功。兩者一偏,不足以成大,此明以動所以能豐,而離之體所以在震之内也。大者王之所尚,照天下者王之所宜,二者皆恐其太過。大而過于大必損,照而過于照必虧,故昃食之戒,彖申于後。日之昃,月之食,此盈虚消息之數。大而天地,幽而鬼神,猶所不免,而况于人?惟聖人以道御之,故盛大之業,光明而常新。不然,大其可窮邪?或問:鬼神盈虚之道,如何可見?曰:所謂鬼神,蓋理之在幽微者,人則顯而明。蓋言消息之理,幽明均有,不必拘泥靈變之鬼神,而以著于跡者為消息也。鼎祚易謂五動之正,則四變成離。離日中,當五在坎中為憂,宜日中則體兩離照天下也。五息成乾為盈,四消入坤為虚。四變離,日過中則昃。月盈以乾,四動則食。又乾為神,坤為鬼。集傳 又曰:明動不已,未有能保其大者。保此道者,其唯中乎?故曰:日中則昃,月盈則食。 象曰:雷電皆至,豐;君子以折獄致刑。 折獄所以屈服其辭,非明不可;致刑所以抵人于罪,非威不可。離所以為明,震所以為威也,合二體而皆至焉。君子觀之,則折獄致刑之象也。又豐亨之時,治已極于盛大,非但妨功害成之人在所當禁,而輕聼斷,忽人情,亦聖人之所戒。故折獄致刑,于豐言之。荀爽曰:隂據不正,奪陽之位,故折獄致刑。蓋謂二也。虞氏謂噬嗑四失正,三以兑折之,折獄之象。朱震曰:雷電皆至,萬物豐大之時,豐則生訟,故君子法其威明並用,以治刑獄。電明照也,所以折獄;雷威怒也,所以致刑。折獄者,以正折其不正。初、二、三,正也,而二有伏坎為獄,不明則枉者不伸。致刑者,刑其不正而已。四、五,不正也,兑為刑殺,不威則小人不懼。噬嗑其明在上,君子在上之事也,故為明罰飭法。豐用明在下,君子在下之事也,故為折獄致刑。 初九,遇其配主,雖旬无咎,往有尚。 象曰:雖旬无咎,過旬災也。 旬,均也。故荀爽本旬作均。大抵勢不兩大,兩大必爭,爭則有咎。兩大不爭者,惟初九、九四為然。蓋豐以離、震成卦。初,離之始也,以明為德,而其用在動。四,震之始也,以動為功,而其本在明。兩爻勢均力敵,相須而不可以相无者也。然離、震既均,敵震能獨為主乎?曰:離自内之外,意在于動。四者動之主,與初雖不相應,初往趨之,勢均力敵,受而不爭,兹其所以為配主。又九四自泰之九二來主豐,惟初與之,勢均力敵,故曰雖旬无咎,往有尚也。蓋過于均,則偏勝之患生,是以災。鼎祚易謂四在震為主,四失位則變成坤,坤數十四,上之五成離、坎,離為日句之象,坎為災,體大過,故過旬災。謂體大過者,互體有兑、巽也。 六二,豐其蔀,日中見斗,往得疑疾,有孚發若,吉。 象曰:有孚發若,信以發志也。 以陽遇陽,彼此皆明,故初與四往則有尚。以隂遇隂,彼此皆闇,故二與五往則有疑。夫豐亨之時,六二以隂居隂,則在我者已无所見。豐其蔀者,欲求其應,則在彼者又无所發,日中見斗者也。蔀者,曖障之物。斗者,昏見之星。漢志曰:斗為帝車,運動四旁,五在震位,有斗車之象。然迷東西者,斗柄指天而悟。六二居曖昧不明之中,先已為東西所迷,趨而求正,乃見非時之斗,以疑病矣。雖然,二中正也,而五為正應,以中正自信,久而不變,則上下交孚,嚮之蒙昧者皆發矣,豈不吉哉?聖人為此象,蓋使人知中正之道,非隂柔所能久蔽也。虞氏謂豐有噬嗑之變,噬嗑,離上震下,互體有坎、艮,坎,北方也。鼎祚易謂艮為斗,斗見于離,日中之謂。叢說謂震、巽為草莽,上與坤交,有蔀之象。 九三,豐其沛,日中見沬,折其右肱,无咎。 象曰:豐其沛,不可大事也。折其右肱,終不可用也。 虞氏謂日在雲下為沛,然以蔀類求之,則沛作斾。王弼曰幡幔者是也。安定胡先生謂沛繋于旗竿,旌旗之垂也,義亦為斾,皆掩蔽光明之謂。三居離而過中,是自豐其掩蔽,比蔀有加矣。九家易謂沫,斗杓後小星。馬、薛皆謂輔星日中見沬,蓋言所見之愈不明也。何則?三以志應,上六既遠且隂,而又離體之明已昃,故沫日見。夫日中之斗,雖不足以指迷,然比杓後之小明猶愈矣。問者曰:三有陽剛之性,而反比二隂為不足,何哉?曰:二中正也,惟與中正相應,故久而後可以發志。三不中也,與上既不以中正相得,故動而至于折肱,不可用矣。夫眇猶能視,跛猶能履,折肱未必不可小用,然不可以大事,是終不可用焉。三自取如是,尚誰咎哉?虞謂上之三入坎雲下,故見沬。在噬嗑折艮入兑,艮為肱之象。 九四,豐其

第55卦-丰卦䷶雷火丰卦-[宋]郑刚中撰《周易窥余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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