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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宋)李過撰《西溪易说•卷一》【上经】第5卦-需卦: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

水天需卦 地位:老阳|人位:少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火地晋|综卦:天水讼|交互卦:火泽睽 (宋)李過撰《西谿易說•卷一》【上经】第5卦-需卦: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 【原文】需,有孚,光亨,貞吉,利涉大川。 彖曰:需,須也,險在前也。剛健而不陷,其義不困窮矣。需,有孚,光亨,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 需,須也。需,求也,亦須待也。坎險在前,三陽進而遇險,不可陷也,當少需以待之,其卦為需。此義先儒盡發之,而全卦大意則未之見。序卦云:需,飲食之道也。全卦只說飲食事,聖人曷為屑屑於飲食哉?夫飲食,人之大事也。君臣之交,賓主之歡,室家之慶,兄弟之和樂,鄰里之往來,皆飲食也,烏可忽哉?六爻五為飲食之主,三陽在下,賢者也,進而求之。然儉在前,未可遽進也,故名卦為需。卦辭有孚,光亨,貞吉,謂九五也。利涉大川,謂下三陽也。彖曰:需,須也,險在前也。有求於上而過險,乾體剛健,中有所主也。能不犯險以求之,義存於中,故不困窮也。然以九居五,為飲食之主,有孚,光亨,而貞吉者也。飲食則有相孚之意,不自有其飲食,將光明而亨大之。下之求上與正,則吉也。曰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聖人惟知此位為天位,非已之所得私,故必與賢者共天職也,必與賢者食天禄也。賢者得食,則天下獲所願矣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遇險而需濟,則有功也。 【原文】象曰:雲上於天,需,君子以飲食宴樂。 雲上于天,將欲雨也。萬物皆有望潤澤之意,求飲食于上之象也。君子體此,必推其飲食,與天下共宴樂之,不以為己私也。古之人有行之者,文王是也。鹿鳴以宴嘉賓,四牡以宴使臣,棠棣以燕兄弟,伐木以燕朋友,菁莪以樂育才,南有嘉魚以樂與賢,非自宴樂也。 【原文】初九:需于郊,利用恆,无咎。 象曰:需于郊,不犯難行也。利用恆,无咎,未失常也。 三陽求五而遇險,未可遽進,故需于郊,于沙,于泥。初在下,去險尚遠,故曰郊。以常道自守,則无咎。象曰:不犯難行者,以剛健而能不犯;未失恒者,不失其所守也。世之求爵禄而喪失其所守者多矣。 【原文】九二: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,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*。 二處險近,又近在沙矣。五已之應,求而不得,則必有言。五居坎中,坎為小有言,所謂民之失德,乾餱以愆者也。古之君臣,固有以微罪去者,燔肉酒醴之類是也。然九五之君,與天下共飲食者也,故終吉。象曰:衍在中也,和緩以待之也。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 【原文】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 象曰: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敗也。 三已近險,故需于泥。四在君側,抑已不得進,有求而遇寇,自取之也。象曰:災在外者,四居外卦也。敬謹不敗者,以剛健而能自反也。 【原文】**:需于血,出自穴。 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 三陽方進,已是隂柔,處君之側,先得飲食者也。然陽進必争,豈容一隂柔之才,據尊位以妨賢路者?故傷而見血,當出穴以避之。象曰:順以聽者,退避之辭也。 【原文】九五:需于酒食,貞吉。 象曰:酒食,貞吉,以中正也。 五居坎,坎為酒食,處君位,為天下飲食之主。天下之求飲食者,皆求於五。五能以中正,以天禄,與賢者共之,貞而吉也,故曰以中正也。 【原文】上六: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,終吉。 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,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 二隂近君,先得飲食者也。而上六以隂柔之才,處尊位,得禄以自奉,故曰入于穴。三陽方進,得食在後,有不平之意,故不速而來。上六不可與争也,故敬之則終吉。雖然,三陽之來,皆賢者也。為飲食而來,非能自重者也。故聖人特筆以貶之,曰不速而來,則其來也為無據;曰敬之終吉,則其得食也為可賤。夫飲食之人,人賤之,充此而不反,則墦間厭足之道也。君子觀此,則于飲食之道,可以自知所處。象曰: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,亦不罪上六也。 西谿易說卷一 【点校底本】:欽定四庫全書 【资料录入】:丁不二 【初次点校】:暂无(点此查看点校说明) 【再次点校】:暂无(点此查看点校说明) 【负责版主】:待申请(点此查看申请说明)

(宋)李過撰《西溪易说•卷一》【上经】第5卦-需卦: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,天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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