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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-[宋]赵以夫撰《易通》

巽为风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少阴|天位:老阳|错卦:震为雷|综卦:兑为泽|交互卦:火泽睽 【周易下经】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(巽下巽上)-(宋)趙以夫撰《易通•卷六》 ䷸【巽下巽上】 巽。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彖曰:重巽以申命。剛巽乎中正而志行,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 巽自乾來,以初為主,上下皆巽,是之謂重。柔在其下,剛能令之,是之謂命,申取重義。二五皆剛,巽乎中位,守正不變,其志得行者,初為柔以順乎二,四為柔以順乎五,巽之本體也。然上下皆柔,未免敵應,是以小亨者,初用而剛,於卦為小畜。柔既往矣,當位有應,故曰利有攸往。四比乎五,有孚攣如,故曰利見大人,巽之變體也。 象曰:隨風,巽;君子以申命行事。 風者,天之號令,前倡後和,相隨而至,巽之象也。人君將以行其政事於四方,故命令之出,必諄複申述,然後天下信而從之,巽之義也。觀之設教,渙之大號,姤之施命亦然。 初六:進退,利武人之貞。象曰:進退,志疑也。利武人之貞,志治也。 初用而剛,又欲不用,柔不能決,已進復退,其心疑也。利武人之貞,守剛為正也。當位有應,心與四孚,志治也。彖言小亨,此爻也。 九二:巽在牀下,用史巫紛若,吉,无咎。象曰:紛若之吉,得中也。 巽為木,牀也。牀者,人之所安也。二以剛居隂,於位不當,失其所安,有在牀下之象。上巽為神,史巫所以事神者也。二用而柔,以柔道接乎五,用史巫也。剛柔交錯,紛若也。得中而應,吉,又何咎? 九三:頻巽,吝。象曰:頻巽之吝,志窮也。 三用而柔,巽之義也,於卦為渙,志在外此爻也。既變矣而又不變,進退无常,是之謂頻。徒安其位而不知求應,所以為吝。兩剛相直,安得不窮? **:悔亡,田獲三品。象曰:田獲三品,有功也。 四以柔居隂為當位,悔亡者,不可輕變也。初在地之位為田,初變為剛,以從乎四田而獲禽也。奇數三,三品也,於卦為小畜。柔得位而上下應之,宜有功也。於此爻而言初變者,正彖之義也。 九五:貞吉,悔亡,无不利,无初有終。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吉。象曰:九五之吉,位正中也。 五居天位,守正在中,悔亡,不輕變也。无不利者,上巽宜正,下巽宜變也。无初有終者,未變則上下敵應,既變則剛柔皆孚也。震納庚,初爻庚子,二爻庚寅,三爻庚辰,先庚三日也。下體未變,震伏於巽之下,故曰无初。下體既變,則反巽為震,後庚三日,故曰有終。於卦為益,則勿問元吉矣。 上九,巽在牀下,喪其資斧,貞凶。象曰:巽在牀下,上窮也。喪其資斧,正乎凶也。 上以剛居隂,於位不當,失其所安。巽在牀下,與二同也。陽為富資也,剛能斷斧也。當巽之窮,所當用之,而柔喪其資斧,則當位有應,為井之有孚元吉,其可守剛而不變乎?其凶宜也。

第57卦-巽卦䷸巽卦为风-[宋]赵以夫撰《易通》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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