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地剥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老阴|天位:少阴|错卦:泽天夬|综卦:地雷复|交互卦:坤为地
【周易上经】第23卦-剥卦䷖山地剥卦(坤下艮上)-(宋)趙彥肅撰《復齋易說•卷三》
䷖【坤下艮上】
剥
剥九月卦,坤十月卦,復十一月卦,剥之後坤而後復也。乾位西北,坤藏於乾,隂陽合德,氣乃肈元,而後陽氣出,潜于黄宫,猶月晦而朔,合朔而後生明焉。然則謂剥極即復者,是未察乎此也。
不利有攸往。
隂盛不進,受陽之止;陽微不去,期以止隂。非明消息盈虛之理者,孰能知此?決水者盡去,剥果者核存,易豈人私?推天道爾。
順而止之。
順而止之,變剥也。剥而復,復浸長,至乾猶有序,此學之之事。順而止之,聖人造化之妙也。
六二:剥牀以辨。
初足,二辨,三則袵席與。
六三,剥之,无咎。
三應五比,皆能存陽而免凶。
六五:貫魚,以宫人寵,无不利。象曰:以宫人寵,終无尤也。
六五有后妃之象,身雖承順,未免剥也,是謂以順為剥。惟止而无欲者,可以制之而得其助,易義精矣。
上九:碩果不食,君子得輿,小人剥廬。象曰:君子得輿,民所載也;小人剥廬,終不可用也。
五陽消隂,剥之一陽,下自落爾。窮上反下,以成妙用,非作易者,孰能知之?陽在下為輿,在上為廬,上反之初,君子得輿。六易居上,小人剥廬,終不可用,故陽去之【先得輿而後剥廬。陽去隂乃居之】,果必碩而後反,生陽必剥而後復,故陽不可以无剥,此天理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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