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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-[宋]魏了翁撰《周易要义》

师卦(地水师卦)【坎宫归魂卦|坤上:错乾综坤-先天:北方-后天:西南|坎下:错离综坎|先天:西方|后天:北方|天位:太阴|人位:太阴|地位:少阳】 【周易上经】第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(坎下坤上)-(宋)魏了翁輯《周易要義•卷一下》 【十二】丈人,嚴莊之稱馬云貞丈人絶句。 ䷆【坎下坤上】 師貞,丈人吉,无咎。丈人,嚴莊之稱也。為師之正,丈人乃吉也。興役動衆,无功罪也,故吉乃无咎也。《正義》曰:師貞,丈人吉,无咎者,師,衆也;貞,正也。丈人,謂嚴莊尊重之人。言為師之正,唯得嚴莊丈人監臨主領,乃得吉无咎。馬云:二千五百人為師。坎宫歸魂卦貞丈人絶句。丈人,莊嚴之稱。鄭云:能以法度長於人。 【十三】師貞,謂衆正剛中,九二險順,上下體。 貞之為正,其義已見於此。復云貞正者,欲見齊衆,必須以正,故訓貞為正也。與下文為首引之勢,故云能以衆正,可以王矣。剛中而應者,剛中謂九二,而應謂六五。行險而順者,行險謂下體坎也,而順謂上體坤也。若剛中而无應,或有應而不剛中,或行險而不柔順,皆不可行,師得吉也。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,吉又何咎矣者,毒猶役也。若用此諸德,使役天下之衆人,必從之以得其吉,又何无功而咎責乎?自剛中以下,釋丈人吉,无咎也,言丈人能備此諸德也。 【十四】地能包水,是容畜之象。 象曰:地中至畜衆。《正義》曰:君子以容民畜衆者,言君子法此。師卦:容納其民,畜養其衆。地中有水,欲見地能包水,水又衆大,是容民畜衆之象。若其不然,或當云地在水上,或云上地下水,或云水上有地。今云地中有水,蓋取容畜之義也。畜,敕六反,聚也。王肅,許六反,養也。 【十五】師出不以律,否臧皆凶。 初六:師出以律,否臧,凶。為師之始,齊師者也。齊衆以律,失律則散,故師出以律。律不可失,失律而臧,何異於否?失令有功,法所不赦,故師出不以律,否臧皆凶。否音鄙,惡也。注同。馬、鄭、王肅方友反。《正義》曰:初六師出以律者,律,法也。否謂破敗,即是凶也。何須更云否臧凶者?本意所明,雖臧亦凶。象曰失律凶者,釋師出以律之義。言所以必須以律者,以其失律則凶。反經之文,以明經義。 【十六】閫外得專,而言失令,有功不赦。 失令有功,法所不赦者,解何異於否之義。令則法律也,若失此法令,雖有功勞,軍法所不容赦,故云何異於否?然閫外之事,將軍所裁,臨事制宜,不必皆依君命,何得有功,法所不赦者?凡為師之體,理非一端,量事制宜,隨時進退,此則將軍所制,隨時施行。苟順私情,故違君命,犯律觸法,則事不可赦耳。 【十七】在師中,吉。注:吉屬下,象吉屬上。 九二,在師中,吉,无咎。王三錫命。以剛居中而應於上,在師而得其中者也。承上之寵,為師之主,任大役重,无功則凶,故吉乃无咎也。行師得吉,莫善懷邦,邦懷衆服,錫莫重焉,故乃得成命。《正義》曰:在師中吉者,以剛居中而應於五,是在師中吉也。象曰承天寵者,釋在師中吉之義也。正謂承受五之恩寵,故中吉也。懷萬邦也者,以其有功,能招懷萬邦,故被王三錫命也。觀注之意,以在師中為句,其吉字屬下。觀象之文,在師中吉,承天寵者,則以吉字屬上。此吉之一字,上下兼該,故注文屬下,象文屬上,但象畧其无咎之字,故吉屬師中也。故乃得成命者,案曲禮云:三賜不及車馬,一命受爵,再命受服,三命受車馬。三賜三命而尊之得成,故乃得成命也。寵,如字。鄭云:光,耀也。王肅作龍,云:寵也。 【十八】兵法右背高,故左次未失常。 **:師左次,无咎。得位而无應。无應不可以行,得位則可以處,故左次之而无咎也。行師之法,欲右背高,故左次之。象曰:左次无咎,未失常也。雖不能有獲,足以不失其常也。《正義》曰:行師之法,欲右背高者,此兵法也。故漢書韓信云:兵法欲右背山陵,前左水澤。 【十九】,長子九二居中,**六三失位。 莊氏云:長子謂九二,德長於人;**謂六三,德劣於物。今案象辭云長子帥師,以中行也,是九二居中也;**輿尸,使不當也,謂六三失位也。 【二十】大君,正此上六之功,戒用小人。 上六:大君至亂邦也。《正義》曰:大君有命者,上六處師之極,是師之終竟也。大君謂天子也。言天子爵命此上六,若其功大,使之開國為諸侯;若其功小,使之承家為卿大夫。小人勿用者,言開國承家須用君子,勿用小人也。象曰大君有命,以正功也者,正此上六之功也。

第7卦-师卦䷆地水师卦-[宋]魏了翁撰《周易要义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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