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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清)牛钮撰《御製日讲易经解义•卷十四》第62卦-小过: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

小过(雷山小过)【兑宫游魂卦|震上:错巽综艮-先天:东北-后天:东方|艮下:错兑综震|先天:西北|后天:东北|天位:太阴|人位:太阳|地位:太阴】 小過四陰二陽,陰過之卦。易貴陽賤陰,二陰函四陽為大過,四陰函二陽為小過。陽雖過,而二五得中,其勢進而有為,故有攸往之象。小過陰柔居中,陽剛失位,故可小事而不可大事,利在居貞而已。夫處小過之時,貴於辭尊而居卑,勇退而不進,此二五所以得柔中之應。而三四不當位,以陽剛處之,惟在慎防,以免患也。初六陰之始進,上六陰過之極,以小才而有躁動之失,不能下而上,至於亢極,宜其凶災之洊至矣。君子惟謹其在我之所得為者,於尋常之事,過於周防,而不敢為非分之舉,此所謂過以得中也。方諸箕子之明夷,文王之用晦,其得小過之義者乎。 小過,亨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 此卦艮下震上,卦中四陰二陽,陽為大,陰為小,陰多於陽,小者過也,故名小過。卦辭言,處小過之道,當安分以守正也。飛鳥遺音,是輕舉留音,無甚大過之象。 文王繫小過彖辭曰:小過以陰過乎陽為義,其在人也,才不足而守有餘,就其作為,於人無所逆,於事無所拂,有可以得亨者。然必不自恃其可亨,惟安守分義,不失當然之貞,乃為利耳。其利貞何如?如尋常之事,無甚艱虞,吾之才分所能為而量力為之,則可。如事關國家,舉動非常,吾之才分所不能為而强為之,則不可。即所謂小事亦須收斂退讓,不居亢而居卑,若飛鳥遺音,下而不上者然。蓋不宜誇張而凌上,但宜謙抑而處下也。凡此皆小過之貞,可長保其亨而大吉矣。 按:《易》止陰陽二義,陽過乎陰為大過,陰過乎陽為小過。《易》於大過許其利往,然剛中而必巽悅乃亨。以小心用其大才,斯無不亨也,況處小過者乎。陰柔過勝,才小而心愈欲小,故亨必利貞,不貞則不亨也。若力小而任大,德薄而上人,未有不失其貞而獲戾者。聖人致戒於陰之過深矣。 《彖》曰: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。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飛鳥之象焉,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上逆而下順也。 此《彖傳》,是釋小過彖辭,言因時而不失其正,處小過之要道也。柔得中,指二、五。剛失位,指三、四。 孔子釋小過彖辭曰:卦名小過,以卦體陰過於陽,是小者過也。以義言之,小心過甚,無輕舉妄動之失,即可以是而得亨也。然必利於貞者,以小過之時,必量力安分,謹密周畏之獨至,與時偕行,始得貞而為利也。時行何如?以二五爻言之,柔而得中,柔非幹理之才,本不足以任事,幸其得中,則善用其柔,不至於因循廢棄,尚可以處小事,勝任而得吉也。以三四爻言之,剛失位而不中,剛固有圖大之才,但失位則無權,不中則累德,不能善用其剛,而鮮弘濟時艱之畧,安可任大事而有為乎?且以卦體言之,内實外虛,有飛鳥之象。有其象則當思其義,卦辭所謂「飛鳥遺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」者,正以小過之時,若處於驕亢,而有上人之心,則拂於時,為逆;安於卑遜,而有下人之心,則協於時,為順。惟上逆而下順,所以不宜上,宜下,必與時行,之為貞也。能與時行,有不得亨而吉者乎? 按:小過利貞,而釋之曰與時行者,蓋違時則中者亦過,適時則過者乃中。故可小而不可大,宜下而不宜上。此即君子時中之學乎!若小人者,不安於小而妄欲居上,所謂無忌憚而反中庸者是也。聖人於小過之時,丁寧反覆,所以勉君子而警小人,無所不至矣。 《象》曰:山上有雷,小過,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 此《象傳》,言君子體小過之義,善用其過而趨於正也。 孔子釋小過象曰:山上有雷,聲離於地而未升於天,小過之象也。君子體之,以時當小過,豈能居高圖大,務為驚世駭俗之事?就一身之中,日用常行,無關於天下國家者,皆小也,皆其可以過者也。如行己易傲,寧過乎恭,而但不至於足恭;居喪多易,寧過乎哀,而但不至於滅性;制用患奢,寧過乎儉,而但不至於失禮。此皆小事而宜下,總見慎小之意多,而張大之心少,是過得其正,而不為過矣。 按:時當小過,世道日漓,所貴補偏救弊,矯不正以歸於正。此恭哀儉三者,有舉趾高之莫敖,正考父矯之以傴僂;有短喪之宰予,高柴矯之以泣血;有三歸反坫之管仲,晏子矯之以敝裘。所以勵人心,而維風俗,有所為而為之,其亦因時制宜,善體小過之義乎。 初六,飛鳥以凶。 《象》曰: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 此一爻為舉動躁妄、不宜上而上者示戒也。以凶,謂以飛致凶也。 周公繫小過初爻曰:小過之時,凡事宜收斂處下。初六陰柔,上應九四,以躁易之性,喜應助之力,志滿氣揚,不安於下。欲進而妄邀非分,震動一時,如飛鳥然。鳥本在下,飛則上而不下,違時逆理,以此招尤取敗,凶所自致,不亦宜乎。 孔子釋初象曰:凡人凶害,未有不可救止者。如初六,不安其分,居下而欲上。憑勢作威,孽自己作,凶之至也,莫可救解,亦無如之何矣!此聖人致戒之深,謂其宜下反上,不能處小過而貞也。 按:叔季之世,小人憑藉聲援,得時用事,相與傾危國家。逮天下既被其患,而身家之禍敗亦隨之。此初六之凶,所以莫可如何也。人君知此,當制之於始,不使勢重難反,則可無尾大之憂,與凌上之禍矣。 六二,過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。无咎。 《象》曰: 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 此一爻言純臣守分以事君,得小過之貞也。三四陽爻,皆居二之上,有祖之象。五陰爻,有妣之象。相過之謂過,凌逼之謂及,適相當之謂遇。 周公繫小過二爻曰:六二以柔居中,純德之臣也。其進而事君,循理守分,克驕亢之

(清)牛钮撰《御製日讲易经解义•卷十四》第62卦-小过: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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