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天需卦 地位:老阳|人位:少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火地晋|综卦:天水讼|交互卦:火泽睽
【周易上经】第5卦-需卦䷄水天需卦(乾下坎上)-(宋)李衡撰《周易義海撮要•卷一》
䷄【乾下坎上】
需。有孚,光亨,貞吉,利涉大川。
物初蒙稚,待養而成,无信不立。若能有信,其道光明,物得亨通于正則吉。以剛健而進,不患於險,乾德乃亨。【注】
需,謂之待者,以乾在下,必務上往,險在上,見險而止,猶君子待時而不妄動。有孚光亨貞吉,指九五而言之也。【胡】
大川,大難也。能以信而待,故可利涉。【何晏】
彖曰:需,須也,險在前也。剛健而不陷,其義不困窮矣。需,有孚,光亨,貞吉,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剛健而不陷,只由二象之德,位乎天位以正中,是九五之德也。凡卦之為體,或直取象而為卦德者,或直取爻而為卦德者,或以兼象兼爻而為卦德者,此卦之例是也。【孔】
需之義有四:雲上於天,陽氣在下,蒸而須為雨,一也;百穀須膏雨以生成,二也;飲食須百穀而化,三也;蒙稚頁飲食而養,四也。五為需之主,既信而正,達乎盛位,故其道光亨。居中而不偏,无應而不私,履四之柔順,是飲食燕樂與衆共之也。【牧】
凡貞吉,有既貞且吉者,有得貞則吉者,當辨也。【伊】
乾之欲進,凡為坎者皆不樂也。四抗傷而後避,六知其不可而敬以求免,敬以求免猶有疑也。至五則不然,知乾之不患,吾知已足以禦之而不疑,故有孚光亨而正吉。【坡】
象曰:雲上於天,需;君子以飲食燕樂。
雲上於天,天之欲雨,待時而落。【孔】
屯。散蒙明德,亨信著,怡然无慮,飲食燕樂,以須太平,王在在鎬,愷樂飲酒是也。【房】
雲。上天而未成雨,猶君子畜德而未施用,飲食以養其氣體,燕樂以和其心志,所謂居易以俟命也。【伊】
初九:需于郊,利用恒,无咎。象曰:需于郊,不犯難行也。利用恒,无咎,未失常也。
去難既遠,待時避害,可以保常。不能見幾速進,但得无咎而已。【注】
三陽齊進已,若競進,必成交争之患。【牧】
郊遠難而待沙,近難泥涉難。【薛】
九二: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
去難稍近,未至致寇,小有責讓之言,未逼于難,而寛衍在中,故以吉終。【注】
二應於五,水中之剛,故曰沙。二與四同功,而三據之,故小有言。乾雖在下,終當升上,故終吉。【荀】
沙近於水,亦平易之地也。二居遠近之間,内有剛明之德,處得其中,守平易之心而已。以君子之道,守其中正,不與小人苟合,則興讒謗之言,終不能害。盖以九二有寛衍之德,而居中故也。
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象曰: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敗也。
以剛逼難,欲進其道,所以致寇,猶有須焉。不陷其剛,不致禍敗。【注】
三逼乎坎,故稱泥也。居陽之首,先登犯難,致身至敵。坎屬外卦,是災在外也。初二居内,與己同志,我先犯敵,必同志者來助己,則勝也。以剛居物之上,必能敬慎接下,則同志從而助之矣。【牧】
**居險難之初,小人之行也。以小人之心,毁壞正道,讒謗君子者也。九三以剛陽之德,務欲上進,而迫近小人,故致為寇也。然以陽居陽,且履正也。以至正之道,又内謹其心,外慎其事,則為寇之小人,終不能陷於己,故曰敬慎不敗也。三之致寇,由已進而逼之,其義在相時而動,非戒其不得進也,直使敬慎无失其宜耳。【伊】
**:需于血,出自穴。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
隂陽相迫,陽欲進而隂塞之,則相害。出所居之穴以避之,順以聽命也。若以戰鬬言之,其出則為血。若以居處言之,其處則為穴。各隨事義也。【注】
四體於坎,為險之初,是寇害九三也。三剛健而正,四不能犯,故自���傷而稱血焉。穴者,隂物之所處也。四為隂友,而處坎下,穴中之物也。為三所犯,故從穴而出,懼而遜避。【陸】
需于血者,不蚤避,賢見傷而待者也。猶有需焉,出穴乃免。【薛】
九五:需于酒食,貞吉。象曰:酒食貞吉,以中正也。
五既為需之主,已得天位,无所復需,但需待酒食,遞相燕樂。【注】
酒食德澤之謂也。九五之君,當天中正,以澤乎民。【王逢】
五既得位,道亦宣暢,適會此時,其所需者,唯飲食燕安,與民同樂而已。【代】
上六,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終吉。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,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
上六與三相應,三來之已,不為禍害,乃得為己援助,故上无所畏忌,入於穴而居。以一隂為三陽之主,不可怠慢。【注】
需道已終,雲當下入穴也。雲上升極,則降而為雨,故曰入于穴。雲雨入地下,三陽動而自至,乾升在上,坎降在下,當循臣職,故敬之終吉也。【荀】
上應三而待之,故入于穴,言得其所處也。三陽連進,非已所召,我既應而待之,故其來不足憂。雖非已召,義以相與,敬而待之,乃���終吉。【陸】
夫爻以六居隂,而云不當其位者,以隂宜居下而居上故也。然能敬慎而終吉,故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【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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