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火同人 地位:少阴|人位:老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水师|综卦:火天大有|交互卦:天风姤
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(宋)李光撰《讀易詳說•卷三》
䷌【离下乾上】
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
否泰者,君子小人相為消長。君子處内則為泰,小人處内則為否。君子欲去小人,小人必欲害君子。故泰之九三已有否之象,至上六則城復于隍矣。否之九四已有泰之理,至上九然後否終則傾矣。凡如此者,皆以黨類相傾,邪正相勝,不能大同乎物,使君子小人各得其所而不競也。同人于野亨,則廣大矣。利涉大川,則可以涉險矣。利君子貞,則无有嫉忌之者矣。古者聖賢相遇,措斯世于三代之隆,而不見其治之之跡。用一賢則不肖者自退,用一能則不能者自遠,未嘗挈挈然求異于衆人如此。故包容廣大,无往而不通也。
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同人曰: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惟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
同人以一柔為衆剛之主,以六處二,隂柔而寓隂位,人臣得位者也。二處離中,中也。二五正應,以離中之柔而應乎乾剛,卦之所以為同人也。同人以无所不同為亨,有所不同為吝。同人于野以象乾之覆燾,利涉大川以象乾之剛健,故曰乾行也。文明者常失之柔弱,而能濟以健;中正者常失之无助,而能應乎五。故處羣陽之間,介然獨立而不懼也。繫辭曰:夫易,聖人所以極深而研幾也。惟深也,故能通天下之志。聖人非能物物而通之,好惡、榮辱、是非、利害,衆人之所同也。能通乎一,則千萬人之情可見矣。非極乎至深者,能如是乎?
象曰:天與火,同人;君子以類族辨物。
天體在上,火性炎上,性體若同而實異也。聖人處大同之世,于君子小人之間,盖有甚不同者。但處得其道,无阿比之跡,小人自退聽,故人見其同耳。君子觀乾離二象,以類族辨物,若黑白之不可亂也。
初九,同人于門,无咎。
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?
門者,人所由以出入,非奥室也。同人于門,則行乎大公至正之道,无所阿比,賞罰予奪,進退黜陟,一付之公議,我无容私焉,何咎之有?諸葛亮之亡,能使廖立垂泣,李平致死,以至公而无私也。故習鑿齒稱之曰:法行于不可不用,刑加乎自犯之罪,爵之而无私,誅之而不怒,天下有不服者乎?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?九居同人之初,而无所偏應,能盡同人之至公者,惟初爻為然。盖无所係應,則无親疎之間,孰得而議之?故曰又誰咎也。
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。
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六二為一卦之主,以一隂而統五陽,非盡至公,何以服天下?今乃係應在五,雖位中正,所應偏也。他卦以有應為善,同人之世,當以天下為公,豈得有所偏應哉?咸之為義,當以无心感物,无遠近親疎之間。而九四:憧憧往來,朋從爾思。孔子曰:天下何思何慮?天下同歸而殊途,一致而百慮,天下何思何慮?盖朋從爾思,則往來于心者,未離乎黨與之間。故象以憧憧往來為未光大,同人于宗則吝道,其揆一也。
九三,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
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;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
同人之世不能以大公同物,而各以私意顯立黨援,則強梁者必起而相圖矣。九三以陽剛而據陽位,則小人之強梁者五與二為應,而三介乎其間,勢雖不敵而欲隂害之,故伏戎草莽之中。然二以中正得位而應乎乾剛,三雖有害之之意而不敢輕發也,故升其高陵以窺伺之,至三歲之久而卒不敢發。盖二與五能同心,雖剛者莫能間之。
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。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九五有剛健之德,難以顯攻,三非五敵也,故遲回至于三歲,不敢輕發。既能量敵慮患,則可安行而不蹈乎危難。三雖小人,然九五據崇高之勢,心所黨比者止在六二,三雖不遜,五亦有以致之。聖人于此不言凶悔吝者,亦所以恕之,以見五之未光大也。
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;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
墉,墻垣也。四與五為鄰,三四俱強,各懷異圖,以窺伺于五。然四雖陽剛而處隂位,故乘三而承五,非若三之純乎剛暴,能知難而退,故弗克攻而獲吉也。夫同人之時,君子小人處之,宜各當其理。九五无君道,二方為羣陽之主,亦不能由公心直道而係應在五,而五又係應在二,故羣小紛然,争為戎首,或伏于草莽,俟時而竊發,或顧望形勢,乘間而相傾,非二五以中正剛健,内外協濟,則處乎二強敵之間,豈不危哉?以四之強,又逼近尊位,然卒不克攻者,君臣之分,上下之勢,非順也。知其非順,困而反就臣位,則免乎凶咎矣。故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。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
九五,同人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相遇。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
君道患不廣大,九五履尊位而握重權,當如天之无不覆燾,地之无不持載,生殺子奪,一付之无心可也。五既不能為羣陽之主,而三得擅之,此衆之所必争也。衆既不與,欲下應乎二,而介乎兩強敵之間,孤立而无援,憂憤之切,卒至用大師以摧二寇,然後方得與二相遇。故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相遇也。克而後相遇,亦已危矣。克如鄭伯克段之克,以見敵之強大,取之之難也。人君能以大公至正之道治天下,則遠近俱應,同異咸服,何至竊竊然置號笑于黨與親疎之間哉?象言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九五師得中而理,直則非理,犯已者若不足慮,然卒至用兵,然後僅能克之,亦可恥矣,何足喜也?以深見三四之強,五无君道,而失同人于野之義也。
上九,同人于郊,无悔。
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上九處衆陽之上,而獨无所争,亦知其不可争,而悠然遠去,自樂于坰。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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