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卦(水地比卦)【坤宫归魂卦|坎上:错离综坎-先天:西方-后天:北方|坤下:错乾综坤|先天:北方|后天:西南|天位:少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太阴】
比之為卦,一陽居尊而五陰應之。《彖》言五陰比一陽,《象》言一陽比五陰,以互相發明,比之義始盡。凡《彖傳》應字多謂剛柔兩爻相應,此則謂上下五陰應乎五之剛,又一例也。六爻自九五稱顯比,外餘五爻皆稱「比之」。「比之」之詞,初「比之无咎」,二、四「比之貞吉」,皆以其比五也。獨三「比之匪人」而傷,上「比之无首」而凶,是三上自相為比,而不比五也。自卦言之,羣陰皆比於五;自爻言之,或遠或近,或來或不來,有未可一律拘者。蓋卦以明一統之義,而爻各隨其位之所之,所以盡比之變也。
比,吉,原筮元永貞,无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
此卦坤下坎上,以坎水比坤地,故名為比。卦辭言人君比天下,必盡比天下之道,斯能得天下之比也。原,再也。筮,謂審察。元,謂元善之德。永,謂存元善而無間於始終。貞,謂行元善而不流於姑息。不寧,謂未得所比之人。後夫,謂不早歸附者。
文王繫比彖辭曰:比卦以一陽居尊位而得其正,上下五陰,順而從之。以上之比下言,則以一人而撫萬邦;以下之比上言,則以四海而仰一人。比則當為人所親厚輔助而吉。然民之比我,比於我之有德也。故必再為審察,果有元善好生之德,足以長人。而元善之德,果永而不至於間斷,貞而不失於駁雜,自无忝於作民元后之責,而无咎矣。由是仁恩四洽,凡未比而不安寧者,方歸來未已。彼負固如後夫,祗自貽其戚而凶耳,於王者何損哉。
按:比則天下歸心,定於一統,雖或頑梗弗率,亦有自外王化之時。然帝王止自修其德,以盡其安内攘外之實,故虞帝舞干羽於兩階,而有苖自格;南越尉佗自立為帝,漢文以德懷之,而佗遂稱臣。則修德又比人之本與。
《彖》曰:比吉也。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原筮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〈「比吉也」三字衍文〉
此《彖傳》,是釋比彖辭,以明比之義也。剛中,謂九五。上下,謂五陰,指臣民言。
孔子釋比彖辭曰:卦名為比者何所取哉?以比有親輔之義也。以卦體言之,九五陽剛在上,五陰順而從之,是在下之臣民,莫不傾心向化也,故為比。辭謂「原筮元永貞无咎」者,何所取哉?蓋君德貴剛,而剛貴乎得中。九五以陽居中,是主之以明作之心,而濟之以時措之善,則體仁長人而為元者。一剛中之德為之,且累世不息而為永,無私不雜而為貞,皆剛中之德為之也。此所以當眾之來歸而无咎。又謂「不寧方來」者,卦體上下五陰皆應九五,是合上下臣民之眾,而皆比於一人也。又謂「後夫凶」者,蓋九五德足致天下之比,則民心之歸己,非一日。若後夫,自棄德化。以比之道揆之,自當困窮,此其所以凶也。蓋上下順從之日,自外王化,理合致窮。然王者之心,但問吾之可比不可比,不計彼之來與不來。此大公之道,庶幾九五之顯比者歟。
《象》曰:地上有水,比,先王以建萬國、親諸侯。
此《象傳》,是言先王體比象而能盡比天下之道也。
孔子釋比象曰:地上有水,水比於地,不容有間,有比之象。先王觀比之象,而得比天下之道焉。謂天下可以一人統之,而不可以一人治之,乃列爵分土,而建為公侯伯子男之國。又恐遠近不同化,幽隱不得達,制為廵狩述職之典,以親諸侯。令其承宣德意,恩澤下流,天子以親天下者而親諸侯,諸侯以親天下者而報天子,如此則有以比天下而無間矣。
按:人君以一身居九重之上,萬國之廣,人民之眾,安得一一而親比之,故建國親侯,乃比天下之大權,實比天下之要道也。漢賈誼論眾建諸侯,令海内之勢,如身之使臂,臂之使指,莫不制從。其得比天下之道者哉。
比卦初六:
初六,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,有他吉。
《象》曰: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
此一爻是勉始仕之臣,以誠事君也。缶,瓦器也。盈缶,充實之象。
周公繫比初爻曰:人臣事君,貴於誠信。初六居此之初,當服官之始,情意尚隔於勢分。所恃以進結於君者,惟此孚誠而已。惟内孚之心,外孚之事,无非忠君愛國之念,以此比君,可无忝於臣職而无咎矣。然有孚非易言也,必无一念之不誠,无一事之不實,无少虧欠,若盈缶然,則終當感格君心,而寵遇之來,若出意外有他吉焉。
孔子釋初象曰:孚在比初,即推之至於盈缶,亦止此一念之誠。以此格君,君恩之來,自在尋常意計之外,宜有他吉也。蓋人臣事主,其始進之日,一念之誠偽,終身之邪正分焉。始進不以誠,後未有能出於誠者也。聖人於比之初六,以有他吉許之,可以為人臣勸矣。
六二,比之自内,貞吉。
《象》曰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
此一爻是美其以道事君,而能得君以行道也。
周公繫比二爻曰:六二柔順中正,上應九五。其方出而仕也,一本其内之素養者,以自靖焉。是進非苟合,而可以得君。於比之道,為得其正而吉也。
孔子釋二象曰:徇人者失己,比之自内,則達不離道,不自失也。蓋得事君之正矣。可見擇才而用,雖在乎上。而以身許國,必由於己。二五以中正之道相比,故為得正。若降志辱身,汲汲以求比者,非君子自重之道矣。國家亦奚賴有若人而用之乎。
六三,比之匪人。
《象》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。
此一爻是明三之不能擇人而比,為可鄙也。匪人,指上六。
周公繫比三爻曰:六三陰柔而不中正,陰柔則暗昧而無識。不中正則邪僻而不良,而況上下與應皆陰,則所近舉非正人。以三之暗昧邪僻,有不入其流者乎。是所比為匪人矣。
孔子釋三象曰:六二、**之貞吉,由於所比得人也。六三既比匪人,是暗於擇友之明,不惟無益,而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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