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火同人 地位:少阴|人位:老阳|天位:老阳|错卦:地水师|综卦:火天大有|交互卦:天风姤
【周易上经】第13卦-同人䷌天火同人(离下乾上)-(宋)蔡淵撰《周易卦爻經傳訓解•卷上》
同人于野,亨。
同人者,與人同也。六二柔得位而應九五,同人之義也。野者,曠遠之地,乾之象也。同于昵近,則未免有心;同于野,則曠遠而無形迹之牽。大公之同,所以亨也。
利涉大川,乾健離虚也。
利君子貞。以象言,則以健而明;以爻言,則中正而應乃君子之正也。
象曰:天與火同人,天在上而火性炎上,同之象也。然所同者六二與九五,以八卦之位言之,二五皆在人位,故曰同人。
君子以類族辨物,類猶聚也,族謂人之族屬。辨物取所同者,惟人同人之象也。
彖曰:同人,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,曰同人。
釋同人之義。柔者,六二也。得位者,當位也。得中者,在下卦之中者也。
同人曰:同人于野,亨,利涉大川,乾行也。文明以健,中正而應,君子正也。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。
釋同人之彖辭。文明,離也。健者,乾也。合内外德取義。中正者,二也。應者,二應五也。先得我心之所同,故能通天下之志,所謂君子正也。
初九,同人于門,无咎。
門者,二爻也。同人之始,出門即同,未見遠近廣狹之情,故无咎也。進即遇于六二,故有此象。
象曰:出門同人,又誰咎也?
六二,同人于宗,吝。
宗者,主也。謂二與五本應,故曰宗。
雖以中正,所同狹矣。
象曰:同人于宗,吝道也。
九三,伏戎于莽,升其高陵,三歲不興。
戎,兵也,謂三。莽,隂翳之地,二也。高陵,三也。興,舉也。伏戎于莽,侵二也。升其高陵,懼五也。三歲不興,邪不勝正者也。
象曰:伏戎于莽,敵剛也。
敵謂五也。
三歲不興,安行也。
安何也?安往而不得貧賤之安。
九四,乘其墉,弗克攻,吉。
墉者,高處,即四近五之地乘其墉,才剛欲侵,五也。弗克攻,志弱也。
象曰:乘其墉,義弗克也;其吉,則困而反則也。
九五,同人,先號咷而後笑。
下同乎二,有三四之間不能,故號咷。然中正之道,終不能間,故笑。
大師克,相遇。
象曰: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
上九,同人于郊,无悔。
國外曰郊,郊外曰野,雖在卦上,猶未出乎卦也,故止曰郊。然下無繫應,亦無私而同者也,故无悔。
象曰:同人于郊,志未得也。
未及于野,非盡乎大同之道者也,故曰志未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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