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夷(地火明夷)【坎宫游魂卦|坤上:错乾综坤-先天:北方-后天:西南|离下:错坎综离|先天:东方|后天:南方|天位:太阴|人位:少阴|地位:少阴】
【周易下经】第36卦-明夷䷣地火明夷(离下坤上)-(清)刁包撰《易酌•卷六》
䷣【离下坤上】
明夷:利艱貞。
晉者,以其明進也。進而不已,則其明傷矣,故為明夷。明夷與晉反。
傳曰:晉者,明盛之卦,明君在上,羣賢並進之時也。明夷,昏暗之卦,暗君在上,明者見傷之時也。時不同,而君子所以處之亦必有道矣。
傳曰:當明夷之時,利在知艱難而不失其貞正也。艱字只就時說,非是。他卦皆曰利貞,此獨曰利艱貞,利以艱為貞也。艱者,辛苦備嘗之謂。
彖曰:明入地中,明夷。
離為日,明也。在坤之下,故曰明入地中,此卦象也。出乎地則明,入乎地則晦,晦則夷矣,此卦所由名也。
内文明而外柔順,以蒙大難,文王以之。
内卦離,離有文明之德;外卦坤,坤有柔順之德。此以卦德釋卦辭也。囚於羑里,大難也,若有所覆蔽然,故曰蒙。文王得全卦之義,以脱紂之禍,故曰文王以之。文王緝熙敬止,内文明也;徽柔懿恭,外柔順也。如隂行善之類,皆是柔順處。
利艱貞,晦其明也。内難而能正其志,箕子以之。
利艱貞,晦藏其明而不露也。
傳曰:箕子當紂之時,身處其國内,切近其難。非也。内難,謂骨月至親也。
《本義》云:謂為紂近親,如六五之近上六是也。正其志,正其自靖自獻之志也。箕子得六五一爻之義,以免紂之禍,故曰箕子以之。文王、箕子,皆晦其明者也,而艱貞之利,在箕子為尤甚,故傳有獨歸焉。
胡氏曰:此一時也,文王因而發伏羲河圖之易,箕子因而發大禹洛書之疇,雖非象傳
《本義》:不可不一及也。
象曰:明入地中,明夷;君子以莅衆,用晦而明。
明入地中,晦於外而明於内也。君子觀明夷之象,以臨莅大衆,不用明而用晦。用晦者,不以苛察炫燿為明,而以沈静韜戢為明,所謂若愚之大智,不億不逆之先覺也。三代而後,明君以綜覈為能,循吏以鈎距為智,其於明夷之象何居?
傳曰:君子不極其明察而用晦,然後能容物和衆,衆親而安。是用晦乃所以為明也。若自任其明,无所不察,則已不勝其忿嫉,而无寛厚含容之德,人情睽疑而不安,失莅衆之道,適所以為不明也。古之聖人設前旈、屏樹者,不欲明之盡乎隱也,何等詳盡!
初九,明夷于飛,垂其翼。君子于行,三日不食。有攸往,主人有言。
明夷斷句,三爻亦然。居明夷之初,去上雖遠,而傷從此始矣。離為飛鳥,九陽明上升,故有飛象。避矰繳者高飛,而此下飛昏暗,在上飛者,宜下不宜上也。振翼不敢,戢翼不能,故有垂其翼之象。君子于行,見幾而作也。三日不食,甘心窮餓也。夫事有其幾矣,未有其形也;有其兆矣,未有其象也。而已望望然去之,個中情寔,有難以告語者。故有所適,則主人驚訝而議論之,是以有言也。
傳曰:明夷之始,其見傷未顯而去之,則世俗孰不疑恠?然君子不以世俗之見恠,而遲疑其行也。若俟衆人盡識,則傷已及而不能去矣。此薛方所以為明,而揚雄所以不獲其去也。或曰:傷至於垂翼,傷已明矣,何得衆人猶未識也?曰:初,傷之始也。云垂其翼,謂傷其所以飛爾,其事則未顯也。君子見幾,故急去之。世俗之人未能見也,故異而非之。如穆生之去楚,申公、白公且非之,况世俗之人乎?但譏其責小禮,而不知穆生之去,避胥靡之禍也。當其言曰:不去,楚人將鉗我於市。雖二儒者,亦以為過甚之言也。又袁閑於黨事未起之前,名德之士方蜂起,而獨潜身土室,故人以為狂生,卒免黨錮之禍。所往而人有言,胡足怪也?遠引曲譬,明快之極。余意梅福、逢萌、徐穉、龔勝,亦其表表者矣。
象曰:君子于行,義不食也。
象傳點出義字,即賁二義弗乘之義。蓋義之所在,雖得生失死弗恤也。夷、齊恥食周粟,餓死首陽,太公曰義士也,誠然哉!
六二,明夷,夷于左股,用拯馬壯,吉。
二體明而中虚,故雖有所傷,而終賴救濟以免也。傳及諸家之辨甚悉,俱以為夷于左股,幸傷之末,甚切也。余謂經意不如是。足者所以行,股既在脛足之上,夷之則害於行矣。害於行,故須用馬拯之,又須用壯馬拯之。馬不壯,則左股既夷,亦安能以有行哉?若夫言左者,只是前右後左、陽右隂左之意,非謂傷之不甚切也。傷不甚切而拯之,又安用壯馬哉?如此說,似上下一意。
【謹按:人恃足以行,股在足之上,夷其股則不能行矣,文王囚羑里之象也。左者,離居東為左,**為左腹亦然,觀伏義卦圖自見。用拯馬壯者,散宜生等以珍玩美女贖之,不惟釋其囚,且使得專征伐,故云吉也。又按:卦象乾為馬,震與坎亦為馬,故爻之取象于馬者,如屯也、賁也、大畜也、明夷也、睽也、渙也、中孚也。其中惟屯之三爻,與大畜之九三、渙之初六,皆本卦有乾,或震或坎故也。若賁之**,則以中爻自三至五為震,震為 足,白蹄也,為的顙,白顛也,故云白馬。明夷二至四為坎,中孚二至四為震,睽之初九變而為坎,上應九四,亦為中爻之坎,非其正應,故云喪馬。若夫屯之六二、上六,皆乘剛者也,故云乘馬。明夷之六二、渙之初六,皆比剛者也,故云拯馬。屯之**應乎初,故亦云乘馬。中孚之**絶乎初,故云馬匹亡。周公之取象,皆本卦所自具,學易者不可不知也】。
象曰:六二之吉,順以則也。
以柔居柔,順也;中正,則也。順乎中正之法則,故能虚心以聽於人,而人多助之,雖暗君在上,无所施其暴而吉也。傳既明,則《本義》不着解,諸如此類甚多。蒙引以其未之及也,又以順則扭合到用拯馬壯上去,甚不切矣。
九三,明夷于南狩,得其大首,不可疾,貞。
三應上六,一至明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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