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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-(清)王心敬撰《丰川易说》

小过(雷山小过)【兑宫游魂卦|震上:错巽综艮-先天:东北-后天:东方|艮下:错兑综震|先天:西北|后天:东北|天位:太阴|人位:太阳|地位:太阴】 【周易下经】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(艮下震上)-(清)王心敬撰《豐川易說•卷十》 小过:䷽【艮下震上】 中孚而受之以小過,何也?序卦傳曰:有其信者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過。 小過:亨,利貞;可小事,不可大事;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。 文王之彖小過云云,何也?曰:為卦下艮上震,四隂在外,二陽在内,隂多于陽,小者過也,故為小過。小者既過,則可以亨矣。然必以守正為利,不正亦不得亨也。又既為小過,則止可小事,而不可大事,以卦原是小者過,則只可小事得亨,而不可于大事望利也。且卦體上下四偶象鳥翼,中二奇象鳥身,艮止震動,四隂用事,而二陽不能自主,如鳥身挾翼以飛,且飛且鳴,而遺之音,亦可謂小者過矣。而其實不宜上而宜下,乃大吉,以上則大事,而下則小事也,故象占如此。觀隂盛雖亨,而亦必利貞,可見隂之亨,正亨以貞,人臣无以震主之威,自失臣節,是為正也。觀可小事不可大事,則知凡事量力而處,乃為得宜。若力小任重,智小謀大,是自蹈覆餗,甚不可也。觀飛鳥遺音,不宜上宜下,乃大吉,則知凡事吉以自安其分,人臣雖至託孤寄命,治定功成,亦必恭謹斂約,勞謙有終,然後上順下安,永終令譽也。嗚呼!聖人之立象也,舉一以例百,繫辭也,括義以形象,不特言凶言悔言吝者為示戒,即言亨言利言貞者亦示訓,易真所謂懼以終始,其要无咎,出入以度内外,使知懼也。仁矣哉!聖人之用心乎,真合天下萬世以寡過矣。 彖曰: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。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。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飛鳥之象焉,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,上逆而下順也。 孔子之傳小過彖云云,何也?曰:言小過亨者,謂小者過而亨也。過以利貞者,與時偕行,過而宜得其正,如四時之行也。小事吉者,二五皆以柔中處之,是以小處二五,故止得小事吉也。不可大事者,大事非剛不勝,而剛又非得位不行,三四兩剛皆失當行之位,而不得其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飛鳥遺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者,卦體有飛鳥之象焉,往上則其勢逆,往下則其勢順,故以舍逆就順為吉也。然不宜上宜下,亦取上卦震動,下卦艮止之義。蓋又以喻既過而愈動以上,則陵陽愈逆,而能止以下,則從陽自順,故得大吉也。總之,天道惡盈福謙,處小過之時,自以退處卑遜,使尊者安尊,始可免犯順之凶。故聖人論理,无不凖天道之自然以立言耳。 大抵過有三義,有過勝之義,有過失之義,有過往之義。卦中之隂勝陽,傳所謂小者過,是過勝之義也。卦中隂多失于太柔,傳謂剛失位而不中,是過失之義也。卦中爻多不應行,不相遇,傳謂與時偕行,是過往之義也。讀彖與傳,當知原備此三義。 象曰:山上有雷,小過。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 孔子之傳小過大象云云,何也?曰:山上有雷,是乃雷在山上,往而小過耳。君子體此,知禮雖以得中為貴,而道須以善下為基。故于行也,則寧過乎恭,自處尚謙,不敢泰也。于喪也,則寧過乎哀,自處尚哀,不敢易也。于用也,則寧過乎儉,自處尚省,不尚奢也。凡事下而不敢上,順而不敢逆,以是為小過耳。 初六,飛鳥以凶。 周公之象小過初六云云,何也?曰:卦之六爻象飛鳥,初上乃鳥之兩翰,而初與四應,又居過時,是上而不下者也。飛鳥不宜上宜下,而初獨上而不下,失順逆之義矣。自屬凶道,故象占如此。 象謂宜下吉,而初在下反凶者,彖以卦之時言,爻以卦之象言,蓋鳥之下非一羽所能止,上方飛也,而初能下乎?且卦象䜿觀則初為下,若横觀則正以初上為並飛之羽翰耳。 象曰: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 孔子之傳小過初六云云,何也?曰:言飛鳥以凶者,當隂盛之時,羽毛之成身,雖不與之俱飛而不得也。大抵下三爻止體,以弗過為无咎,而初則便是頻飛之翰,當止不止,故為過凶。 六二,過其祖,遇其妣;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 周公之象小過六二云云,何也?曰:六二雖居過時,而能柔中守正,過而不過。于後則雖過初六始生之祖,而居二則遇其配祖之妣;于前雖不及六五柔中之君,而處二則實遇承君之臣。履柔安分,亦自是无咎之道也,故象占如此。 往二則過其始,故為過其祖。柔得柔位,是遇其妣。正應在上,是不遇其君。二本在下,是遇其臣。 按:過祖遇妣,註以過三四、遇五六為解。愚嘗反覆此義,大抵爻中過遇之旨,謂已過此而往遇彼耳。則六二之解,以徑過其祖而值遇其妣,庶于文義為順。又例以不及其君、遇其臣之旨,則是言過乃已過,不遇而不及,則謂其尚在前而未過,抑又明甚也。若以初不可言祖,則初為爻之始生,始生為祖,于義亦通。顧不知明易君子以為何如也? 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 孔子之傳小過初六云云,何也?曰:言不及其君者,臣无過君之理,過則逆而上矣。當隆盛之時,而能順止于下,不及其君,是舍逆取順之道,故為无咎也。 九三,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 周公之象小過九三云云,何也?曰:三當小過之時,上應上六,而獨與四以陽剛中正,卓然自立,是衆隂之所欲甘心者也。若不知于此過防,則恃剛必折,或有從而戕之者矣。漢之李固、陳蕃輩,其凶可証也。故象占如此。鳴呼!聖人為羣隂中之孤陽,慮亦至矣。故曰:作易者,其有憂患乎! 象曰:從或戕之,凶何如也? 孔子之傳小過九三云云,何也?曰:言從或戕之,凶何如也?而尚可勿過防歟? 九四,无咎,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 周公之象小過九四云云,何也?曰:

第62卦-小过䷽雷山小过-(清)王心敬撰《丰川易说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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