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卦(泽雷随卦)【震宫归魂卦|兑上:错艮综巽-先天:东南-后天:西方|震下:错巽综艮|先天:东北|后天:东方|天位:少阳|人位:少阳|地位:少阴】
【周易上经】第17卦-随卦䷐泽雷随卦(震下兑上)-(清)連斗山撰《周易辨畫•卷十》
周易辨畫卷十
潁川連斗山撰
随卦:䷐【震下兑上】
象抄曰:前此皆男女分而用事,此二卦始有男女之合。隨自否之上九來而為初,蠱自泰之初九往而為上。故邵子曰:泰到盛時方是蠱,否從傾處即成隨。是隨、蠱、否,泰之初變也。
隨:元亨(句)。利貞,无咎。
此卦向以已得物隨為解,夫以隂隨陽,以女隨男,自是正理。但此卦自否而來,以上九易初六卦象,又隂上陽下,女先男後【兑為少女,震為長男】。明明是以剛隨柔,以下隨上,所謂時也。時則不得執隂隨陽、女隨男之常理矣。故卦之為隨,斷當以隨人為解。卦中三剛雖俱下柔,而初九得正,尤為成卦之主,即乾之元也。向在否時,天地閉塞,其不亨可知。今自上而下,天地交通,以是隨人,自能有以友天下之善士而亨。但初之所應者四也,而三四兩爻位皆不正,不正而為初所隨,咎不免矣。故三必易乎四而居於貞,而後四乃无咎也。
彖曰:隨,剛來而下柔,動而說,隨。大亨貞无咎,而天下隨時。隨時之義大矣哉!【下遐嫁切。說,音悦】。
卦名隨者,此卦自否而來,以乾上之剛,來而下於坤初之柔,是隨象也。卦德内震為動,外兑為悦,下動而上悦之,乃隨義也,故卦名隨。卦辭曰大亨貞无咎者,否塞之時,上下不交,内外不通,物幾不知所隨矣。今剛乃自上而下於初,大者亨通而應,亦貞而无咎,是向之上下不交,内外不通者,已於初而一變也。夫變者,趨時者也。時既當隨,則不必徧期各爻之相隨,而乾五以下,其誰不相隨乎時哉?【震為春,兑為秋,三四易位,離為夏,坎為冬,自乾五以下,皆隨時得正,故曰天下隨時】。夫以一剛下而隨時,而各爻皆隨其時,如此則隨時之義,良非小巳【自王氏肅將隨時改為隨之,隨時之義改為隨之時義,後人遂將經亦解為物來隨,已誤甚】。
象曰:澤中有雷,隨;君子以嚮晦入宴息。
兑澤在上,震雷在下,是澤之中有雷也。夫雷何以在澤中?盖雷與龍常相依,雷之鳴必有龍以施雨,龍之奮必有雷以伸威,故震卦為雷,亦為龍。今雷在澤中,即龍在澤中也,此隨象也。君子體此,知龍之飛騰變化,亦隨時而休養故已。雖憂勤惕厲,亦嚮晦而宴息【兑在西,互離為日,日在西,向晦之象。互巽為入,互艮為止,入而止息之象】。此亦一夕之潛龍勿用也【澤中有雷,與雷在地中似无以異,而取義不同,何也?盖雷在地中,十一月之雷也,其時為冬,其入也深,故先王法之,以至日閉關,晝而養一歲之陽也。澤中有雷,八月之雷也,其時為秋,其入也淺,故君子法之,以向晦宴息,夜而養一夕之隂也】。
初九,官有渝,貞吉。出門交有功。
此爻自否之上九來居於初,為卦之主,所謂官也【主器者莫若長子】官在於上,位本不正,今降而在下,其位始正,是官能變不正以趨於正也。能變不正以趨於正,故吉也。顧官之自上而變,以時在當變,故變而隨時耳。第當此晦盲否塞之初,茫茫四顧,亦何所隨?欲近隨乎二,而二以燕昵,不可隨。欲遠隨乎五,而五以攀援,又不可隨。所以然者,以其非正應,為初所當隨者也。然初所當隨者,又以敵應而不相與,可若何?必也以正自守,待三之出門交於四【艮為門,三在門内,與四相易,故曰出曰交】。然後已得與四隂陽相應,有相隨之功也。此爻乃發明元亨之義,而利貞无咎之義亦該【此爻有謂初九无應可隨則隨者,卦既以隨為義,豈有剛來下柔為卦之主,乃絶无一定之隨者?有謂初當變隂以隨九四者,他卦亦有如此取義,皆為爻位不正者言耳。今剛來下柔,爻位方正,豈有變正為不正以隨於人者?至以初隨二之說與下柔義似乎相合,但証之出門有功之象,二四互艮為門,初二俱在門内,不得云出,亦不得云交,且以陽隨隂,更不得謂有功。此卦異說最多,故姑辨數條以正其義】。
象曰:官有渝,從正吉也。出門交有功,不失也。
官者主一而不變,官而有渝,何以云吉?以其變不正而從正,故吉也。出門交有功,或疑其待交而隨,未免有失,不知從容以俟正應之合,无失也。
六二,係小子,失丈夫。
此爻所謂係者,係三也。所謂失者,失五也。盖二五中正,本相應與,故稱丈夫。六三隂柔,又兼艮體,故稱小子。六二柔順中正,何至係小子、失丈夫?因二與六三相比而近,與九五正應而遠,人情易於舍遠而從近,故預為戒之。若曰:若係者,在三之小子【三居巽體為繩,二切近之,有係之之象】。斯失者,在五之丈夫,棄者大而取者小,得者少而失者多,可勿戒哉?此與同人于宗吝一例【此爻虞氏以係小子為係五,失丈夫為失四,以五居兑少,故曰小子也。試思四亦居兑,獨非小子耶?况兑為少女,亦不得以小子稱,至五之君位,不可為小子,四非應比,不可為丈夫,又不足論矣。《本義》、《程傳》皆以為係初失五,五為正應,以為丈夫,最確。但初九陽剛震體,於象為長子,於卦為主爻,以小子鄙之,可乎?况陽大隂小,易之通例,以陽為小,似亦未安。來氏以為係三失初,二三相比,隂柔同類,以為小子,是矣。但初九雖剛,非其配偶,以為丈夫,亦未確當。盖六二本有正應,與六三之无應者不同,未有捨正應而别尋近比者,况隨之為義,以下隨上,不從在下之初九而以為失,然乎?】。
象曰:係小子,弗兼與也。
六二柔順中正,豈不知正應之當隨?但恐近係於三,以為得此併可以得彼。不知人祇一心,心祇一理,係乎小子,必失乎丈夫,弗能兼與也,故爻辭戒之。
六三,係丈夫,失小子,隨有求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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