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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卦-益卦䷩风雷益卦-(清)潘思榘撰《周易浅释》

益卦(风雷益卦)【巽宫三世卦|巽上:错震综兑-先天:西南-后天:东南|震下:错巽综艮|先天:东北|后天:东方|天位:太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少阴】 ䷩益:䷩時來否。 【原文】益,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 巽上震下為益。益,增益也。卦自否來,天地不交,三陽進而居上,内體純陰,虚乏已極。損,乾體初畫之剛。益,坤體初畫之柔。是下受陽實之益,故為益。天地之氣,陽施陰受,陽先隂後,天氣不下降,則地氣无由上升,故一陽先施于下,而後利有攸往。以一卦觀之,中虚象舟。以二體言之,巽震皆木,有涉川之利。以益道下行,事無不濟。涉川且利,又何往不利哉?損必有孚元吉无咎可貞,而後利往。益則利往。涉川而有孚元吉无咎永貞,自具各爻之中,是損乃不得已之事,而益則不待再計者也。此損益之分也。 【原文】彖曰:益,損上益下,民說无疆,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。利有攸往,中正有慶;利涉大川,木道乃行。益動而巽,日進无疆,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,凡益之道,與時偕行。 益自否來,上天下地,上君下民,分位定而志氣不通。乾坤首以初畫交,損上之剛,益下之柔,厚植其根本,而生長積累,始有其基。益下之事,莫大于惠民。私恩小惠,其益小,其說隘。風雷之施,萬物咸被,其益溥,其說无疆。地在天中,涵育无外,无疆之象也。損之卦不損其近上者,川不達于上,不至于上之上,未足見其為益上。益之卦不損其近下者,則不達于下,不至于下之下,亦未足見其為益下。澤必下究,迅若風雷,而人心共喻,故其道大光。此以益民之事釋卦義也。然益道貴乎中正,知益下而過中失正,則與者為不當,而受者為非義,其何利焉?卦之九五,陽剛中正,操益下之權。六二柔順中正,為受益之主。與受均得其宜,以此而往,上下交慶。此以二五兩爻言利往之義也。上巽下震,二體皆木,雷動風行,故利涉川。天地之生氣聚于木,天下之百貨通于川,利涉川而益道无乎不行矣。此以二體釋涉川之義也。夫益非徒益民也,以學問言之,益動而巽,則日進无疆,求之不怠,而入之以漸也。以天地言之,上施下生,則其益无方,天以健行,而地以順承也。風雷相助,鼓舞不倦,合其理,順其時,以此進德,以此施惠,而益道大行矣。 【原文】象曰:風雷,益,君子以見善則遷,有過則改。 天下之益,有質不如无質,有形不如无形。六子之益物,惟風雷之用至神。益莫切于身心,莫重于德行。遷善改過,益之大者也。雷發動其陽氣,故有遷善之義;風消散其陰氣,故有改過之義。 【原文】初九:利用為大作,元吉,无咎。 【原文】象曰:元吉,无咎,下不厚事也。 下卦本坤,純陰无實,九自四來,居坤之初,自上益下,成卦之主也。一陽下施,乾知大始,坤乃作成,故利用為大作。得乾之元,其吉可知。陽復于初,何咎之有?夫作則有事,大則能厚,坤陰在下,非乾元之吉,其能有大作之利乎?故象傳曰:下不厚事也。 【原文】六二: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,永貞吉。王用享于帝,吉。 【原文】象曰:或益之,自外來也。 損下九二主之,而受益者五;益下九五主之,而受益者二。二五皆无求益之心,故或之。或之者,不期而至之辭也,天也。十朋弗違,神謀鬼謀,以為惠迪,益莫大焉。惟中惟正,永守弗失,吉之道也。天子之受福于天,猶下之受益于上。王者事天法地之柔順中正,則自天祐之,其益无方矣。王用享帝,用二之中正也。益下者四,而受益者二,二四非應,不求自至,故象傳曰自外來也。 【原文】六三: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 【原文】象曰:益用凶事,固有之也。 下卦本坤,剛來居初,坤體震動,故三有凶事。人事遇災而懼,遷善改過,以免咎愆,是因凶而得益也。初與二互坎為孚,九四益下,陽德下孚,而二以中行至三,居于公位。坤之三畫俱升,猶侯伯而晉秩為公也。有土有衆,而錫用命圭,三其以凶事而有爵命之益者乎?損之四居艮體之下,曰損其疾;益之三居震體之上,曰用凶事。動心忍性,以為增益,非自外至,故象傳曰固有之也,此益道之所以无方也。 【原文】**:中行,告公從,利用為依遷國。 【原文】象曰:告公從,以益志也。 自上益下者,四也。四下之坤為震,而二、三、四互坤為國邑。坤移而上,遷國之象。四下初而坤始移,是國依四而遷也。下卦之坤為建始之國,互體之坤為新遷之國。坤之中畫居二,四下初而中行至三,三行至四,故三曰中行告公用圭,四曰中行告公從。中行之益三與四,均利用焉。夫君依于國,國依于民,國有凶事,不得已而遷,使居者无積倉,行者无裹糧,其何依以為利乎?四為心位,四之遷國,志在益下,故象傳曰以益志也。 【原文】九五:有孚惠心,勿問元吉。有孚惠我德。 【原文】象曰:有孚惠心,勿問之矣;惠我德,大得志也。 五為益下之主,四為益下之臣。四者,五之惠心也。四五相孚,君臣一德,惠澤下行,則下之元吉,勿問而可得矣。四五互坎,為上之有孚。初二互坎,為下之有孚。上以施惠為心,下以蒙惠為德,上下交孚,益道大光矣。象傳明之曰:大得志。五有是志,斯有是德。中正有慶,慶志之大得也。 【原文】上九:莫益之,或擊之,立心勿恆,凶。 【原文】象曰:莫益之,偏辭也;或擊之,自外來也。 卦本自否,上下无交,四下交初,故變為益。上九一陽,位高時亢,下有六三,志不相應,仍屬无交。巽為近利,故无交而求。又為進退,為不果,究為躁卦,故立心勿恒。不損己以益下,思損下以自益,故莫益而或擊之。益極而損凶之道,剥之機也。象傳明之曰:偏辭。居益下之世,而無惠心,偏之至矣。二之益自外來,以其永貞也。上之擊自外來,以其勿

第42卦-益卦䷩风雷益卦-(清)潘思榘撰《周易浅释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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