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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卦-既济䷾水火既济-(清)包仪撰《易原就正》

既济(水火既济)【坎宫三世卦|坎上:错离综坎-先天:西方-后天:北方|离下:错坎综离|先天:东方|后天:南方|天位:少阳|人位:少阴|地位:少阴】 既济:䷾【离下坎上】。 既濟。小亨,利貞。初吉終亂。 小過而繼之以既濟,何也?有過物之材者,未有不能濟天下之事者也。然則既濟矣,水火交而各得其用,功成治定之時也,無大可圖,惟有小亨而已矣。而且守之不可以不正,又必利於貞也。雖然,天運循環,自然之理,有治必有亂,有吉必有凶,初吉終亂,時為之也。則知氣數之所在,有非人力之所能奪也。故中爻約象則未濟,豈聖人之私意為哉? 彖曰:既濟小亨,小者亨也。 利貞,剛柔正而位當也。 初吉,柔得中也。 終止則亂,其道窮也。 卦名既濟而繫之以小亨,其義何也?以卦體言之也。陽大而隂小,小皆居於大之上,小用事則惟小者可亨也。而又戒之以利貞者,亦以卦體有可亨之道也。剛居陽位,柔居隂位,六爻之用非剛柔各得其正而位當耶?則所謂初吉者可知矣。隂爻雖各正,惟六二之柔得中也,則所謂終亂者可知矣。自初至上雖既濟而中爻約象,自二至五則未濟六爻用事之後,既濟之終非未濟之始乎?終之不可以止也,終而止,止則亂,非水盛於火而火滅,則火盛於水而水乾,其道不亦窮乎? 象曰:水在火上,既濟;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。 坎水下流,離火上炎,性之德也。然使下者自下而水不升,上者自上而火不降,水火不交,何以相為用哉?故乾坤交而為坎離,坎離交而為既濟。水火之隂陽,本自互根也。當天一生水,地二生火以來,水暖則為火,火蒸則為水,有溫泉而無寒火。妻從夫,夫制義也。兹離下火也,坎上水也,非水在火上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水火相交之為既濟也。君子觀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水火為人世之大用,亦為人世之大患也。患不可以不防,防不可以不豫。思患豫防,其究也慎。辨物居方, 附餘 坎水至險,離火屬心,故取思防。思者思其終,防者防其始。 初九,曳其輪,濡其尾,无咎【之蹇】。 既濟之初,與坎體之四應。坎為輿,輿之下輪也。坎為狐,狐之後尾也。以火而為山。艮,止也。蹇,東北之卦也。不利東北,非曳其輪乎?險在前而反身西南,不濡其尾乎?是利見而不見矣,不亦咎乎?恐終亂而慎其初也,利貞之義也。雖曳輪濡尾,夫何咎? 象曰:曳其輪,義无咎也。 輪非濟蹇之具也,於義當曳,於義不當无咎耶? 六二,婦喪其茀,勿逐,七日得【之需】。 二離主為中,女婦也。與坎主之五應為輿,婦之有車也。婦車必有茀而後行,猶火之必有氣而炎上也。兹火氣上蒸,蒸氣下降,降而滅火,非婦喪其茀乎?小亨之不可以涉大川也,然而需,須也。有孚者必光亨,一時雖喪,七日自得,勿逐而須之可也。茀所以蔽風塵者,離兩傍二陽有茀象,不成其為離,則喪其茀矣。 象曰:七日得,以中道也。 得喪固自有數,喪茀何以七日得哉?二柔中而五剛中,至於七日,離變而為坎,坎亦變而為離,仍不失其為中,仍不失其為輿為茀也。勿逐而自得,非以中道耶? 九三:高宗伐鬼方,三年克之。小人勿用【之屯】。 離之外體為甲胄,離之上體為戈兵。當既濟之時,三剛正自用,與濡首之上應,以火烈而為雷動,備四德而利建侯,有征不服之象焉。何異高宗伐鬼方,三年而後克之乎?小人勿用,亦勿用攸往之義也。不然,則初吉而終亂矣。水之克火,有小人之象焉。 附餘 離明常為君子,坎險常為小人。鬼方者,上於濟終濡首,際離明之應,而甘以坎險自處,居暗之極,人道不存矣,有遠夷鬼方之象。三與五同功,居内卦之上,惡其終亂而克之,有中興之象,所以為高宗。乾坤之後,歷六險而後人道全;既未濟之終,伐二險而後鬼方克。不伐不可望其克,不克不可名為人,明暗之間,人鬼之關也。然必克必伐而不憚其憊者,聖人於人文化成之世,不忍棄一人於徼外魑魅魍魎之域者也。濟如是,其於既也,思過半矣。西羌傳:殷室中衰,諸侯皆叛,至高宗征西戎鬼方,三年乃克。詩自彼氐羌,莫敢不來王,是其證也。 象曰:三年克之,憊也。 火本為水所克,而兹以火克水,不亦難乎?三年而後克之,雖幸不致於喪師辱國,而窮兵黷武,未有不憊者也。 **,繻有衣袽,終日戒【之革】。 袽,絮緼也。絮則絲之餘,緼則蔴之亂者也。四互離而變兑,中虚而上缺,有衣象。乃卦體奇偶相間,其於衣也,則破碎之袽耳。既濟矣,何革乎?恐其終亂也,而革則不可以不慎。四坎體,不繻乎?以水而為澤,是坎水而塞其下流,非繻有衣袽乎?而且已日乃孚,必元亨利貞而後悔亡,非終日戒乎? 象曰:終日戒,有所疑也。 四柔正而隂多疑,終亂者,只因自信不亂,所以致亂。四恐終亂而終日戒,雖有衣袽,此念不敢安然自信,思前想後,不覺其憂從中來,患如外至,有所疑也。 九五,東隣殺牛,不如西隣之禴祭,實受其福【之明夷】。 先天之對待。離東坎西,則東之隣為坎,西之隣為離也。殺牛,厚享也。禴祭,薄祀也。相因而推致之象也。離得坤之中,畫為大腹,有牛象焉。五以水為地,應二而夷其明,非東隣殺牛乎?離則順承乎坎,水之上升下降而利艱貞,非西隣之禴祭乎?不如者,坎中滿,滿則溢。離中虚,虚則受。實受其福,不徒虚有其文也。此文王與紂之事,初吉終亂之時也。 象曰:東隣殺牛,不如西隣之時也。實受其福,吉大來也。 時也者,天不能違,而人不可逆。故堯、舜胡然而有朱、均,湯、武自然而有桀、紂。既為西隣之時矣,東隣之殺牛何為哉?終止則亂。可以知實受其福者,爻雖不必復言吉,而其吉也,不但不期而自來,必且天人交集而大來也。 上六:濡其首,厲【之家人】。 家人,利女貞。女不可以言濟也

第63卦-既济䷾水火既济-(清)包仪撰《易原就正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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