鼎卦(火风鼎卦)【离宫二世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巽下:错震综兑|先天:西南|后天:东南|天位:少阴|人位:太阳|地位:少阳】
鼎卦:䷱【巽下离上】。
鼎:元吉,亨。
革而繼之以鼎,何也?鼎為革之綜卦也,所謂反易之卦二十八,此又其一也。革去故而鼎取新,既革命而宜鼎定也。然鼎亦一器耳,何足重哉?重之者,國家始建郊廟立焉,必有鼎以備祭祀之用,是鼎與郊廟並重矣。故國家相傳為主器,重鼎所以重郊廟也。王者郊天而假廟,有不元亨者乎?
彖曰: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飪也。聖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養聖賢。
巽而耳目聰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乎剛,是以元亨。卦名鼎,其義何也?合一卦上下之體而象之也。初隂為足,二三四陽為腹,五隂為耳,六陽為鉉,宛然一鼎也,非所以尚象耶?况當此象而以木巽於火之下,非鼎之所以亨飪耶?盖聖人制象之義,原為潔誠享帝以報功,致敬養賢以輔治。兹亨飪也者,豈非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養聖賢哉?此固可以元亨,而猶不特此也。卦德巽順而離明,卦象離為目而又為鼎之耳,巽而耳目聰明矣。卦變又自巽來,以四柔之正居五位之尊,柔進而上行矣。若上行而不得中,即得中而不應剛,亦未可以有為也。乃卦體六五柔中而應九二之剛矣,德位與賢才俱備,未有不元善而亨通者也,是以元亨。
象曰:木上有火,鼎;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木之用大矣哉!生人之資,木當其七。木巽於水以出水,謂之井;木巽於火以納火,謂之鼎。井、鼎皆所以前民用,然而井不如鼎之重也。貴足而尊耳,貴體而尊用,天地所鑒,鬼神所依,聖人之治國家,必自鼎始矣。兹巽下木也,離上火也,非木上有火之象乎?是明明示人以制器尚象之莫重於鼎也,君子觀象而知所以法之矣。正位而後可以定鼎,凝命而後可以主鼎。正位凝命,其究也經綸。
初六,鼎顛趾,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【之大有】。
巽,主也,而以隂居陽,是其咎也。乃初於鼎為足,非趾邪?以木巽火而與離體之四應,非顛趾邪?鼎取新必先除舊,初隂否,惡顛趾,而出否不亦利乎?然顛趾則巽之綜也為兌,兌為妾;出否則巽之究也為震,震為長子,非得妾以其子乎?主鼎者莫如長子,可謂大其所有矣,夫何咎?猶不失兩元亨之義也。
象曰:鼎顛趾,未悖也。利出否,以從貴也。
鼎趾而顛也,不亦悖乎?然不顛則否,惡不能盡出?未悖也,抑出否,何以利也?初隂濁,與四為正應,隂賤而陽貴,去濁以相從,非以從貴耶?此所謂得妾以其子也。
九二,鼎有實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【之旅】。
疾,害也。害我者,則我之仇也。二、三、四皆鼎腹,而二則腹之底也。鼎之烹飪,惟底為不虚,非鼎有實乎?近初而顛趾,非我仇有疾乎?然旅矣,去而不留,豈我能即乎?是以吉也。
象曰:鼎有實,慎所之也;我仇有疾,終无尤也。
鼎而旅,不亦有所之耶?然有實之鼎也,可不慎所之耶?能慎所之,自不為仇所即而疾之矣,終无咎也,安得不吉?
九三,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。方雨,虧悔,終吉【之未濟】。
三過剛失中而之未濟,是其悔也。盖鼎之舉措在耳,故五為鼎主,初為之出否,二為之有實,四覆餗則形渥,上玉鉉則大吉。三之於五也,何如乎?無援非應,又不相近,是初二、四上各得其正,而三獨當其變者也。其越五而應上也,以巽木之極剛,入離火之騰熾,木火炎烈,鼎沸耳熱而不可舉,故於五也耳革,其於上也行塞。又離為雉,五則雉之膏也。互兌為口,本有食象,耳革則隂變而為陽,雖有雉膏之美,不得為人之食矣。然隂變為陽,是離變為乾矣。熱極而天風,不妨將雨耶?方雨則隂陽自和,而虧其過剛失中之悔矣。且天風為姤,而五之姤,姤遇也。三雖失中而得正,終能舍上而與五,雉膏自在也。自食食人,無不可者,不終吉乎?亦未濟亨之義也。
象曰:鼎耳革,失其義也。
鼎,重器也,舉措惟在耳,所以尊而貴之之義也。耳革,不亦失其義乎?
九四,鼎折足,覆公餗,其形渥,凶【之蠱】。
形渥,程傳以為赧汗,何也?形者,面之狀貌也;渥者,澤之霑濡也。四互乾為首,變則互兌為澤,離主在其上為目,三五兩耳居其傍,如是則四為面矣。面上潤澤,狀貌霑濡也,非赧汗而何?鼎中之飪曰餗,公家之物,是公餗也。蠱,壞也,與顛趾之初應,非鼎折足乎?亦互兌為毁折也,折足不覆公餗乎?覆餗其形不渥乎?大臣用人,不當敗乃公事,不徒可愧,貽害天下國家者匪輕,是以凶也。鼎非涉川之具也,所謂賜乘舟而來者,必因時地以取義也。易不可為典要如此。附餘
註:形渥作刑剭,重刑也。古者刑不加於大夫,四與初為正應,非有私也。薦賢雖云不當為國,確有誠心,非罔上行私、欺君誤國者比,四罪何致刑剭?程傳謂形渥為赧汗,羞愧之甚也,極是。
象曰:覆公餗,信如何也!
顛趾之初,本非鼎任也,四以為正應而信之。至於覆公餗,當信乎?不當信乎?信如何也?
六五,鼎黄耳金鉉,利貞【之姤】。
鉉,貫鼎耳以舉鼎者也。姤,遇也。五主鼎耳也,二佐鼎鉉也。五得坤之中,畫為黄耳。二非姤之女壯,故金鉉。君臣相遇,剛柔相濟,利貞而已。
附餘
金鉉、玉鉉如何分别?巽與離同是乾體,但巽自少陽來,故九二剛而且堅,為金鉉。離自少隂來,故上九剛而能温,為玉鉉。雖統乾之象,為金為玉,所由微有分别者在也。
象曰:鼎黄耳,中以為實也。
五,主鼎者也,豈特黄耳已哉?必有實也。何以為實也?以柔中應剛中。二,不鼎有實乎?中以為實也。
上九,鼎玉鉉,大吉,无不利【之恒】。
恒,久也。長男長女,用事也。主鼎者莫若長子,而長女又治其内,剛柔相濟,非鼎玉鉉乎?鼎得久安良,大臣福國無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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