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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-(明)高攀龙撰《周易易简说》

艮为山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兑为泽|综卦:震为雷|交互卦:雷水解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,无咎。 彖曰:艮,止也。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動靜不失其時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敵應,不相與也。是以不獲其身,行其庭不見其人,无咎也。 易是一定不易之至理,隨時變易者,正變易以從其不易者也。故時止則止,時行則行,一止于當止當行之所也。人心所以不止,以内見我,外見人,人我之見一生,而一定之所遂失。上下敵應不相與,則不係累于感應之私,故艮背而不獲其身,行庭而不見其人也。然而止于无咎者,何也?靜而无靜,動而无動,吉凶悔吝所不能加,言无咎而已。 象曰:兼山,艮;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 思不出位,止法也。隨動隨靜,各有位在。思與位俱,則心隨身止矣。 初六,艮其趾,无咎,利永貞。 象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 初六止之于趾,是慎動第一步,又何咎之有?利永貞者,終于不動乎?終于守正而已。 六二,艮其腓,不拯其隨,其心不快。 象曰:不拯其隨,未退聽也。 二能艮腓,而三卦主不拯其失者,三不能退而聽二也。然以二之中正,故隨而不快,豈失已而隨之者乎? 九三,艮其限,列其夤,厲薰心。 象曰: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 九三不中,當兩卦之間,如限隔身之上下,而判列其膂,危厲薰心,止不能安。學不聞道,每如斯矣。 **,艮其身,无咎。 象曰:艮其身,止諸躬也。 **艮身,如近裏着已之學,守而未化者,要亦无咎也。 六五,艮其輔,言有序,悔亡。 象曰:艮其輔,以中正也。 六五艮輔,是止于中,非制于口,言有序,豈易事哉! 上九,敦艮,吉。 象曰:敦艮之吉,以厚終也。 上九敦艮,是成終之學。學不至是,是曰无終。

第52卦-艮卦䷳艮卦为山-(明)高攀龙撰《周易易简说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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