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易经网

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-(明)高攀龙撰《周易易简说》

比卦(水地比卦)【坤宫归魂卦|坎上:错离综坎-先天:西方-后天:北方|坤下:错乾综坤|先天:北方|后天:西南|天位:少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太阴】 比:吉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。不寧方來,後夫凶。 彖曰:比,吉也。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原筮,元永貞,无咎,以剛中也。不寧方來,上下應也。後夫凶,其道窮也。 比者吉,道也,輔也,下順從也。原筮、再筮,重審也。凡比人與比于人,有元永貞之德,如九五者无咎也。人之不得所比則不寧,不寧故方來,天下應之而後者凶矣。 象曰:地上有水,比;先王以建萬國,親諸侯。 衆建諸侯,以比民也。 初六,有孚比之,无咎。有孚盈缶,終來有他,吉。 象曰:比之初六,有他吉也。 易重初,初者,未變之心也,故曰有孚。充積之而至盈缶,有他吉也。他吉者,非意之吉,由四以比五也。 六二,比之自内,貞吉。 象曰:比之自内,不自失也。 自内者,由己也。守其中道,不自失也。比卦五陰皆主比五,而比之為道,則在守正。 六三,比之匪人。 象曰:比之匪人,不亦傷乎! 比主比五,非五則匪人矣。三應上,故以戒之。 **,外比之,貞吉。 象曰:外比于賢,以從上也。 四外比,五比賢,從上貞吉可知。 九五,顯比,王用三驅,失前禽,邑人不誡,吉。 象曰:顯比之吉,位中正也。舍逆取順,失前禽也。邑人不誡,上使中也。 五无心成比,如天之無私,王道之至純也。三驅失前禽者,三面之網,前開一面以為門,自門驅而入,禽之出者向我,而逆則舍之,故无面傷。入者順我而去,故自膘達肩為上殺。舍逆取順,所取者,所失者也。 上六,比之无首,凶。 象曰:比之无首,无所終也。 在上為首,首為終,故爻曰无首,象曰无終。

第8卦-比卦䷇水地比卦-(明)高攀龙撰《周易易简说》,卦,第1张

完整内容需VIP查看开通VIP查阅
付费内容
售价:52 积分

登录注册购买
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

发表评论

还没有评论,快来说点什么吧~

付费内容
售价:52 积分

登录注册购买

这里是自定义内容,请在【用户中心配置 - 销售配置 - 普通付费内容 - 未登录提示】修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