兑为泽卦 地位:老阳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阳|错卦:艮为山|综卦:巽为风|交互卦:风火家人
(清)陈梦雷撰《周易浅述》繁体版【卷六下经】第五十八卦_兑卦:兑卦为泽(兑下兑上)
兌卦坎體而塞其下流,其象為澤。一陰進乎二陽之上,喜見乎外,故其德為說。兌卦次巽,按《序卦》:「巽者入也,入而後說之,故受之以兌。兌者說也。」物相入則相說,兌所以次巽也。全彖以卦體柔外有亨之道,而剛中則利于正,此全彖之大指也。六爻以二陰為說之主,四陽皆為陰所說者。三為下兌之主,以柔居剛,動而求陽之說者。其惡易見,故凶。上為上兌之主,以柔居柔,靜而誘陽之說者,其惡難知,故不言凶咎。四陽爻則在下多吉,在上多凶。初與陰无係,故吉。二已近三,入說猶淺,故悔亡。四入上兌,處三五之間而莫決,故未寧。五與上比,說之將極,則厲矣。此六爻之大畧也。
兌,亨利貞。
按《本義》亨利貞有二義。卦體剛中而柔外,剛中故說而亨,柔外故利于貞,此一義也。又柔外故為說亨,剛中故利于貞,亦一義也。後說卦中自然之象,前說以利貞作戒辭,亦相通。大抵說有亨道,而妄說不可不戒。卦辭與咸同。咸以艮陽下兌陰則相感,感則亨矣,而相感易至于不正。兌以二陽下一陰則相說,說則亨矣,而相說亦易流于不正。故皆言利貞也。又三男之卦皆不言利貞,蓋陽剛即貞也。三女之卦多以利貞戒之,陰柔之質,易至于不正也。
《彖》曰:兌,說也。
釋卦名義。聖人謂說人以心不以言,故去言稱兌。
剛中而柔外,說以利貞,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。說以先民,民忘其勞。說以犯難,民忘其死。說之大,民勸矣哉。
三上柔外,二五剛中。柔外而不剛中,則違道干譽,非貞也。
《象》曰:麗澤兌,君子以朋友講習。
兩澤相麗,互相滋益。朋友講習,其象如此。天下之說不可極,惟朋友講習,過說无害。然天下至可說者,亦莫如朋友講習。講者,資友講之,以究其理。習者,我自習之,以踐其事。習而不講,則精義不出,昏而无得。講而不習,則至理不入,殆而不安。朋友講習之餘,心與理洽。天下之說,莫過于此。
兌卦初九:
初九,和兌吉。
爻位皆剛,處說之初。不比于柔,又无係應。和而不流之象,故吉。
《象》曰:和兌之吉,行未疑也。
鄰于陰則疑,說之過。二四疑于三,五疑于上。初去陰遠,故曰未疑。
兌卦九二:
九二,孚兌吉,悔亡。
剛中為孚象,居陰比陰,與五未應為悔。以剛中與五同德,不係于三之陰,則吉而悔亡之象。
《象》曰:孚兌之吉,信志也。
迹比三若可疑,志剛中則可信。
兌卦六三:
六三,來兌凶。
陰柔不中正,為兌之主。上无所應,有來就二陽以求說之象。然初剛而正,二剛而中,必不從也,其凶可知。
《象》曰:來兌之凶,位不當也。
不中正故也。
兌卦九四:
九四,商兌未寧,介疾有喜。
九四上承九五,下比六三。以所居位柔,未能自決。又互巽為進退不果,故有商度所兌,未能安寧之象。上下兌之間,介象。質本陽剛,故有介然自守,疾惡柔邪而有喜之象。
《象》曰:九四之喜,有慶也。
大臣无私交,天下之福慶也。
兌卦九五:
九五,孚于剝,有厲。
剝指上六,陰能剝陽者也。九五陽剛中正,以居尊位,而近于上六。上六為說之主,虛說之極,他無係應,專附乎五,妄說以剝陽。九五信之。有孚于剝而致危厲之象。恃一己之剛明,值國家之宴安,以小人為不足畏而過信之,則蠱惑心志,紊亂是非,无所不至矣。二比于三而能孚于五而悔。五比六乃不孚于二而致厲者。二臣位,猶能剛中以事君。五君位,易狃于所說而不戒。三在下而來兌,其側媚之態易見。上居高而引兌,其彌縫之術最工。又二居陰不過剛,而志上孚于五。五居剛自謂剛明,不下接乎二,則上得而引之矣。
《象》曰:孚于剝,位正當也。
居剛比上,適當其位也,此與履五意同。履五當君位而凡事決之已,雖正亦危。此則居君位而昵于小人,其危甚矣。
兌卦上六:
上六,引兌。
以陰居說之極,引下五陽而剝之者也。故九五當戒,而此爻不言吉凶者。九五陽剛,或能知戒,未必從之也。
《象》曰:上六引兌,未光也。
三居剛而來兌,媚說之私見矣。上居柔,方以柔道牽引,使人不覺,其迹未光顯也。全卦以說雖有亨道而利于得正,故以遠于說為貴。二陰爻為說之主,皆所不取。說至上而極,五以近之而厲。四介于二說之間而未寧,二近三,以上孚于五而吉,然始猶未免于悔。唯初剛而得正,遠于陰柔,故得和兌之吉。乃知陰柔說人,君子所宜深遠。古人所以有美疢藥石之喻,而易事難說,所以為君子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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