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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周易下经】第55卦-丰卦䷶雷火丰卦(离下震上)-(宋)董楷撰《周易传义附录•卷九上》

丰卦(雷火丰卦)【坎宫五世卦|震上:错巽综艮-先天:东北-后天:东方|离下:错坎综离|先天:东方|后天:南方|天位:太阴|人位:太阳|地位:少阴】 【周易下经】第55卦-丰卦䷶雷火丰卦(离下震上)-(宋)董楷撰《周易傳義附錄•卷九上》 周易傳義附錄卷九上,宋董楷撰 下經 傳:豐序卦:得其所歸者必大,故受之以豐。物所歸聚,必成其大,故歸妹之後,受之以豐也。豐,盛大之義。為卦震上離下,震,動也。離,明也。以明而動,動而能 【一本无能字】明,皆致豐之道。明足以照,動足以亨,然陵能致豐大也。 豐:亨,王假之;勿憂,宜日中, 【假,庚白反。彖同】。 傳:豐為盛大,其義自亨。極天下之光大者,唯王者能至之。假,至也。天位之尊,四海之富,羣生之衆,王道之大,極豐之道,其唯王者乎!豐之時,人民之繁庶,事物之殷盛,治之豈易周為可憂?【一作患】。慮宜如日中之盛明廣照,无所不及,然後无憂也。 《本義》豐,大也。以明而動,盛大之勢也,故其占有亨道焉。然王者至此,盛極當衰,則又有憂道焉。聖人以為徒憂无益,但能守常,不至於過盛則可矣,故戒以勿憂宜日中也。 《朱氏•附録》:須是王假之了,方且勿憂,宜日中。若未到這箇田地,更憂甚㡳。王亦未有可憂。彖曰豐,大也。明以動,故豐。 傳:豐者,盛大之義。離明而震動,明動相資而成豐大也。 《本義》:以卦德釋卦名義。 王假之,尚大也。 傳:王者有四海之廣,兆民之衆,極天下之大也。故豐大之道,唯王者能致之。所有既大,其保之治之之道,亦當大也。故王者之所尚至大也。 勿憂,宜日中,宜照天下也。 傳:所有既廣,所治既衆,當憂慮其不能周及。宜如日中之盛明,普照天下,无所不至,則可勿憂矣。如是,然後能保其豐大,豈小才小知之所能也。《本義》釋卦辭。 《朱氏•附録》:王假之尚,大也。只是王者至此一箇極大㡳時節,所尚者皆大事。 ○問:宜日中,宜照天下,人君之德如日之中,乃能盡照天下否?曰:易如此看不得。只是如日之中,則自然照天下,不可將作道理解他。又曰:宜照天下,是貼㡳閑句。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,天地盈虚,與時消息,而況於人乎?況於鬼神乎? 傳:既言豐盛之至,復言其難,常以為誡也。日中盛極,則有昃迭;月既盈滿,則有虧缺。天地之盈虚,尚與時消息,況人鬼神乎?盈虛謂盛衰,消息謂進退,天地之運,亦隨時進退也。鬼神謂造化之迹,於萬物盛衰,可見其消息也。於豐盛之時而為此誡,欲其守中,不至過盛,處豐之道,豈易也哉? 《本義》:此又發明卦辭外意,言不可過中也。 《朱氏•附録》:豐卦 彖許多言語,其實則在日中則昊,月盈則食,天地盈虚,與時消息數語上。這盛得極,常須謹保守得日中時候方得。不然,則便是偃仆傾壞了。又曰:這處去危亡只一間耳。又曰:這便是康節所謂酩酊離披時候,如何不憂危謹畏? ○問:程子曰:鬼神者,造化之迹。今既言天地,而復言鬼神,何也?曰:天地舉全體而言,鬼神指其功用之迹,似有人所為者。 【以謙卦彖辭推之,尤明白】。又曰:天地是舉其大體而言,鬼神是舉其中運動變化者,通上徹下而言,如雨風露雷草木之類皆是。 ○驟雨不終朝,自不能久,而況其小者乎? ○物事到盛時必衰,雖鬼神有不能違也。 象曰:雷電皆至,豐;君子以折獄致刑。 【折之舌反】, 傳:雷電皆至,明震並行也。二體相合,故云皆至。明動相資,成豐之象。離,明也,照察之象。震,動也,威斷之象。折獄者,必照其情實,惟明克允。致刑者,以威於【一作其】。姦惡唯斷乃成,故君子觀雷電明動之象,以折獄致刑也。噬嗑言先王飭法,豐言君子折獄,以明在上而麗於威震,王者之事,故為制刑立法。以明在下而麗於威震,君子之用,故為折獄致刑。旅明在上而云君子者,旅取愼用刑與不留獄,君子皆當然也。 《本義》:取其威照並行之象。 《朱氏•附録》:問:雷電噬嗑與雷電豐亦一同。曰:噬嗑明在上,是明得事理,先立這法在此,未有犯㡳人,留待異時之用,故云明罰敕法。豐威在上,明在下,是用這法時,須是明見下情曲折,方得。不然,威動於上,必有過錯也,故云折獄致刑。此是伊川之意,其說極好。 初九,遇其配主,雖旬无咎,往有尚。 傳:雷電皆至,成豐之象。明動相資,致豐之道。非明无以照,非動无以行。相須猶形影,相資猶表裏。九明之初,四動之初,宜相須以成其用,故雖旬而相應。位則相應,用則相資,故初謂四為配主,已所配也。配雖匹稱,然就之者也,如配天以配君子,故初於四云配,四於初云夷也。雖旬无咎,旬,均也。天下之相應者,常非均敵,如隂之應陽,柔之從剛,下之附上,敵則安肯相從?惟豐之初四,其用則相資,其應則相成,故雖均是陽剛,相從而无過咎也。蓋非明 【一本明字上有剛字】則動无所之,非動則明无所用,相資而成用。同舟則胡越一心,共難則仇怨協力,事勢使然也。往而相從,則能成其用矣,故云有尚有嘉。尚也,在他卦則不相下而離隙矣。 《本義》配主,謂四。旬,均也,謂皆陽也。當豐之時,明動相資,故初九之遇九四,雖皆陽剛,而其占如此也。《朱氏•附録》:問:動非明則无所之,明非動則无所用。曰:徒行不明,則行无所向,冥行而已。徒明不行,則明无所用,空明而已。 象曰:雖旬无咎,過旬災也。 傳:聖人因時而處宜,隨事而順理。夫勢均則不相下者,常理也。然有雖敵而相資者,則相求也,初四是也,所以雖旬而无咎也。與人同而力均者,在乎降巳以相求。協力【一作心】以從事。若懷先【一作先懷】。巳之私有加上之意,則患當至矣,故曰過旬災也。均而先巳,

【周易下经】第55卦-丰卦䷶雷火丰卦(离下震上)-(宋)董楷撰《周易传义附录•卷九上》,天下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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