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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周易下经】第36卦-明夷䷣地火明夷(离下坤上)-(宋)董楷撰《周易传义附录•卷六》

明夷(地火明夷)【坎宫游魂卦|坤上:错乾综坤-先天:北方-后天:西南|离下:错坎综离|先天:东方|后天:南方|天位:太阴|人位:少阴|地位:少阴】 【周易下经】第36卦-明夷䷣地火明夷(离下坤上)-(宋)董楷撰《周易傳義附錄•卷六》 傳:明夷序卦晉者,進也。進必有所傷,故受之以明夷。夷者,傷也。夫進之【一作而】,不巳必有所傷,理自然也。明夷所以次晉也。為卦坤上離下,明入地中也。反晉成明夷,故義與晉正相反。晉者,明盛之卦,明君在上,羣賢並進之時也。明夷,昏暗之卦,暗君在上,明者見傷之時也。日入於地中,明傷而昬暗也,故為明夷。 明夷:利艱貞。 傳:君子當明夷之時,利在知艱難,而不失其貞正也。在昏暗艱難之時,而能不失其正,所以為明【一有為字】。君子也。 《本義》夷,傷也。為卦下離上坤,日入地中,明而見傷之象,故為明夷。又其上六為暗之主,六五近之,故占者利於艱難以守正,而自晦其明也。 彖曰明入地中,明夷,内文明而外柔順,以蒙大難,文王以之。 【難,乃旦反,下同】。 傳:明入於地,其明滅也,故為明夷。内卦離,離者,文明之象。外卦坤,坤者,柔順之象。為人内有文明之德,而外能柔順也。昔者文王如是,故曰文王以之。當紂之昬暗,乃明夷之時,而文王内有文明之德,外柔順以事紂,蒙犯大難,而内不失其明聖,而外足以遠禍患。【一作害】,此文王所用之道也,故曰文王以之。 《本義》:明入地中,明夷。以卦象釋卦名。内文明而外柔順,以蒙大難,文王以之。以卦德釋卦義。蒙大難,謂遭紂之亂而見囚也。 利艱貞,晦其明也。内難而能正其志,箕子以之。傳:明夷之時,利於處艱戹而不失其貞。正,謂能晦藏其明也。不晦其明,則被禍患;不守其正,則非賢明。箕子當紂之時,身處其國,内切近其難,故云内難。然箕子能【一无能字】藏晦其明,而自守其正志,箕子所用之道也,故曰箕子以之。 《本義》:以六五一爻之義釋卦辭。内難,謂為紂近親在其國内,如六五之近於上六也。 《朱氏•附録》:文王、箕子、大㮣皆是晦其明。然文王之外柔順,是本分自然做底。箕子晦其明。又云:艱,是他每佯狂。㡳意思便是艱難。㡳氣象。 ○箕子、比干都是一樣心。箕子偶然不衝著紂之怒,自不殺他。然他見比干恁地死,若更死諫,无益於國,徒使人君有殺諫臣之名。就他處此最難,微子去卻易。比干一向諫死,又卻索性。箕子在半上落下,最是難處。被他監繫在每裏,不免佯狂。所以易中特說箕子之明夷,可見其難處。故曰:利艱貞,晦其明也。内難而能正其志,箕子以之。他外雖狂,心則定也。 象曰:明入地中,明夷;君子以莅衆,用晦而明。 傳:明所以照,君子无所不照。然用明之過則傷於察,太察則盡事而无含宏之度,故君子觀明入地中之象於莅衆也。不極其明察而用晦,然後能容物和衆,衆親而安,是用晦乃所以為明也。若自任其明,无所不察,則巳不勝其忿疾,而无寛厚含容【一作宏】之德。人情睽疑而不安,失莅衆之道,適所以為不明也。古之聖人設前旒屛樹者,不欲明之盡乎隱也。 《朱氏•附録》:地象晦,日象明,則是不察察。若晦而不明,則晦得没理會了,故外晦而内必明乃好。 初九,明夷于飛,垂其翼。君子于行,三日不食。有攸往,主人有言。 傳:初九明體而居明夷之初,見傷之始也。九,陽明上升者也,故取飛象。昬暗在上,傷陽之明,使不得上進,是于飛而傷其翼也。翼見傷,故垂朶。凡小人之害君子,害其所以行者。君子于行,三日不食。君子明照,見事之微,雖始有見傷之端,未顯也。君子則能見之矣,故行去避之。君子于行,謂去其禄位而退藏也。三日不食,言困窮之極也。事未顯而處甚艱,非見幾之明不能也。夫知幾者,君子之獨見,非衆人所能識也。故明夷之始,其見傷未顯而去之,則世俗孰不疑怪?故有所往適,則主人有言也。然君子不以世俗之見怪而遲疑其行也,若俟衆人盡識,則傷巳及而不能去矣。此薛方所以為明,而揚雄所以不獲其去也。或曰:傷至於垂翼,傷巳明矣,何得衆人猶未識也?曰:初,傷之始也。云垂其翼,謂傷其所以飛爾,其事則未顯也。君子見幾,故亟去之。世俗之人未能見也,故異而非之。如穆生之去楚,申公、白公且非之,況世俗之人乎?但譏其責小禮,而不知穆生之去,避胥靡之禍也。當其言曰:不去,楚人將鉗我於市。雖二儒者,亦以為過甚之言也。又如袁閎於黨事未起之前,名德之士方鋒起,而獨潛身土室,故人以為狂生,卒免黨錮之禍。所往而人有言,胡足怪也? 《本義》:飛而垂翼,見傷之象。占者行而不食,所如不合,時義當然,不得而避也。 象曰:君子于行,義不食也。 傳:君子遯藏而困窮,義當然也。唯義之當然,故安處而无悶,雖不食可也。 《本義》:唯義所在,不食可也。 六二,明夷,夷于左股,用拯馬壯,吉。 傳:六二以至明之才,得中正而體順,順時自處,處之至善也。雖君子自處之善,然當隂闇小人傷明之時,亦不免為其所傷。但君子自處有道,故不能深相傷害,終能違避之爾。足者,所以行也。股在脛足之上,於行之用為不甚切。左又非便用者,手足之用以右為便,唯蹶張用左,蓋右立為本也。夷于左股,謂傷害其行而不甚切也。雖然,亦必自免有道。拯用【一作其】壯健之馬,則獲免之速而吉也。君子為隂闇所傷,其自處有道,故其傷不甚。自拯有道,故獲免之疾。用拯之道不壯,則被傷深矣,故云馬壯則吉也。二以明居隂闇之下,所謂吉者,得免傷害而已,非謂可以有為於斯時也。 《本義》:傷而未切,救之速則免矣,故其象占如此。《朱氏•附録》:問明夷初、二二爻,不取爻義。曰: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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