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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清代)孙星衍撰《周易集解》繁体版卷四上经:第二十九卦_坎卦:坎为水(坎下坎上)

坎为水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老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离为火|综卦:离为火|交互卦:山雷颐 習坎,有孚。 [釋文]坎,徐若感反,本亦作埳,京劉作欿。 【集解】孟喜曰:自冬至初中孚用事,一月之策,九六七八,是為三十,而卦以地六,候以天五,五六相成,消息一變,十有二變而歲復初。坎離震兌二十四氣次主一爻,其初則二至二分也。坎以陰包陽,故自北正微陽動於下,升而未達,極於二月,凝凅之氣消,坎運終焉。春分出於震,始據萬物之元,為主於內,則羣陰化而從之,極於南正而豐大之變窮,震功究焉。離以陽包陰,故自南正微陰生於地下,積而未章,至於八月,文明之質衰,離運終焉。仲秋陰形於兌,始循萬物之末,為主於內,羣陽降而承之,極於北正而天澤之施窮,兌功究焉。故陽七之靜始於坎,陽九之動始於震,陰八之靜始於離,陰六之動始於兌,故四象之變者,皆兼六爻而中節之應備矣。[大衍曆]劉氏曰:水流行不休,故曰習。 維心亨,行有尚。 《彖》曰:習坎,重險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 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 天險不可升也,地險山川丘陵也。 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 險之時用大矣哉。 《象》曰:水洊至,習坎。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。 [釋文]洊,在薦反,徐在悶反,就又才本反,京做臻,干作荐。 【集解】劉氏曰:洊,仍也。[釋文]莊氏曰:雖處危難之時,道教豈可忘哉。[口訣義] 初六 初六: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 [釋文]窞,徒坎反,王又作徒感反。 【集解】王肅曰:窞,坎底也。[釋文] 《象》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 九二 九二:坎有險,求小得。 《象》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 六三 六三: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 [釋文]險且,古文及鄭向本作檢。枕,徐針鴆反,王肅針甚反,九家作玷,古文作沉。沉,直林反。 【集解】鄭康成曰;木在手曰檢,在首曰枕。[釋文]陸績曰:枕,閡礙險害之貌。[同] 《象》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 ** **:樽酒,簋貳,用缶。 [釋文]樽酒絕句,簋貳絕句,用缶絕句。舊讀樽酒簋絕句,貳用缶一句。 【集解】鄭康成曰:**上承九五,又互體在震上,天子大臣以王命出會諸侯,尊於簋副,設玄酒而用缶也。[禮記疏]又曰:爻辰在丑,上值斗,可以斟之象。斗上有建星之形似簋。貳,副也。建星上有弁星,弁星之形又如缶。[詩疏] 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 [釋文]自牖,陸作誘。 《象》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 [釋文]樽酒簋,一本更有貳字。 九五 九五:坎不盈,祗既平,无咎。 [釋文]祗,音支,又祈支反,京作視,古文同,音支,又上支反,安也。[按]《說文》引亦作禔。 【集解】鄭康成曰:祗當為坻,小邱也。[釋文] 《象》曰:坎不盈,中未光大也。 上六 上六: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 [釋文]寘,之鼓反,置也,劉作示,《子夏傳》作湜,姚作寔,置也,張作置, 【集解】劉表曰:徽纆索名,所以囚。[唐律表疏注]又曰:示言眾議於九棘之下也。[釋文]鄭康成曰:繋,拘也。爻辰在巳,巳為蛇,蛇之蟠屈似徽纆也。三五互體,艮又與震同體,艮為門闕,於木為多莭,震之所為,有叢拘之類。門闕之內有叢木,多莭之木,是天子外朝,左右九棘之象也。外朝者,所以詢事之處也。左嘉石平,罷民焉。右肺石達,窮民焉。罷民,邪惡之民也。上六,乘陽有邪惡之罪,故縛以徽纆,置於叢棘,而使公卿以下議之,其害人者置之圜土,而施職事焉。以明刑恥之能復者。上罪三年而赦,中罪二年而赦,下罪一年而赦。不得者,不自思以得正道,終不自改而出諸圜土者殺。故凶。[公羊疏]虞氏曰:以置九棘取改過自新。[口訣義]陸德明曰:三糾繩曰徽,二糾繩曰纆。[穀梁疏] 《象》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[/erphpdown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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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清代)孙星衍撰《周易集解》繁体版卷四上经:第二十九卦_坎卦:坎为水(坎下坎上),第1张

坎为水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老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离为火|综卦:离为火|交互卦:山雷颐

習坎,有孚。

[釋文]坎,徐若感反,本亦作埳,京劉作欿。

【集解】孟喜曰:自冬至初中孚用事,一月之策,九六七八,是為三十,而卦以地六,候以天五,五六相成,消息一變,十有二變而歲復初。坎離震兌二十四氣次主一爻,其初則二至二分也。坎以陰包陽,故自北正微陽動於下,升而未達,極於二月,凝凅之氣消,坎運終焉。春分出於震,始據萬物之元,為主於內,則羣陰化而從之,極於南正而豐大之變窮,震功究焉。離以陽包陰,故自南正微陰生於地下,積而未章,至於八月,文明之質衰,離運終焉。仲秋陰形於兌,始循萬物之末,為主於內,羣陽降而承之,極於北正而天澤之施窮,兌功究焉。故陽七之靜始於坎,陽九之動始於震,陰八之靜始於離,陰六之動始於兌,故四象之變者,皆兼六爻而中節之應備矣。[大衍曆]劉氏曰:水流行不休,故曰習。

維心亨,行有尚。

《彖》曰:習坎,重險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

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

天險不可升也,地險山川丘陵也。

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

險之時用大矣哉。

《象》曰:水洊至,習坎。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。

[釋文]洊,在薦反,徐在悶反,就又才本反,京做臻,干作荐。

【集解】劉氏曰:洊,仍也。[釋文]莊氏曰:雖處危難之時,道教豈可忘哉。[口訣義]

初六

初六: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

[釋文]窞,徒坎反,王又作徒感反。

【集解】王肅曰:窞,坎底也。[釋文]

《象》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
九二

九二:坎有險,求小得。

《象》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
六三

六三: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
[釋文]險且,古文及鄭向本作檢。枕,徐針鴆反,王肅針甚反,九家作玷,古文作沉。沉,直林反。

【集解】鄭康成曰;木在手曰檢,在首曰枕。[釋文]陸績曰:枕,閡礙險害之貌。[同]

《象》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

**

**:樽酒,簋貳,用缶。

[釋文]樽酒絕句,簋貳絕句,用缶絕句。舊讀樽酒簋絕句,貳用缶一句。

【集解】鄭康成曰:**上承九五,又互體在震上,天子大臣以王命出會諸侯,尊於簋副,設玄酒而用缶也。[禮記疏]又曰:爻辰在丑,上值斗,可以斟之象。斗上有建星之形似簋。貳,副也。建星上有弁星,弁星之形又如缶。[詩疏]

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
[釋文]自牖,陸作誘。

《象》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

[釋文]樽酒簋,一本更有貳字。

九五

九五:坎不盈,祗既平,无咎。

[釋文]祗,音支,又祈支反,京作視,古文同,音支,又上支反,安也。[按]《說文》引亦作禔。

【集解】鄭康成曰:祗當為坻,小邱也。[釋文]

《象》曰:坎不盈,中未光大也。

上六

上六: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

[釋文]寘,之鼓反,置也,劉作示,《子夏傳》作湜,姚作寔,置也,張作置,

【集解】劉表曰:徽纆索名,所以囚。[唐律表疏注]又曰:示言眾議於九棘之下也。[釋文]鄭康成曰:繋,拘也。爻辰在巳,巳為蛇,蛇之蟠屈似徽纆也。三五互體,艮又與震同體,艮為門闕,於木為多莭,震之所為,有叢拘之類。門闕之內有叢木,多莭之木,是天子外朝,左右九棘之象也。外朝者,所以詢事之處也。左嘉石平,罷民焉。右肺石達,窮民焉。罷民,邪惡之民也。上六,乘陽有邪惡之罪,故縛以徽纆,置於叢棘,而使公卿以下議之,其害人者置之圜土,而施職事焉。以明刑恥之能復者。上罪三年而赦,中罪二年而赦,下罪一年而赦。不得者,不自思以得正道,終不自改而出諸圜土者殺。故凶。[公羊疏]虞氏曰:以置九棘取改過自新。[口訣義]陸德明曰:三糾繩曰徽,二糾繩曰纆。[穀梁疏]

《象》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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坎为水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老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离为火|综卦:离为火|交互卦:山雷颐 習坎,有孚。 [釋文]坎,徐若感反,本亦作埳,京劉作欿。 【集解】孟喜曰:自冬至初中孚用事,一月之策,九六七八,是為三十,而卦以地六,候以天五,五六相成,消息一變,十有二變而歲復初。坎離震兌二十四氣次主一爻,其初則二至二分也。坎以陰包陽,故自北正微陽動於下,升而未達,極於二月,凝凅之氣消,坎運終焉。春分出於震,始據萬物之元,為主於內,則羣陰化而從之,極於南正而豐大之變窮,震功究焉。離以陽包陰,故自南正微陰生於地下,積而未章,至於八月,文明之質衰,離運終焉。仲秋陰形於兌,始循萬物之末,為主於內,羣陽降而承之,極於北正而天澤之施窮,兌功究焉。故陽七之靜始於坎,陽九之動始於震,陰八之靜始於離,陰六之動始於兌,故四象之變者,皆兼六爻而中節之應備矣。[大衍曆]劉氏曰:水流行不休,故曰習。 維心亨,行有尚。 《彖》曰:習坎,重險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 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 天險不可升也,地險山川丘陵也。 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 險之時用大矣哉。 《象》曰:水洊至,習坎。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。 [釋文]洊,在薦反,徐在悶反,就又才本反,京做臻,干作荐。 【集解】劉氏曰:洊,仍也。[釋文]莊氏曰:雖處危難之時,道教豈可忘哉。[口訣義] 初六 初六: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 [釋文]窞,徒坎反,王又作徒感反。 【集解】王肅曰:窞,坎底也。[釋文] 《象》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 九二 九二:坎有險,求小得。 《象》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 六三 六三: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 [釋文]險且,古文及鄭向本作檢。枕,徐針鴆反,王肅針甚反,九家作玷,古文作沉。沉,直林反。 【集解】鄭康成曰;木在手曰檢,在首曰枕。[釋文]陸績曰:枕,閡礙險害之貌。[同] 《象》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 六四 六四:樽酒,簋貳,用缶。 [釋文]樽酒絕句,簋貳絕句,用缶絕句。舊讀樽酒簋絕句,貳用缶一句。 【集解】鄭康成曰:六四上承九五,又互體在震上,天子大臣以王命出會諸侯,尊於簋副,設玄酒而用缶也。[禮記疏]又曰:爻辰在丑,上值斗,可以斟之象。斗上有建星之形似簋。貳,副也。建星上有弁星,弁星之形又如缶。[詩疏] 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 [釋文]自牖,陸作誘。 《象》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 [釋文]樽酒簋,一本更有貳字。 九五 九五:坎不盈,祗既平,无咎。 [釋文]祗,音支,又祈支反,京作視,古文同,音支,又上支反,安也。[按]《說文》引亦作禔。 【集解】鄭康成曰:祗當為坻,小邱也。[釋文] 《象》曰:坎不盈,中未光大也。 上六 上六: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 [釋文]寘,之鼓反,置也,劉作示,《子夏傳》作湜,姚作寔,置也,張作置, 【集解】劉表曰:徽纆索名,所以囚。[唐律表疏注]又曰:示言眾議於九棘之下也。[釋文]鄭康成曰:繋,拘也。爻辰在巳,巳為蛇,蛇之蟠屈似徽纆也。三五互體,艮又與震同體,艮為門闕,於木為多莭,震之所為,有叢拘之類。門闕之內有叢木,多莭之木,是天子外朝,左右九棘之象也。外朝者,所以詢事之處也。左嘉石平,罷民焉。右肺石達,窮民焉。罷民,邪惡之民也。上六,乘陽有邪惡之罪,故縛以徽纆,置於叢棘,而使公卿以下議之,其害人者置之圜土,而施職事焉。以明刑恥之能復者。上罪三年而赦,中罪二年而赦,下罪一年而赦。不得者,不自思以得正道,終不自改而出諸圜土者殺。故凶。[公羊疏]虞氏曰:以置九棘取改過自新。[口訣義]陸德明曰:三糾繩曰徽,二糾繩曰纆。[穀梁疏] 《象》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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坎为水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老阴|天位:少阳|错卦:离为火|综卦:离为火|交互卦:山雷颐

習坎,有孚。

[釋文]坎,徐若感反,本亦作埳,京劉作欿。

【集解】孟喜曰:自冬至初中孚用事,一月之策,九六七八,是為三十,而卦以地六,候以天五,五六相成,消息一變,十有二變而歲復初。坎離震兌二十四氣次主一爻,其初則二至二分也。坎以陰包陽,故自北正微陽動於下,升而未達,極於二月,凝凅之氣消,坎運終焉。春分出於震,始據萬物之元,為主於內,則羣陰化而從之,極於南正而豐大之變窮,震功究焉。離以陽包陰,故自南正微陰生於地下,積而未章,至於八月,文明之質衰,離運終焉。仲秋陰形於兌,始循萬物之末,為主於內,羣陽降而承之,極於北正而天澤之施窮,兌功究焉。故陽七之靜始於坎,陽九之動始於震,陰八之靜始於離,陰六之動始於兌,故四象之變者,皆兼六爻而中節之應備矣。[大衍曆]劉氏曰:水流行不休,故曰習。

維心亨,行有尚。

《彖》曰:習坎,重險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

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

天險不可升也,地險山川丘陵也。

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

險之時用大矣哉。

《象》曰:水洊至,習坎。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。

[釋文]洊,在薦反,徐在悶反,就又才本反,京做臻,干作荐。

【集解】劉氏曰:洊,仍也。[釋文]莊氏曰:雖處危難之時,道教豈可忘哉。[口訣義]

初六

初六:習坎,入于坎窞,凶。

[釋文]窞,徒坎反,王又作徒感反。

【集解】王肅曰:窞,坎底也。[釋文]

《象》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
九二

九二:坎有險,求小得。

《象》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
六三

六三: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于坎窞,勿用。

[釋文]險且,古文及鄭向本作檢。枕,徐針鴆反,王肅針甚反,九家作玷,古文作沉。沉,直林反。

【集解】鄭康成曰;木在手曰檢,在首曰枕。[釋文]陸績曰:枕,閡礙險害之貌。[同]

《象》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

六四

六四:樽酒,簋貳,用缶。

[釋文]樽酒絕句,簋貳絕句,用缶絕句。舊讀樽酒簋絕句,貳用缶一句。

【集解】鄭康成曰:六四上承九五,又互體在震上,天子大臣以王命出會諸侯,尊於簋副,設玄酒而用缶也。[禮記疏]又曰:爻辰在丑,上值斗,可以斟之象。斗上有建星之形似簋。貳,副也。建星上有弁星,弁星之形又如缶。[詩疏]

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
[釋文]自牖,陸作誘。

《象》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

[釋文]樽酒簋,一本更有貳字。

九五

九五:坎不盈,祗既平,无咎。

[釋文]祗,音支,又祈支反,京作視,古文同,音支,又上支反,安也。[按]《說文》引亦作禔。

【集解】鄭康成曰:祗當為坻,小邱也。[釋文]

《象》曰:坎不盈,中未光大也。

上六

上六:係用徽纆,寘于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

[釋文]寘,之鼓反,置也,劉作示,《子夏傳》作湜,姚作寔,置也,張作置,

【集解】劉表曰:徽纆索名,所以囚。[唐律表疏注]又曰:示言眾議於九棘之下也。[釋文]鄭康成曰:繋,拘也。爻辰在巳,巳為蛇,蛇之蟠屈似徽纆也。三五互體,艮又與震同體,艮為門闕,於木為多莭,震之所為,有叢拘之類。門闕之內有叢木,多莭之木,是天子外朝,左右九棘之象也。外朝者,所以詢事之處也。左嘉石平,罷民焉。右肺石達,窮民焉。罷民,邪惡之民也。上六,乘陽有邪惡之罪,故縛以徽纆,置於叢棘,而使公卿以下議之,其害人者置之圜土,而施職事焉。以明刑恥之能復者。上罪三年而赦,中罪二年而赦,下罪一年而赦。不得者,不自思以得正道,終不自改而出諸圜土者殺。故凶。[公羊疏]虞氏曰:以置九棘取改過自新。[口訣義]陸德明曰:三糾繩曰徽,二糾繩曰纆。[穀梁疏]

《象》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