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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唐)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》卷二:第十五卦_谦卦:地山谦(艮下坤上)

地山谦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老阴|错卦:天泽履|综卦:雷地豫|交互卦:雷水解 謙,亨。君子有終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謙者,屈躬下物,先人後己,以此待物,則所在皆通,故曰亨也。小人行謙則不能長久,唯君子有終也。然案:謙卦之象,謙為諸行之善,是善之最極,而不言元與利貞及吉者,元是物首也,利貞是幹正也。於人既為謙退,何可為之首也?以謙下人,何以幹正於物?故不云元與利貞也。謙必獲吉,其吉可知,故不言之。凡《易經》之體,有吉理可知而不言吉者,即此《謙卦》之繇及《乾》之九五「利見大人」,是吉理分明,故不云吉也。諸卦言吉者,其義有嫌者,爻兼善惡也。若行事有善,則吉乃隨之。若行事有惡,則不得其吉。諸稱吉者,嫌其不言,故稱吉也。若坤之六五,及泰之六五,並以陰居尊位,若不行此事,則无吉,若行此事,則得其吉,故並稱元吉。其餘皆言吉,事亦倣此。亦有大人為吉,於小人為凶,若《否》之九五云「休否,大人吉」是也。或有於小人為吉,大人為凶,若屯之九五「小貞吉,大貞凶」,及《否》之六二「包承,小人吉」之類是也。亦有其吉灼然而稱吉者,若《大有》上九「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」之類是也。但《易》之為體,不可以一為例。今各隨文解之,義具諸卦之下。今《謙卦》之繇,其吉可知也。既不云吉,何故初六、六二及九三並云吉者?《謙卦》是總諸六爻,其善既大,故不須云吉也。六爻各明其義,其義有優劣,其德既不嫌其不吉,故須吉以明之也。 《彖》曰:謙,亨,天道下濟而光明,地道卑而上行。天道虧盈而益謙,地道變盈而流謙,鬼神害盈而福謙,人道惡盈而好謙。謙尊而光,卑而不可踰,君子之終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謙亨,天道下濟而光明,地道卑而上行」者,此釋亨義也。欲明天地上下交通,坤體在上,故言「地道卑而上行」也。其地道既上行,天地相對,則天道下濟也。且艮為陽卦,又為山。天之高明,今在下體,亦是天道下濟之義也。下濟者,謂降下濟生萬物也。而光明者,謂三光垂耀而顯明也。「地道卑而上行」者,地體卑柔而氣上行,交通於天以生萬物也。「天道虧盈而益謙」者,從此已下,廣說謙德之美,以結君子能終之義也。虧謂減損,減損盈滿而增益謙退。若日中則昃,月盈則食,是虧減其盈。盈者虧減,則謙者受益也。「地道變盈而流謙」者,丘陵川谷之屬,高者漸下,下者益高,是改變盈者,流布謙者也。「鬼神害盈而福謙」者,驕盈者被害,謙退者受福,是害盈而福謙也。「人道惡盈而好謙」者,盈溢驕慢,皆以惡之;謙退恭巽,悉皆好之。「謙尊而光,卑而不可踰」者,尊者有謙而更光明盛大,卑謙而不可踰越,是君子之所終也。言君子能終其謙之善事,又獲謙之終福,故云「君子之終」也。 《象》曰:地中有山,謙。君子以裒多益寡,稱物平施。 注云:多者用謙以為裒,少者用謙以為益,隨物而與,施不失平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裒多者,君子若能用此謙道,則裒益其多,言多者得謙,物更裒聚,彌益多也。故云裒多,即謙尊而光也,是尊者得謙而光大也。益寡者,謂寡者得謙而更進益,即卑而不可踰也。是卑者得謙而更增益,不可踰越也。「稱物平施」者,稱此物之多少,均平而施,物之先多者而得其施也,物之先寡者,而亦得其施也。故云「稱物平施」也。此謙卦之象以山為主,是於山為謙,於地為不謙,應言「山在地中」。今乃云「地中有山」者,意取多之與少皆得其益,似地中有山,以包取其物以與於人,故變其文也。 注「多者」至「不失平」。正義曰:「多者用謙以為裒」者,《爾雅.釋詁》云:「裒,聚也」。於先多者,其物雖多,未得積聚,以謙故益,其物更多而積聚,故云「多者用謙以為裒」也。「少者用謙以為益」者,其物先少,今既用謙而更增益,故云「用謙以為益」也。「隨物而與」者,多少俱與,隨多隨少,而皆與也。「施不失平」者,多者亦得施恩,少者亦得施恩,是「施不失平」也。言君子於下若有謙者,官之先高,則增之榮秩,位之先卑,亦加以爵祿,隨其官之高下,考其謙之多少,皆因其多少而施與之也。 初六: 初六:謙謙君子,用涉大川,吉。 注云:處謙之下,謙之謙者也。能體謙謙,其唯君子。用涉大難,物无害也。 《象》曰:謙謙君子,卑以自牧也。 注云:牧,養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謙謙君子」者,能體謙謙,唯君子者能之。以此涉難,其吉宜也。用涉大川,假像言也。 《象》曰「卑以自牧」者,牧,養也,解「謙謙君子」之義,恒以謙卑自養其德也。 六二: 六二:鳴謙,貞吉。 注云:鳴者,聲名聞之謂也。得位居中,謙而正焉。 《象》曰:鳴謙貞吉,中心得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鳴謙者,謂聲名也。二處正得中,行謙廣遠,故曰鳴謙,正而得吉也。 《象》曰「中心得」者,鳴聲中吉,以中和為心,而得其所,鳴謙得中吉也。 九三: 九三:勞謙,君子有終,吉。 注云:處下體之極,履得其位,上下无陽以分其民,眾陰所宗,尊莫先焉。居謙之世,何可安尊?上承下綏,勞謙匪解,是以吉也。 《象》曰:勞謙君子,萬民服也。 正義曰:「勞謙君子」者,處下體之極,履得其位,上下无陽以分其民,上承下接,勞倦於謙也。唯君子能終而得吉也。 《象》曰「萬民服」者,釋所以勞謙之義。以上下群陰,象萬民皆來歸服,事須引接,故疲勞也。 **: **:无不利,撝謙。 注云:處三之上,而用謙焉,則是自上下下之義也。承五而用謙順,則是上行之道也。盡乎奉上下下之道,故「无不利」。指撝皆謙,不違則也。 《象》曰:无不利,撝謙,不違則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无不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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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唐)孔颖达疏《周易正义》卷二:第十五卦_谦卦:地山谦(艮下坤上),第1张

地山谦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老阴|错卦:天泽履|综卦:雷地豫|交互卦:雷水解

謙,亨。君子有終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謙者,屈躬下物,先人後己,以此待物,則所在皆通,故曰亨也。小人行謙則不能長久,唯君子有終也。然案:謙卦之象,謙為諸行之善,是善之最極,而不言元與利貞及吉者,元是物首也,利貞是幹正也。於人既為謙退,何可為之首也?以謙下人,何以幹正於物?故不云元與利貞也。謙必獲吉,其吉可知,故不言之。凡《易經》之體,有吉理可知而不言吉者,即此《謙卦》之繇及《乾》之九五「利見大人」,是吉理分明,故不云吉也。諸卦言吉者,其義有嫌者,爻兼善惡也。若行事有善,則吉乃隨之。若行事有惡,則不得其吉。諸稱吉者,嫌其不言,故稱吉也。若坤之六五,及泰之六五,並以陰居尊位,若不行此事,則无吉,若行此事,則得其吉,故並稱元吉。其餘皆言吉,事亦倣此。亦有大人為吉,於小人為凶,若《否》之九五云「休否,大人吉」是也。或有於小人為吉,大人為凶,若屯之九五「小貞吉,大貞凶」,及《否》之六二「包承,小人吉」之類是也。亦有其吉灼然而稱吉者,若《大有》上九「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」之類是也。但《易》之為體,不可以一為例。今各隨文解之,義具諸卦之下。今《謙卦》之繇,其吉可知也。既不云吉,何故初六、六二及九三並云吉者?《謙卦》是總諸六爻,其善既大,故不須云吉也。六爻各明其義,其義有優劣,其德既不嫌其不吉,故須吉以明之也。

《彖》曰:謙,亨,天道下濟而光明,地道卑而上行。天道虧盈而益謙,地道變盈而流謙,鬼神害盈而福謙,人道惡盈而好謙。謙尊而光,卑而不可踰,君子之終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謙亨,天道下濟而光明,地道卑而上行」者,此釋亨義也。欲明天地上下交通,坤體在上,故言「地道卑而上行」也。其地道既上行,天地相對,則天道下濟也。且艮為陽卦,又為山。天之高明,今在下體,亦是天道下濟之義也。下濟者,謂降下濟生萬物也。而光明者,謂三光垂耀而顯明也。「地道卑而上行」者,地體卑柔而氣上行,交通於天以生萬物也。「天道虧盈而益謙」者,從此已下,廣說謙德之美,以結君子能終之義也。虧謂減損,減損盈滿而增益謙退。若日中則昃,月盈則食,是虧減其盈。盈者虧減,則謙者受益也。「地道變盈而流謙」者,丘陵川谷之屬,高者漸下,下者益高,是改變盈者,流布謙者也。「鬼神害盈而福謙」者,驕盈者被害,謙退者受福,是害盈而福謙也。「人道惡盈而好謙」者,盈溢驕慢,皆以惡之;謙退恭巽,悉皆好之。「謙尊而光,卑而不可踰」者,尊者有謙而更光明盛大,卑謙而不可踰越,是君子之所終也。言君子能終其謙之善事,又獲謙之終福,故云「君子之終」也。

《象》曰:地中有山,謙。君子以裒多益寡,稱物平施。

注云:多者用謙以為裒,少者用謙以為益,隨物而與,施不失平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裒多者,君子若能用此謙道,則裒益其多,言多者得謙,物更裒聚,彌益多也。故云裒多,即謙尊而光也,是尊者得謙而光大也。益寡者,謂寡者得謙而更進益,即卑而不可踰也。是卑者得謙而更增益,不可踰越也。「稱物平施」者,稱此物之多少,均平而施,物之先多者而得其施也,物之先寡者,而亦得其施也。故云「稱物平施」也。此謙卦之象以山為主,是於山為謙,於地為不謙,應言「山在地中」。今乃云「地中有山」者,意取多之與少皆得其益,似地中有山,以包取其物以與於人,故變其文也。

注「多者」至「不失平」。正義曰:「多者用謙以為裒」者,《爾雅.釋詁》云:「裒,聚也」。於先多者,其物雖多,未得積聚,以謙故益,其物更多而積聚,故云「多者用謙以為裒」也。「少者用謙以為益」者,其物先少,今既用謙而更增益,故云「用謙以為益」也。「隨物而與」者,多少俱與,隨多隨少,而皆與也。「施不失平」者,多者亦得施恩,少者亦得施恩,是「施不失平」也。言君子於下若有謙者,官之先高,則增之榮秩,位之先卑,亦加以爵祿,隨其官之高下,考其謙之多少,皆因其多少而施與之也。

初六:

初六:謙謙君子,用涉大川,吉。

注云:處謙之下,謙之謙者也。能體謙謙,其唯君子。用涉大難,物无害也。

《象》曰:謙謙君子,卑以自牧也。

注云:牧,養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謙謙君子」者,能體謙謙,唯君子者能之。以此涉難,其吉宜也。用涉大川,假像言也。

《象》曰「卑以自牧」者,牧,養也,解「謙謙君子」之義,恒以謙卑自養其德也。

六二:

六二:鳴謙,貞吉。

注云:鳴者,聲名聞之謂也。得位居中,謙而正焉。

《象》曰:鳴謙貞吉,中心得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鳴謙者,謂聲名也。二處正得中,行謙廣遠,故曰鳴謙,正而得吉也。

《象》曰「中心得」者,鳴聲中吉,以中和為心,而得其所,鳴謙得中吉也。

九三:

九三:勞謙,君子有終,吉。

注云:處下體之極,履得其位,上下无陽以分其民,眾陰所宗,尊莫先焉。居謙之世,何可安尊?上承下綏,勞謙匪解,是以吉也。

《象》曰:勞謙君子,萬民服也。

正義曰:「勞謙君子」者,處下體之極,履得其位,上下无陽以分其民,上承下接,勞倦於謙也。唯君子能終而得吉也。

《象》曰「萬民服」者,釋所以勞謙之義。以上下群陰,象萬民皆來歸服,事須引接,故疲勞也。

**:

**:无不利,撝謙。

注云:處三之上,而用謙焉,則是自上下下之義也。承五而用謙順,則是上行之道也。盡乎奉上下下之道,故「无不利」。指撝皆謙,不違則也。

《象》曰:无不利,撝謙,不違則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无不利」者,處三之上而用謙焉,則是自上下下之義。承五而用謙順,則是上行之道。盡乎奉上下下之道,故无所不利也。

《象》曰「指撝皆謙不違則」者,釋「无不利撝謙」之義。所以「指撝皆謙」者,以不違法則,動合於理,故无所不利也。

六五:

六五:不富以其鄰,利用侵伐,无不利。

注云:居於尊位,用謙與順,故能不富而用其鄰也。以謙順而侵伐,所伐皆驕逆也。

《象》曰:利用侵伐,征不服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不富以其鄰」者,以,用也。凡人必將財物周贍鄰里,乃能用之。六五居於尊位,用謙與順,鄰自歸之,故不待豐富能用其鄰也。「利用侵伐无不利」者,居謙履順,必不濫罰无罪。若有驕逆不服,則須伐之,以謙得眾,故「利用侵伐,无不利」者也。

上六:

上六:鳴謙。利用行師征邑國。

最處於外,不與內政,故有名而巳,志功未得也。處外而履謙順,可以征邑國而巳。

《象》曰:鳴謙,志未得也。可用行師,征邑國也。

夫吉凶悔吝,生乎動者也。動之所起,興於利者也。故飲食必有訟,訟必有眾起,末有居眾人之所惡而為動者所害,處不競之地而為爭者所奪,是以六爻雖有失位,无應乘剛,而皆无凶咎悔吝者,以謙為主也。謙尊而光,卑而不可踰,信矣哉!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鳴謙」者,上六最處於外,不與內政,不能於實事而謙,但有虛名聲聞之謙,故云鳴謙。志欲立功,未能遂事,其志未得。既在外而行謙順,唯利用行師征伐外旁國邑而已,不能立功在內也。

《象》曰「志未得」者,釋鳴謙之義也。所以但有聲鳴之謙,不能實事立功者,以其居在於外,其內立功之志,猶未得也。「可用行師征邑國」者,釋「行師征邑國」之意。《經》言「利用」,《象》改「利」為「可」者,言內志雖未得,猶可在外興行軍師征邑國也。

注「夫吉凶」至「信矣哉」。正義曰:「動之所起興於利」者,凡人若不見利,則心无所動。今動之所以起者,見利乃動,故云「興於利」也。「飲食必有訟,訟必有眾起」者,欲明為利乃有動,動而致訟,訟則起兵。故《序卦》需為飲食,飲食必有訟,故需卦之後次訟卦也。爭訟必興兵,故訟卦之後次師卦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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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山谦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老阴|错卦:天泽履|综卦:雷地豫|交互卦:雷水解 謙,亨。君子有終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謙者,屈躬下物,先人後己,以此待物,則所在皆通,故曰亨也。小人行謙則不能長久,唯君子有終也。然案:謙卦之象,謙為諸行之善,是善之最極,而不言元與利貞及吉者,元是物首也,利貞是幹正也。於人既為謙退,何可為之首也?以謙下人,何以幹正於物?故不云元與利貞也。謙必獲吉,其吉可知,故不言之。凡《易經》之體,有吉理可知而不言吉者,即此《謙卦》之繇及《乾》之九五「利見大人」,是吉理分明,故不云吉也。諸卦言吉者,其義有嫌者,爻兼善惡也。若行事有善,則吉乃隨之。若行事有惡,則不得其吉。諸稱吉者,嫌其不言,故稱吉也。若坤之六五,及泰之六五,並以陰居尊位,若不行此事,則无吉,若行此事,則得其吉,故並稱元吉。其餘皆言吉,事亦倣此。亦有大人為吉,於小人為凶,若《否》之九五云「休否,大人吉」是也。或有於小人為吉,大人為凶,若屯之九五「小貞吉,大貞凶」,及《否》之六二「包承,小人吉」之類是也。亦有其吉灼然而稱吉者,若《大有》上九「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」之類是也。但《易》之為體,不可以一為例。今各隨文解之,義具諸卦之下。今《謙卦》之繇,其吉可知也。既不云吉,何故初六、六二及九三並云吉者?《謙卦》是總諸六爻,其善既大,故不須云吉也。六爻各明其義,其義有優劣,其德既不嫌其不吉,故須吉以明之也。 《彖》曰:謙,亨,天道下濟而光明,地道卑而上行。天道虧盈而益謙,地道變盈而流謙,鬼神害盈而福謙,人道惡盈而好謙。謙尊而光,卑而不可踰,君子之終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謙亨,天道下濟而光明,地道卑而上行」者,此釋亨義也。欲明天地上下交通,坤體在上,故言「地道卑而上行」也。其地道既上行,天地相對,則天道下濟也。且艮為陽卦,又為山。天之高明,今在下體,亦是天道下濟之義也。下濟者,謂降下濟生萬物也。而光明者,謂三光垂耀而顯明也。「地道卑而上行」者,地體卑柔而氣上行,交通於天以生萬物也。「天道虧盈而益謙」者,從此已下,廣說謙德之美,以結君子能終之義也。虧謂減損,減損盈滿而增益謙退。若日中則昃,月盈則食,是虧減其盈。盈者虧減,則謙者受益也。「地道變盈而流謙」者,丘陵川谷之屬,高者漸下,下者益高,是改變盈者,流布謙者也。「鬼神害盈而福謙」者,驕盈者被害,謙退者受福,是害盈而福謙也。「人道惡盈而好謙」者,盈溢驕慢,皆以惡之;謙退恭巽,悉皆好之。「謙尊而光,卑而不可踰」者,尊者有謙而更光明盛大,卑謙而不可踰越,是君子之所終也。言君子能終其謙之善事,又獲謙之終福,故云「君子之終」也。 《象》曰:地中有山,謙。君子以裒多益寡,稱物平施。 注云:多者用謙以為裒,少者用謙以為益,隨物而與,施不失平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裒多者,君子若能用此謙道,則裒益其多,言多者得謙,物更裒聚,彌益多也。故云裒多,即謙尊而光也,是尊者得謙而光大也。益寡者,謂寡者得謙而更進益,即卑而不可踰也。是卑者得謙而更增益,不可踰越也。「稱物平施」者,稱此物之多少,均平而施,物之先多者而得其施也,物之先寡者,而亦得其施也。故云「稱物平施」也。此謙卦之象以山為主,是於山為謙,於地為不謙,應言「山在地中」。今乃云「地中有山」者,意取多之與少皆得其益,似地中有山,以包取其物以與於人,故變其文也。 注「多者」至「不失平」。正義曰:「多者用謙以為裒」者,《爾雅.釋詁》云:「裒,聚也」。於先多者,其物雖多,未得積聚,以謙故益,其物更多而積聚,故云「多者用謙以為裒」也。「少者用謙以為益」者,其物先少,今既用謙而更增益,故云「用謙以為益」也。「隨物而與」者,多少俱與,隨多隨少,而皆與也。「施不失平」者,多者亦得施恩,少者亦得施恩,是「施不失平」也。言君子於下若有謙者,官之先高,則增之榮秩,位之先卑,亦加以爵祿,隨其官之高下,考其謙之多少,皆因其多少而施與之也。 初六: 初六:謙謙君子,用涉大川,吉。 注云:處謙之下,謙之謙者也。能體謙謙,其唯君子。用涉大難,物无害也。 《象》曰:謙謙君子,卑以自牧也。 注云:牧,養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謙謙君子」者,能體謙謙,唯君子者能之。以此涉難,其吉宜也。用涉大川,假像言也。 《象》曰「卑以自牧」者,牧,養也,解「謙謙君子」之義,恒以謙卑自養其德也。 六二: 六二:鳴謙,貞吉。 注云:鳴者,聲名聞之謂也。得位居中,謙而正焉。 《象》曰:鳴謙貞吉,中心得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鳴謙者,謂聲名也。二處正得中,行謙廣遠,故曰鳴謙,正而得吉也。 《象》曰「中心得」者,鳴聲中吉,以中和為心,而得其所,鳴謙得中吉也。 九三: 九三:勞謙,君子有終,吉。 注云:處下體之極,履得其位,上下无陽以分其民,眾陰所宗,尊莫先焉。居謙之世,何可安尊?上承下綏,勞謙匪解,是以吉也。 《象》曰:勞謙君子,萬民服也。 正義曰:「勞謙君子」者,處下體之極,履得其位,上下无陽以分其民,上承下接,勞倦於謙也。唯君子能終而得吉也。 《象》曰「萬民服」者,釋所以勞謙之義。以上下群陰,象萬民皆來歸服,事須引接,故疲勞也。 六四: 六四:无不利,撝謙。 注云:處三之上,而用謙焉,則是自上下下之義也。承五而用謙順,則是上行之道也。盡乎奉上下下之道,故「无不利」。指撝皆謙,不違則也。 《象》曰:无不利,撝謙,不違則也。 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无不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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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山谦卦 地位:老阴|人位:少阳|天位:老阴|错卦:天泽履|综卦:雷地豫|交互卦:雷水解

謙,亨。君子有終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謙者,屈躬下物,先人後己,以此待物,則所在皆通,故曰亨也。小人行謙則不能長久,唯君子有終也。然案:謙卦之象,謙為諸行之善,是善之最極,而不言元與利貞及吉者,元是物首也,利貞是幹正也。於人既為謙退,何可為之首也?以謙下人,何以幹正於物?故不云元與利貞也。謙必獲吉,其吉可知,故不言之。凡《易經》之體,有吉理可知而不言吉者,即此《謙卦》之繇及《乾》之九五「利見大人」,是吉理分明,故不云吉也。諸卦言吉者,其義有嫌者,爻兼善惡也。若行事有善,則吉乃隨之。若行事有惡,則不得其吉。諸稱吉者,嫌其不言,故稱吉也。若坤之六五,及泰之六五,並以陰居尊位,若不行此事,則无吉,若行此事,則得其吉,故並稱元吉。其餘皆言吉,事亦倣此。亦有大人為吉,於小人為凶,若《否》之九五云「休否,大人吉」是也。或有於小人為吉,大人為凶,若屯之九五「小貞吉,大貞凶」,及《否》之六二「包承,小人吉」之類是也。亦有其吉灼然而稱吉者,若《大有》上九「自天祐之,吉无不利」之類是也。但《易》之為體,不可以一為例。今各隨文解之,義具諸卦之下。今《謙卦》之繇,其吉可知也。既不云吉,何故初六、六二及九三並云吉者?《謙卦》是總諸六爻,其善既大,故不須云吉也。六爻各明其義,其義有優劣,其德既不嫌其不吉,故須吉以明之也。

《彖》曰:謙,亨,天道下濟而光明,地道卑而上行。天道虧盈而益謙,地道變盈而流謙,鬼神害盈而福謙,人道惡盈而好謙。謙尊而光,卑而不可踰,君子之終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謙亨,天道下濟而光明,地道卑而上行」者,此釋亨義也。欲明天地上下交通,坤體在上,故言「地道卑而上行」也。其地道既上行,天地相對,則天道下濟也。且艮為陽卦,又為山。天之高明,今在下體,亦是天道下濟之義也。下濟者,謂降下濟生萬物也。而光明者,謂三光垂耀而顯明也。「地道卑而上行」者,地體卑柔而氣上行,交通於天以生萬物也。「天道虧盈而益謙」者,從此已下,廣說謙德之美,以結君子能終之義也。虧謂減損,減損盈滿而增益謙退。若日中則昃,月盈則食,是虧減其盈。盈者虧減,則謙者受益也。「地道變盈而流謙」者,丘陵川谷之屬,高者漸下,下者益高,是改變盈者,流布謙者也。「鬼神害盈而福謙」者,驕盈者被害,謙退者受福,是害盈而福謙也。「人道惡盈而好謙」者,盈溢驕慢,皆以惡之;謙退恭巽,悉皆好之。「謙尊而光,卑而不可踰」者,尊者有謙而更光明盛大,卑謙而不可踰越,是君子之所終也。言君子能終其謙之善事,又獲謙之終福,故云「君子之終」也。

《象》曰:地中有山,謙。君子以裒多益寡,稱物平施。

注云:多者用謙以為裒,少者用謙以為益,隨物而與,施不失平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裒多者,君子若能用此謙道,則裒益其多,言多者得謙,物更裒聚,彌益多也。故云裒多,即謙尊而光也,是尊者得謙而光大也。益寡者,謂寡者得謙而更進益,即卑而不可踰也。是卑者得謙而更增益,不可踰越也。「稱物平施」者,稱此物之多少,均平而施,物之先多者而得其施也,物之先寡者,而亦得其施也。故云「稱物平施」也。此謙卦之象以山為主,是於山為謙,於地為不謙,應言「山在地中」。今乃云「地中有山」者,意取多之與少皆得其益,似地中有山,以包取其物以與於人,故變其文也。

注「多者」至「不失平」。正義曰:「多者用謙以為裒」者,《爾雅.釋詁》云:「裒,聚也」。於先多者,其物雖多,未得積聚,以謙故益,其物更多而積聚,故云「多者用謙以為裒」也。「少者用謙以為益」者,其物先少,今既用謙而更增益,故云「用謙以為益」也。「隨物而與」者,多少俱與,隨多隨少,而皆與也。「施不失平」者,多者亦得施恩,少者亦得施恩,是「施不失平」也。言君子於下若有謙者,官之先高,則增之榮秩,位之先卑,亦加以爵祿,隨其官之高下,考其謙之多少,皆因其多少而施與之也。

初六:

初六:謙謙君子,用涉大川,吉。

注云:處謙之下,謙之謙者也。能體謙謙,其唯君子。用涉大難,物无害也。

《象》曰:謙謙君子,卑以自牧也。

注云:牧,養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謙謙君子」者,能體謙謙,唯君子者能之。以此涉難,其吉宜也。用涉大川,假像言也。

《象》曰「卑以自牧」者,牧,養也,解「謙謙君子」之義,恒以謙卑自養其德也。

六二:

六二:鳴謙,貞吉。

注云:鳴者,聲名聞之謂也。得位居中,謙而正焉。

《象》曰:鳴謙貞吉,中心得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鳴謙者,謂聲名也。二處正得中,行謙廣遠,故曰鳴謙,正而得吉也。

《象》曰「中心得」者,鳴聲中吉,以中和為心,而得其所,鳴謙得中吉也。

九三:

九三:勞謙,君子有終,吉。

注云:處下體之極,履得其位,上下无陽以分其民,眾陰所宗,尊莫先焉。居謙之世,何可安尊?上承下綏,勞謙匪解,是以吉也。

《象》曰:勞謙君子,萬民服也。

正義曰:「勞謙君子」者,處下體之極,履得其位,上下无陽以分其民,上承下接,勞倦於謙也。唯君子能終而得吉也。

《象》曰「萬民服」者,釋所以勞謙之義。以上下群陰,象萬民皆來歸服,事須引接,故疲勞也。

六四:

六四:无不利,撝謙。

注云:處三之上,而用謙焉,則是自上下下之義也。承五而用謙順,則是上行之道也。盡乎奉上下下之道,故「无不利」。指撝皆謙,不違則也。

《象》曰:无不利,撝謙,不違則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无不利」者,處三之上而用謙焉,則是自上下下之義。承五而用謙順,則是上行之道。盡乎奉上下下之道,故无所不利也。

《象》曰「指撝皆謙不違則」者,釋「无不利撝謙」之義。所以「指撝皆謙」者,以不違法則,動合於理,故无所不利也。

六五:

六五:不富以其鄰,利用侵伐,无不利。

注云:居於尊位,用謙與順,故能不富而用其鄰也。以謙順而侵伐,所伐皆驕逆也。

《象》曰:利用侵伐,征不服也。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不富以其鄰」者,以,用也。凡人必將財物周贍鄰里,乃能用之。六五居於尊位,用謙與順,鄰自歸之,故不待豐富能用其鄰也。「利用侵伐无不利」者,居謙履順,必不濫罰无罪。若有驕逆不服,則須伐之,以謙得眾,故「利用侵伐,无不利」者也。

上六:

上六:鳴謙。利用行師征邑國。

最處於外,不與內政,故有名而巳,志功未得也。處外而履謙順,可以征邑國而巳。

《象》曰:鳴謙,志未得也。可用行師,征邑國也。

夫吉凶悔吝,生乎動者也。動之所起,興於利者也。故飲食必有訟,訟必有眾起,末有居眾人之所惡而為動者所害,處不競之地而為爭者所奪,是以六爻雖有失位,无應乘剛,而皆无凶咎悔吝者,以謙為主也。謙尊而光,卑而不可踰,信矣哉!

孔穎達疏::正義曰:「鳴謙」者,上六最處於外,不與內政,不能於實事而謙,但有虛名聲聞之謙,故云鳴謙。志欲立功,未能遂事,其志未得。既在外而行謙順,唯利用行師征伐外旁國邑而已,不能立功在內也。

《象》曰「志未得」者,釋鳴謙之義也。所以但有聲鳴之謙,不能實事立功者,以其居在於外,其內立功之志,猶未得也。「可用行師征邑國」者,釋「行師征邑國」之意。《經》言「利用」,《象》改「利」為「可」者,言內志雖未得,猶可在外興行軍師征邑國也。

注「夫吉凶」至「信矣哉」。正義曰:「動之所起興於利」者,凡人若不見利,則心无所動。今動之所以起者,見利乃動,故云「興於利」也。「飲食必有訟,訟必有眾起」者,欲明為利乃有動,動而致訟,訟則起兵。故《序卦》需為飲食,飲食必有訟,故需卦之後次訟卦也。爭訟必興兵,故訟卦之後次師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