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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集解卷十:鼎卦(巽下离上)

火风鼎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老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水雷屯|综卦:泽火革|交互卦:泽天夬 《序卦》曰: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 韩康伯曰:革,去故。鼎,取新以去故,则宜制器立法以治新也。鼎,所和齐物生成新之器也。故取象焉。 (巽下离上)。鼎: 郑玄曰:鼎,象也。卦有木火之用。互体乾兑。乾为金,兑为泽,泽钟金而含水,爨以木火,鼎烹熟物之象。鼎烹熟以养人,犹圣君兴仁义之道以教天下也,故谓之鼎矣。 元吉,亨。 虞翻曰:大壮上之初,一屯旁通。天地交,柔进上行,得中应乾五刚,故“元吉,亨”也。 《彖》曰: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饪也。 荀爽曰:震人离下,中有乾象。木火在外,金在其内,鼎镬亨饪之象也。 虞翻曰:六十四卦,皆观象系辞,而独于鼎言“象”,何也?象事知器,故独言象也。 《九家易》曰:鼎言象者,卦也,木火互有乾兑。乾金兑泽。泽者,水也。爨以木火,是鼎镬享饪之象。亦明三公之位,上则调和阴阳,下而抚毓百姓,鼎能熟物养人,故云“象也”。牛鼎受一斛,天子饰以黄金,诸侯白金。三足,以象三台,足上皆作鼻目为饰也。羊鼎五斗,天子饰以黄金,诸侯白金,大夫以铜。豕鼎三斗,天子饰以黄金,诸侯白金,大夫铜,士铁。三鼎形同,亨饪煮肉,上离阴爻为肉也。 圣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养圣贤。 虞翻曰:圣人谓乾。初四易位,体大畜。震为帝,在乾天上,故曰“上帝”体颐象,三动噬嗑食,故“以享上帝”也。大享谓天地养万物,圣人养贤以及万民。贤之能者,称圣人矣。 巽而耳目聪明, 虞翻曰:谓三也。三在巽上,动成坎离,有两坎两离象,乃称“聪明”。日月相推而明生焉,故“巽而耳目聪明”。眇而视,不足以有明。闻言不信,聪不明。皆有一离一坎象故也。 柔进而上行,得中而应乎刚,是以元亨。 虞翻曰:柔谓五得上中,应乾五刚。巽为进。震为行。非谓应二刚,与睽五同义也。 《象》曰:木上有火,鼎。 荀爽曰:木火相因,金在其间。调和五味,所以养人。鼎之象也。 君子以正位凝命。 虞翻曰:君子谓三也。鼎五爻失正,独三得位,故以正位凝成也。体姤,谓阴始凝,初巽为命,故“君子以正位凝命”也。 初六:鼎颠趾, 虞翻曰:趾,足也。应在四。大壮震为足,折入大过。大过,颠也。故“鼎颠趾”也。 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 虞翻曰:初阴在下,故“否”。利出之四,故曰“利出”。兑为妾,四变得正成震。震为长子,继世守宗庙,而为祭主。故“得妾以其子,无咎”矣。 《象》曰:鼎颠趾,未悖也。 荀爽曰:以阴承阳,故“未悖也”。 利出否,以从贵也。 虞翻曰:出初之四,承乾五,故“以从贵也”。 九二:鼎有实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 虞翻曰:二为实,故鼎有实也。坤为我,谓四也。二据四妇,故相与为仇。谓三变时四体坎,坎为疾,故“我仇有疾”。四之二历险,二动得正,故“不我能即,吉”。 《象》曰:鼎有实,慎所之也。 虞翻曰:二变之正,艮为慎。 我仇有疾,终无尤也。 虞翻曰:不我能即吉,故“终无无尤也”。 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。 虞翻曰:动成两坎,坎为耳,而革在乾,故“鼎耳革”。初四变时,震为行。鼎以耳行,伏坎震,折而入乾,故“其行塞”。离为雉,坎为膏。初四已变,三动体颐。颐中无物,离象不见,故“雉膏不食”。 方雨,亏悔,终吉。 虞翻曰:谓四已变,三动成坤。坤为方,坎为雨,故曰“方雨”。三动亏乾,而失位悔也。终复之正,故“方雨,亏悔,终吉”也。 《象》曰:鼎耳革,失其义也。 虞翻曰:鼎以耳行。耳革行塞,故失其义也。 九四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刑渥,凶。 虞翻曰:谓四变时震为足,足折入兑故“鼎折足”。兑为刑。渥,大刑也。鼎足折,则公餗覆。言不胜任。象入大过死,凶。故“鼎足折,覆公餗,其刑渥,凶”。 《九家易》曰:鼎者,三足一体,犹三公承天子也。三公谓调阴阳,鼎谓调五味。足折餗覆犹三公不胜其任,倾败天子之美。故曰“覆餗”也。 案:餗者,雉膏之属。公者,四为诸侯,上公之位,故曰“公餗”。 《象》曰:覆公餗,信如何也。 《九家易》曰:渥者,厚大,言罪重也。既覆公餗,信有大罪。刑罚当加,无可如何也。 六五:鼎黄耳,金铉,利贞。 虞翻曰:离为黄,三变坎为耳,故“鼎黄耳”。铉谓三,贯鼎两耳。乾为金。故“金铉”。动而得睚,故“利贞”。 干宝曰:凡举鼎者,铉也;尚三公者,王也;金喻可贵,中之美也,故曰“金铉”。铉鼎得其物,施令得其道,故曰“利贞”也。 《象》曰:鼎黄耳,中以为实也。 陆绩曰:得中承阳,故曰“中以为实”。 宋衷曰:五当耳中,色黄,故曰“鼎黄耳”。兑为金,又正秋,故曰“金铉”。公侯,谓五也,上尊故玉,下卑故金。金和良,可柔屈,喻诸侯顺天子。 上九:鼎玉铉,大吉,无不利。 虞翻曰:铉谓三,乾为玉铉。体大有上九:“自天右之。”位贵据五,三动承上,故“大吉,无不利”。谓三亏悔,应上成未济。虽不当位,六位相应,故“刚柔节”。《彖》曰:“巽,耳目聪明”,为此九三发也。 干宝曰:玉又贵于金者。凡烹饪之事,自镬升于鼎。载于俎,自俎入口。馨香上达,动而弥贵,故鼎之义,上爻愈吉也。鼎主烹饪,不失其和。金玉铉之,不失其所。公卿仁贤,天王圣明之象也。君臣相临,刚柔得节。故曰“吉无不利”也。 《象》曰:玉铉在上,刚柔节也。 宋衷曰:以金承玉,君臣之节。上体乾为玉,故曰“玉铉”。虽非其位,阴阳相承,刚柔之节也。[/erphpdown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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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集解卷十:鼎卦(巽下离上),第1张

火风鼎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老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水雷屯|综卦:泽火革|交互卦:泽天夬

《序卦》曰: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

韩康伯曰:革,去故。鼎,取新以去故,则宜制器立法以治新也。鼎,所和齐物生成新之器也。故取象焉。

(巽下离上)。鼎:

郑玄曰:鼎,象也。卦有木火之用。互体乾兑。乾为金,兑为泽,泽钟金而含水,爨以木火,鼎烹熟物之象。鼎烹熟以养人,犹圣君兴仁义之道以教天下也,故谓之鼎矣。

元吉,亨。

虞翻曰:大壮上之初,一屯旁通。天地交,柔进上行,得中应乾五刚,故“元吉,亨”也。

《彖》曰: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饪也。

荀爽曰:震人离下,中有乾象。木火在外,金在其内,鼎镬亨饪之象也。

虞翻曰:六十四卦,皆观象系辞,而独于鼎言“象”,何也?象事知器,故独言象也。

《九家易》曰:鼎言象者,卦也,木火互有乾兑。乾金兑泽。泽者,水也。爨以木火,是鼎镬享饪之象。亦明三公之位,上则调和阴阳,下而抚毓百姓,鼎能熟物养人,故云“象也”。牛鼎受一斛,天子饰以黄金,诸侯白金。三足,以象三台,足上皆作鼻目为饰也。羊鼎五斗,天子饰以黄金,诸侯白金,大夫以铜。豕鼎三斗,天子饰以黄金,诸侯白金,大夫铜,士铁。三鼎形同,亨饪煮肉,上离阴爻为肉也。

圣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养圣贤。

虞翻曰:圣人谓乾。初四易位,体大畜。震为帝,在乾天上,故曰“上帝”体颐象,三动噬嗑食,故“以享上帝”也。大享谓天地养万物,圣人养贤以及万民。贤之能者,称圣人矣。

巽而耳目聪明,

虞翻曰:谓三也。三在巽上,动成坎离,有两坎两离象,乃称“聪明”。日月相推而明生焉,故“巽而耳目聪明”。眇而视,不足以有明。闻言不信,聪不明。皆有一离一坎象故也。

柔进而上行,得中而应乎刚,是以元亨。

虞翻曰:柔谓五得上中,应乾五刚。巽为进。震为行。非谓应二刚,与睽五同义也。

《象》曰:木上有火,鼎。

荀爽曰:木火相因,金在其间。调和五味,所以养人。鼎之象也。

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
虞翻曰:君子谓三也。鼎五爻失正,独三得位,故以正位凝成也。体姤,谓阴始凝,初巽为命,故“君子以正位凝命”也。

初六:鼎颠趾,

虞翻曰:趾,足也。应在四。大壮震为足,折入大过。大过,颠也。故“鼎颠趾”也。

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

虞翻曰:初阴在下,故“否”。利出之四,故曰“利出”。兑为妾,四变得正成震。震为长子,继世守宗庙,而为祭主。故“得妾以其子,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鼎颠趾,未悖也。

荀爽曰:以阴承阳,故“未悖也”。

利出否,以从贵也。

虞翻曰:出初之四,承乾五,故“以从贵也”。

九二:鼎有实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

虞翻曰:二为实,故鼎有实也。坤为我,谓四也。二据四妇,故相与为仇。谓三变时四体坎,坎为疾,故“我仇有疾”。四之二历险,二动得正,故“不我能即,吉”。

《象》曰:鼎有实,慎所之也。

虞翻曰:二变之正,艮为慎。

我仇有疾,终无尤也。

虞翻曰:不我能即吉,故“终无无尤也”。

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。

虞翻曰:动成两坎,坎为耳,而革在乾,故“鼎耳革”。初四变时,震为行。鼎以耳行,伏坎震,折而入乾,故“其行塞”。离为雉,坎为膏。初四已变,三动体颐。颐中无物,离象不见,故“雉膏不食”。

方雨,亏悔,终吉。

虞翻曰:谓四已变,三动成坤。坤为方,坎为雨,故曰“方雨”。三动亏乾,而失位悔也。终复之正,故“方雨,亏悔,终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鼎耳革,失其义也。

虞翻曰:鼎以耳行。耳革行塞,故失其义也。

九四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刑渥,凶。

虞翻曰:谓四变时震为足,足折入兑故“鼎折足”。兑为刑。渥,大刑也。鼎足折,则公餗覆。言不胜任。象入大过死,凶。故“鼎足折,覆公餗,其刑渥,凶”。

《九家易》曰:鼎者,三足一体,犹三公承天子也。三公谓调阴阳,鼎谓调五味。足折餗覆犹三公不胜其任,倾败天子之美。故曰“覆餗”也。

案:餗者,雉膏之属。公者,四为诸侯,上公之位,故曰“公餗”。

《象》曰:覆公餗,信如何也。

《九家易》曰:渥者,厚大,言罪重也。既覆公餗,信有大罪。刑罚当加,无可如何也。

六五:鼎黄耳,金铉,利贞。

虞翻曰:离为黄,三变坎为耳,故“鼎黄耳”。铉谓三,贯鼎两耳。乾为金。故“金铉”。动而得睚,故“利贞”。

干宝曰:凡举鼎者,铉也;尚三公者,王也;金喻可贵,中之美也,故曰“金铉”。铉鼎得其物,施令得其道,故曰“利贞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鼎黄耳,中以为实也。

陆绩曰:得中承阳,故曰“中以为实”。

宋衷曰:五当耳中,色黄,故曰“鼎黄耳”。兑为金,又正秋,故曰“金铉”。公侯,谓五也,上尊故玉,下卑故金。金和良,可柔屈,喻诸侯顺天子。

上九:鼎玉铉,大吉,无不利。

虞翻曰:铉谓三,乾为玉铉。体大有上九:“自天右之。”位贵据五,三动承上,故“大吉,无不利”。谓三亏悔,应上成未济。虽不当位,六位相应,故“刚柔节”。《彖》曰:“巽,耳目聪明”,为此九三发也。

干宝曰:玉又贵于金者。凡烹饪之事,自镬升于鼎。载于俎,自俎入口。馨香上达,动而弥贵,故鼎之义,上爻愈吉也。鼎主烹饪,不失其和。金玉铉之,不失其所。公卿仁贤,天王圣明之象也。君臣相临,刚柔得节。故曰“吉无不利”也。

《象》曰:玉铉在上,刚柔节也。

宋衷曰:以金承玉,君臣之节。上体乾为玉,故曰“玉铉”。虽非其位,阴阳相承,刚柔之节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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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风鼎卦 地位:少阳|人位:老阳|天位:少阴|错卦:水雷屯|综卦:泽火革|交互卦:泽天夬

《序卦》曰: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

韩康伯曰:革,去故。鼎,取新以去故,则宜制器立法以治新也。鼎,所和齐物生成新之器也。故取象焉。

(巽下离上)。鼎:

郑玄曰:鼎,象也。卦有木火之用。互体乾兑。乾为金,兑为泽,泽钟金而含水,爨以木火,鼎烹熟物之象。鼎烹熟以养人,犹圣君兴仁义之道以教天下也,故谓之鼎矣。

元吉,亨。

虞翻曰:大壮上之初,一屯旁通。天地交,柔进上行,得中应乾五刚,故“元吉,亨”也。

《彖》曰:鼎,象也。以木巽火,亨饪也。

荀爽曰:震人离下,中有乾象。木火在外,金在其内,鼎镬亨饪之象也。

虞翻曰:六十四卦,皆观象系辞,而独于鼎言“象”,何也?象事知器,故独言象也。

《九家易》曰:鼎言象者,卦也,木火互有乾兑。乾金兑泽。泽者,水也。爨以木火,是鼎镬享饪之象。亦明三公之位,上则调和阴阳,下而抚毓百姓,鼎能熟物养人,故云“象也”。牛鼎受一斛,天子饰以黄金,诸侯白金。三足,以象三台,足上皆作鼻目为饰也。羊鼎五斗,天子饰以黄金,诸侯白金,大夫以铜。豕鼎三斗,天子饰以黄金,诸侯白金,大夫铜,士铁。三鼎形同,亨饪煮肉,上离阴爻为肉也。

圣人亨以享上帝,而大亨以养圣贤。

虞翻曰:圣人谓乾。初四易位,体大畜。震为帝,在乾天上,故曰“上帝”体颐象,三动噬嗑食,故“以享上帝”也。大享谓天地养万物,圣人养贤以及万民。贤之能者,称圣人矣。

巽而耳目聪明,

虞翻曰:谓三也。三在巽上,动成坎离,有两坎两离象,乃称“聪明”。日月相推而明生焉,故“巽而耳目聪明”。眇而视,不足以有明。闻言不信,聪不明。皆有一离一坎象故也。

柔进而上行,得中而应乎刚,是以元亨。

虞翻曰:柔谓五得上中,应乾五刚。巽为进。震为行。非谓应二刚,与睽五同义也。

《象》曰:木上有火,鼎。

荀爽曰:木火相因,金在其间。调和五味,所以养人。鼎之象也。

君子以正位凝命。

虞翻曰:君子谓三也。鼎五爻失正,独三得位,故以正位凝成也。体姤,谓阴始凝,初巽为命,故“君子以正位凝命”也。

初六:鼎颠趾,

虞翻曰:趾,足也。应在四。大壮震为足,折入大过。大过,颠也。故“鼎颠趾”也。

利出否。得妾以其子,无咎。

虞翻曰:初阴在下,故“否”。利出之四,故曰“利出”。兑为妾,四变得正成震。震为长子,继世守宗庙,而为祭主。故“得妾以其子,无咎”矣。

《象》曰:鼎颠趾,未悖也。

荀爽曰:以阴承阳,故“未悖也”。

利出否,以从贵也。

虞翻曰:出初之四,承乾五,故“以从贵也”。

九二:鼎有实,我仇有疾,不我能即,吉。

虞翻曰:二为实,故鼎有实也。坤为我,谓四也。二据四妇,故相与为仇。谓三变时四体坎,坎为疾,故“我仇有疾”。四之二历险,二动得正,故“不我能即,吉”。

《象》曰:鼎有实,慎所之也。

虞翻曰:二变之正,艮为慎。

我仇有疾,终无尤也。

虞翻曰:不我能即吉,故“终无无尤也”。

九三:鼎耳革,其行塞,雉膏不食。

虞翻曰:动成两坎,坎为耳,而革在乾,故“鼎耳革”。初四变时,震为行。鼎以耳行,伏坎震,折而入乾,故“其行塞”。离为雉,坎为膏。初四已变,三动体颐。颐中无物,离象不见,故“雉膏不食”。

方雨,亏悔,终吉。

虞翻曰:谓四已变,三动成坤。坤为方,坎为雨,故曰“方雨”。三动亏乾,而失位悔也。终复之正,故“方雨,亏悔,终吉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鼎耳革,失其义也。

虞翻曰:鼎以耳行。耳革行塞,故失其义也。

九四:鼎折足,覆公餗,其刑渥,凶。

虞翻曰:谓四变时震为足,足折入兑故“鼎折足”。兑为刑。渥,大刑也。鼎足折,则公餗覆。言不胜任。象入大过死,凶。故“鼎足折,覆公餗,其刑渥,凶”。

《九家易》曰:鼎者,三足一体,犹三公承天子也。三公谓调阴阳,鼎谓调五味。足折餗覆犹三公不胜其任,倾败天子之美。故曰“覆餗”也。

案:餗者,雉膏之属。公者,四为诸侯,上公之位,故曰“公餗”。

《象》曰:覆公餗,信如何也。

《九家易》曰:渥者,厚大,言罪重也。既覆公餗,信有大罪。刑罚当加,无可如何也。

六五:鼎黄耳,金铉,利贞。

虞翻曰:离为黄,三变坎为耳,故“鼎黄耳”。铉谓三,贯鼎两耳。乾为金。故“金铉”。动而得睚,故“利贞”。

干宝曰:凡举鼎者,铉也;尚三公者,王也;金喻可贵,中之美也,故曰“金铉”。铉鼎得其物,施令得其道,故曰“利贞”也。

《象》曰:鼎黄耳,中以为实也。

陆绩曰:得中承阳,故曰“中以为实”。

宋衷曰:五当耳中,色黄,故曰“鼎黄耳”。兑为金,又正秋,故曰“金铉”。公侯,谓五也,上尊故玉,下卑故金。金和良,可柔屈,喻诸侯顺天子。

上九:鼎玉铉,大吉,无不利。

虞翻曰:铉谓三,乾为玉铉。体大有上九:“自天右之。”位贵据五,三动承上,故“大吉,无不利”。谓三亏悔,应上成未济。虽不当位,六位相应,故“刚柔节”。《彖》曰:“巽,耳目聪明”,为此九三发也。

干宝曰:玉又贵于金者。凡烹饪之事,自镬升于鼎。载于俎,自俎入口。馨香上达,动而弥贵,故鼎之义,上爻愈吉也。鼎主烹饪,不失其和。金玉铉之,不失其所。公卿仁贤,天王圣明之象也。君臣相临,刚柔得节。故曰“吉无不利”也。

《象》曰:玉铉在上,刚柔节也。

宋衷曰:以金承玉,君臣之节。上体乾为玉,故曰“玉铉”。虽非其位,阴阳相承,刚柔之节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