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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經》全文繁體版:第六十二卦_小過:雷山小過(艮下震上)

小過,亨,利貞。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。大吉。 彖曰: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,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。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;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。有飛鳥之象焉,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,上逆而下順也。 象曰:山上有雷,小過。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 初六:飛鳥以凶。 象曰: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 六二:過其祖,遇其妣,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 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 九三: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 象曰:從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 九四:无咎,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 象曰:弗過遇之,位不當也;往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 六五: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 象曰:密雲不雨,已上也。 上六: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,是謂災眚。 象曰:弗遇過之,已亢也。

《易經》全文繁體版:第六十二卦_小過:雷山小過(艮下震上)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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