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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-[元]龙仁夫撰《周易集传》

解卦(雷水解卦)【震宫二世卦|震上:错巽综艮-先天:东北-后天:东方|坎下:错离综坎|先天:西方|后天:北方|天位:太阴|人位:少阳|地位:少阳】 【周易下经】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(坎下震上)-(元)龍仁夫撰《周易集傳•卷四》 解卦:䷧【坎下震上】 ○解卦,解難之散也。以卦德言,下坎上震,處險而動,險難解散之象。以卦象言,天地之義,解散而成震雷坎雨,故曰解。 二至四互離,三至五互坎。 解:利西南。 利西南,主卦變而言。解二陽卦自臨變,初九上入坤體,中為西 。西南坤方,故占者利於西南。彖傳云往得衆,謂初九往而得坤衆也。 ○解以震東坎北為卦,與蹇反對。蹇言不利東北,而此不言。 者,闕。前卦艮坎方,蹇地也,不利之甚。本卦坎震方,解散地也,闕,故辭不同。 无所往,其來復吉。有攸往,夙吉。 有往无往,亦主卦變義。初九上升為震體,有攸往也。帝出乎震,初動之陽也,有夙義。九二不動為坎體,无所往也。萬物歸乎坎,内伏之陽也,有來復義。處解散之時者,若无可往之事,則宜如坎陽之内復;有當往之事,則宜如震陽之夙出。不能復,則以紛擾而滋多事;不能夙,則以玩弛而宿釁端,非解道也。宜復而復,宜夙而夙,何患難之不解散哉?故二義皆為吉也。 初六,无咎, 小象曰:剛柔之際,義无咎也。解之所欲散者,隂邪之朋爾。初應九四之陽,得其應矣,故為无咎之占。此爻以畫為象。 九二,田獲三狐,得黄矢,貞吉, 離為網罟,乃田狩主卦,故言田。此爻蓋通前後爻取象。三狐,謂初、三、五也。說卦坎為狐,初三坎體,五互坎體,合言之為三狐。黄矢,謂九四也。離剛畫為矢,離假坤象為黄。二剛中文明之才,主解散之任,譬之田獵,三狐既為所獲,黄矢又為所得,謂盡散隂邪之朋,而并得陽剛之助,美象也。貞固主之,宜為吉占。 【除本爻外,三狐一矢。】 六三,負且乘,致寇至,貞吝。 【此爻舊說在二陽間,有負乘象,蓋近之而未盡。三在下坎,與上卦倒艮間。艮為背,有負象。坎為輿,為輪,有乘象。下坎之盜,又迫其後,有致寇象。大傳曰:負也者,小人之事也。乘也者,君子之器也。小人而乘君子之器,盜思奪之矣。三隂柔不中正,負者也。而猥居下卦之上,乘也,故象如此。貞固主之,必為羞吝之占。 九四,解而拇,朋至斯孚。 震為足,與初六應。初者,震足之拇指也。朋象未詳。解以解散隂邪為義。四本震,初九陽之主也,然不免下應初六之隂,故誨之曰:解散汝足之拇,則朋類之至,斯可孚信。否則正人之朋,將望望去之矣。朋之至不至,係於拇之解不解爾。自古君子負天下之望,為善類之歸,小有牽係,反見疑於衆君子者有矣,聖人所深戒也。爻義在凶吉之間。 六五,君子維有解,吉,有孚于小人。 諸言君子小人通辭,未詳象義。然以解諸爻觀之,曰拇,曰三狐,曰負乘,曰隼,小人象也,而属坎體。曰解拇,曰射隼,君子象也,而属震體。則君子震象,小人坎象,明矣。震動盪决裂,君子也。坎隱伏幽隂,小人也。五以震體主解,而二坎在下,皆中實,此孚于小人之象,故曰君子。若有所解散,則為吉象,其至誠孚于小人矣。小人雖未易孚,至誠之道,裂金石,感鬼神,小人洗心革面,不至敗吾之解,所謂孚也,其吉宜哉!。 上六,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,獲之(句)。无不利。 震為公侯,上卦震體,故稱公。射坎,弓象。隼指六三,蓋三兼坎離體,離為飛鳥,兼坎為剛鷙之禽,故曰隼。三為上下卦之限,有墉象。上居解散之極,而六三負乘之隂,尚此負固,此高墉之隼也。解既極矣,此物安能獨存?故一射而遂獲之,美象也。凡占得之,无所不利。射隼獨於上言之,與三應爻故也。或指倒艮黔喙,為隼象。按隼指六三也,艮體至四而止,三无艮象,或說非是。[/erphpdown]

第40卦-解卦䷧雷水解卦-[元]龙仁夫撰《周易集传》,卦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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