兑为泽卦 地位:老阳|人位:少阳|天位:少阳|错卦:艮为山|综卦:巽为风|交互卦:风火家人
【周易下经】第58卦-兑卦䷹兑卦为泽(兑下兑上)-(清)沈起元撰《周易孔義集說•卷十五》
䷹【兑下兑上】
中爻離巽。
孔仲達曰:說卦云:說萬物者,莫說乎澤。澤滋生萬物,所以萬物皆說。猶人君以恩惠澤民,民莫不說。
○胡安定曰:不謂之說而謂之兑者,聖賢感天下之心,必以仁義。恩惠之道,不可以言語口舌,故去其言而為兑。
○趙復齋曰:陽聚而不行,故為澤,隂為岸。
○焦弱侯曰:人有喜說,必見而在外。盖陽假隂之和柔,喜說非由于隂也。
兌:亨,利貞。彖傳:兌,說也。剛中而柔外,說以利貞,是以順乎天而應乎人。說以先民,民忘其勞;說以犯難,民忘其死。說之大,民勸矣哉!
王輔嗣曰:說而違剛則諂,剛而違說則暴。剛中而柔外,剛中故利貞,柔外故說亨。天,剛而不失說者也。
○劉長民曰:天之所助者順,人之所助者信。柔外為順,剛中為信,故得順乎天而應乎人。
○《程傳》:陽剛居中,中心誠實之象。柔爻在外,接物和柔之象,故為說而能貞。若違道以干譽者,違道不順天,干譽非應人,非君子之正道。
○《本義》:一隂進乎二陽之上,喜之見乎外也。其象為澤,又取坎水而塞其下流之象。剛中故說而亨,柔外故利于貞。又柔外故為說亨,剛中故利貞,亦一義也。
○朱漢上曰:二五剛中,而二三四不正。不正則陷于邪諂,悔吝將至,故利貞。上,天位,順乎天也。三,人位,應乎人也。
○郭白雲曰:說在事為之先,則民可忘勞。說在患難之先,則民可忘死。
○項平甫曰:順乎天,兑上也;應子人,兑下也。天人皆通,所謂亨。忘勞忘死,即所謂勸。
○呂東萊曰:當適意時而說,處平安時而說,皆未足為難。唯當勞苦患難而說,始見真說。
○李隆山曰:三女之卦,彖必以正戒之,盖隂柔之性易流。若三男之卦,則直言卦德,而不復戒以利貞者,陽剛之性不至于溺。
○趙汴水曰:坎流則氣行,故能通;兑止則氣聚,故能養。物得所養而說,故曰兑說也。
○俞石澗曰:先民犯難兩說字,亦為重兑而發。和說之道,在内在外,无施不可。在内而先民則忘勞,在外而犯難則忘死。
○周省貞曰:兑何以言忘勞忘死?兌正秋也,陽内隂外,生氣在内,殺氣在外。天道好生而秋殺,乃所以濟春生之窮;王道主仁而義正,乃所以濟仁育之窮。盖唯肅殺能固濟生氣而内和,故曰利者義之和。兌說正取此義。
初九:和兌,吉。
象傳:和兌之吉,行未疑也。
趙復齋曰:純卦元應,取隂陽近遠言其情。初九遠隂,所說者陽,故和而吉。
○蔡節齋曰:爻位皆剛,得說之正,未牽于隂,所行未有疑惑者。若四比三,有商兌之疑矣。
○徐進齋曰:疑謂係于隂卦四陽,唯初與隂无係。
○趙汴水曰:和在說先,初象。
○龔泉峯曰:初居說體,在内无應,說在心而无所私係者也。
○胡雙湖曰:兌自有和義,獨言于初,以得陽剛之正,具和說之體。
○何玄子曰:初心未渝,廓然大公,說之正也。和者,天下之達道,何施不行?贊之曰行未疑,變坎則為狐疑矣。
○鄭孩如曰:信心信理,而行出之于外者,未與心疑,使有係應,便不能自決。
○高忠憲曰:是人心最初之真說。
按兌隂卦,說柔象,而隂必以陽為本。和者,陽和也。以陽居陽,比應皆陽,而在内卦之初,天地陽和之氣充然在中,无雜无妄,是為說之本。以是推行,吉何疑乎?
九二:孚兌,吉,悔亡。
象傳:孚兌之吉,信志也。
《程傳》:二承隂柔,當有悔剛中之德。孚信内充,雖比小人,自守不失,故吉而悔亡。心之所存為志,二剛實居中,是孚信存于中也。
○張子私係于近,悔也。誠于接物,信而不妄,吉且悔亡。
○鄭東谷曰:陽剛得中,自信必固,故曰信志。
○龔泉峯曰:當說之時,以孚信為說者也。人亦不得而妄說之,故吉。
○何玄子曰:初去三遠,不特志可信,而行亦未涉于疑。二比三行,雖不免于可疑,而志則可信。
六三:來兌,凶。
象傳:來兌之凶,位不當也。
《程傳》:隂柔不中正,比于在下之陽,枉已非道,就以求說,所以凶也。之内為來,隂性下也。
○王童溪曰:六三居兩兌之間,左右逢迎,唯以容悅為事,故凶。象曰:位不當也。上下四剛,皆君子也。三以小人厠乎其間,而又居高位,豈所當乎?
○沈守約曰:兌,陽說隂也。剛中而柔外,說之正也。三以隂柔為内說之主,媚于上下,以來其說,是以凶也。變而為乾,健于求說,來兌象。
○項平甫曰:初至五為中孚,故信。三至上為大過,故凶。又互象之著明者也。
○熊梅邊曰:居二兌之間,說而又說,不得其正者。
按:傳言位不當也,可見來兌之凶,專在不正,與彖利貞相反。惟不正,則其來兌者,惟有邪媚而已。三為内卦之主,而失其正,故嚴其辭。
九四:商兌未寧,介疾有喜。
象傳:九四之喜,有慶也。
王輔嗣曰:介,隔也。三為侫說,四以剛德裁而隔之,閑邪介疾,宜有喜也。
○《程傳》:四上承中正之五,而下比柔邪之三,雖陽剛而處非正,故不能決,而商度未寧,謂擬議所從而未決也。
○呂藍田曰:能介六三諂邪之疾,故有喜。
○項平甫曰:介兩者之間,人所守以為限别也,故有守有别者謂之介。豫之六二,能以中正自别,為介于石。凡疾之愈者為有喜,无妄之疾勿藥有喜,損其疾使遄有喜,皆指疾愈為言也。
○沈守約曰:兌變為坎,坎為加憂,未寧之象。
○徐進齋曰:商兌未寧,正天理人欲公私界限處,不可不商所從也。聖人以介疾有喜言之,所以開示正道,隄防邪心,其意切矣。
○郭白雲曰:當兌之時,處上下之際,不妄從說,不遑寧處,知所擇者也,故終有介疾之喜,及物之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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