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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明)董守谕撰《卦变考畧》提要

(明)董守諭撰《卦變考畧》提要 【臣】等謹案:《卦變考畧》二卷,明董守諭撰。守諭字次公,鄞縣人。是書成於崇禎癸未,大旨以卦變之說出於漢學,程子始廢斥之。朱子則謂伊川不信卦變,故於柔來文剛等處皆無依㨿,於是兼采其說,又以意變之,凡十九卦,今本義第九圖是也。守諭則謂朱子上經釋變卦者九,唯訟卦與卦變圖同,餘則如隨自困、噬嗑、未濟來,據圖則自否、泰來。下經釋變卦者十,唯晉卦與圖同,餘則如復變師、姤變同人之類。例以復初上為師之二,復二下為師之初,姤初上為同人之二,姤二下為同人之初,及與初九變為初爻之八,初六變為初爻之七,皆不免前後異例。於是上考郎顗、京房、蜀才、 虞翻諸家之說,定為此圖。每卦皆具列古法,斷以已意,宋、元諸儒以及明來知德之屬,亦兼考焉。其言率有所根據,不同他家之穿鑿。其證以彖爻,雖不免有所附會,然如謂屯本坎卦,初六升二,九二降初,是為剛柔始交。比本師卦,一陽居二,則為師衆所宗,故為師。變而居五,則為天下之所附,故為比。謙卦乾之上九來居坤三,是天道下濟而光明。坤之六三上升乾位,是地道卑而上行。豫卦復初變五,體比象,故利建侯。復初升三,體師象,故利行師。於經文亦往往巧合,惟其篇末有曰:或謂變乃易中之一義,非畫卦作易之本旨。愚獨以為不然云云,則主持未免太過。夫乾坤之生六子,猶隂陽之分為五行也。其配而為六十四卦,猶干攴之配為甲子也。其因卦而推奇偶之變,猶以干支相配而推衝合制化也。駁卦變者謂不應先有某卦,後有某卦,是猶談五行者謂水生於庚辛,不化於丙辛;火生於甲乙,不化於戊癸也。主卦變者以此為作易之本,六十四卦皆自此來,是猶以化氣為本氣,亦乖五行相生之旨矣。故卦變之說,不可謂非易之一義,亦不可謂易之本義。漢以來儒者相傳,要必有取,並存以備參考焉可矣。 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恭校上。 總纂官 【臣】紀昀 【臣】陸錫熊 【臣】孫士毅 總校官 【臣】陸費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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