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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清)傅恒《御纂周易述義•卷四》第五十九卦_涣卦:风水涣卦(坎下巽上)

涣卦(风水涣卦)【离宫五世卦|巽上:错震综兑-先天:西南-后天:东南|坎下:错离综坎|先天:西方|后天:北方|天位:太阳|人位:太阴|地位:少阳】 (清)傅恒《御纂周易述義》繁体版【卷四】第59卦-第五十九卦_涣卦:风水涣卦(坎下巽上) 渙,亨,王假有廟,利涉大川,利貞。 風行水上曰渙。五為王,艮為廟,坎為川,巽為木。離舟震行,故利涉也。渙者散也,人心散而不合,事權散而不振,皆是也。渙不亨而言亨者,有可亨之道也。亨渙之道,必有萃。渙之德,又有濟渙之才。人心之散,當有以聚之,如王假廟,極其誠敬,祖考來格,其所以聚神者,即其所以聚人者也。事權之散,當有以收之,如人在途,利用舟楫以濟不通。凡用人才以圖治,猶用舟楫以涉川也。以誠萃人心,以才濟國事,此道可以常行,貞固守之,則渙者萃而萃者永不渙矣,故利也。 涣卦初六: 初六,用拯馬壯吉。 坎馬美脊,故壯也。初不言渙者,尚未渙也。未渙而將渙,有以拯之則不渙矣。何以拯之?用馬壯可也。民者上之馬也,不壯則雖欲拯之,而恐有所不及。厚其下則壯,以是拯人心之將渙,必有濟矣,故吉也。 涣卦九二: 九二,渙奔其机,悔亡。 机與几同,二身初足,几象也。卦自否變,四來居二,所謂剛來也。離陽之類,下奔於陰,乃陷於險,宜有悔也。然初者二之民也,民猶水也,可以覆舟,可以載舟。九二剛中,善撫初而用之,如得其几,可以憑而安焉,則渙奔之悔亡矣。雖陷於險,但得人心,則無不濟,是假有廟者,乃涉大川之本也。 涣卦六三: 六三,渙其躬,无悔。 三陰居陽,才弱志剛,又互震,自内往外,行而不止,是忘其身以濟國,故曰渙其躬也。王臣蹇蹇,匪躬之故,何悔之有?成敗利鈍,非所逆覩,而志可則矣。 涣卦**: **,渙其羣,元吉。渙有丘,匪夷所思。 坤為朋,故曰羣。巽為高,故曰丘。卦自否變,四由二往,喪其朋而從乾,是渙其羣也。公忠無黨,善之大而吉之至也。然非徒渙而已,公爾忘私,合異為同,散小羣而得大羣,是渙之中即有萃焉,此非常人思慮之所能及也。蘇洵曰:「夫羣者聖人之所散,以混一天下者也。」 涣卦九五: 九五,渙汗其大號,渙王居,无咎。 坎水為汗,巽命為號。風行雷厲,大號也。五在中,王居也。王者出令者也,將以萃天下之渙,則必訏謨定命,布告四方,以收人心。如汗由中出,浹於四體,而鬱積盡散,所謂汗其大號也。當渙之時,王者安居不動,建中表正,以為民極,使四方之人心環向而有所係屬,則雖居,而無懷安之咎矣。蓋汗號者,涉川之先聲;王居者,假廟之精意也。 涣卦上九: 上九,渙其血,去逖出,无咎。 坎為血卦,受傷者也。上應六三,巽風散之,故渙其血焉。是能弘濟艱難,以出險者也。險既出,則可以居矣。然易之為道,在險者貴出,出險者戒入。上居卦外,巽體高潔,故功成身去,超然遠出,避世以逃名,可以遠害而无咎也。

(清)傅恒《御纂周易述義•卷四》第五十九卦_涣卦:风水涣卦(坎下巽上)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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