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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卦-大有䷍火天大有-[宋]魏了翁撰《周易要义》

大有(火天大有)【乾宫归魂卦|离上:错坎综离-先天:东方-后天:南方|乾下:错坤综乾|先天:南方|后天:西北|天位:少阴|人位:太阳|地位:太阳】 【周易上经】第14卦-大有䷍火天大有(乾下离上)-(宋)魏了翁輯《周易要義•卷二上》 【十五】大有,則必能大通,故云元亨。 ䷍【乾下离上】 大有元亨。不大通,何由得大有乎?大有則必元亨矣。《正義》曰:大有元亨者,柔得尊位,羣陽並應,能大所有,故稱大有。既能大有,則其物大得亨通,故云大有元亨。大有,包容豐富之象。乾宫,歸魂卦。 【十六】大有包容之象,故為遏惡揚善順命。 象曰:火在天上,大有。君子以遏惡揚善,順天休命。大有包容之象,故遏惡揚善,成物之性;順天休命,順物之命。《正義》曰:不云天在火下,而云火在天上者,天體高明,火性炎上,是照耀之物;而在于天上,是光明之甚,无所不照,亦是包含之義,又為揚善之理也。 【十七】公用亨于天子。衆家並香兩反。 九三:公用亨于天子,小人弗克。處大有之時,居下體之極,乘剛健之上,而履得其位,與五同功,威權之盛,莫此過焉。公用斯位,乃得通乎天子之道也。小人不克,害可待也。亨,許庚反,通也,下同。衆家、並香兩反。京云:獻也。于云:享,宴也。姚云:享,祀也。 【十八】匪其彭作,旁謂九三。 九四:匪其彭,无咎。既失其位,而上近至尊之威,下比分權之臣,其為懼也,可謂危矣。惟夫有聖知者,乃能免斯咎也。三雖至盛,**可舍,能辨斯數,專心承五,常匪其旁,則无咎矣。旁,謂三也。彭,步郎反。子夏傳作旁。于云:彭,亨,驕滿貌。王肅云:壯也。虞作尫。姚云:彭、旁俗音同。

第14卦-大有䷍火天大有-[宋]魏了翁撰《周易要义》,周易,第1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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